《资治通鉴》原文
世祖武皇帝上之下永明六年(戊辰,公元四八八年)
春,正月,乙未,魏诏:“犯死刑者,父母、祖父母年老,更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以闻。”
甲子,魏大赦。
乙丑,魏主如灵泉池;丁卯,如方山;己巳,还宫。
魏筑城于醴阳,陈显达攻拔之,进攻沘阳。城中将士皆欲出战,镇将韦珍曰:“彼初至气锐,未可与争,且共坚守,待其力攻疲弊,然后击之。”乃凭城拒战,旬有二日,珍夜开门掩击,显达还。
五月,甲午,以宕昌王梁弥承为河、凉二州刺史。
秋,七月,己丑,魏主如灵泉池,遂如方山;己亥,还宫。
癸卯,魏淮南靖王佗卒。魏主方享宗庙,始荐,闻之,为废祭,临视哀恸。
辛未,魏主如灵泉池;癸酉,还宫。
十二月,柔然伊吾戍主高羔子帅众三千以城附魏。
魏主访群臣以安民之术。秘书丞李彪上封事,以为:“豪贵之家,奢僭过度,第宅车服,宜为之等制。“又,国之兴亡,在冢嗣之善恶;冢嗣之善恶,在教谕之得失。高宗文成皇帝尝谓群臣曰:‘朕始学之日,年尚幼冲,情未能专;既临万机,不遑温习。今日思之。岂唯予咎,抑亦师傅之不勤。’尚书李訢免冠谢。此近事之可鉴者也。臣谓宜准古立师傅之官,以训导太子。
“又,汉置常平仓以救匮乏。去岁京师不稔,移民就丰,既废营生,困而后达,又于国体,实有虚损。曷若豫储仓粟,安而给之,岂不愈于驱督老弱餬口千里之外哉!宜析州郡常调九分之二,京师度支岁用之馀,各立官司,年丰籴粟积之于仓,俭则加私之二粜之于人。如此,民必力田以取官绢,积财以取官粟。年登则常积,岁凶则直给。数年之中,谷积而人足,虽灾不为害矣。
“又,宜于河表七州人中,擢其门才,引令赴阙,依中州官比,随能序之。一可以广圣朝均新旧之义,一可以怀江、汉归有道之情。
“又,父子兄弟,异体同气;罪不相及,乃君上之厚恩。至于忧惧相连,固自然之恒理也。无情之人,父兄系狱,子弟无惨惕之容;子弟逃刑,父兄无愧恧之色;宴安荣位,游从自若,车马衣冠,不变华饰;骨肉之恩,岂当然也!臣愚以为父兄有犯,宜令子弟素服肉袒,诣阙请罪。子弟有坐,宜令父兄露板引咎,乞解所司;若职任必要,不宜许者,慰勉留之。如此,足以敦厉凡薄,使人知所耻矣。
“又,朝臣遭亲丧者,假满赴职。衣锦乘轩,从郊庙之祀;鸣玉垂纟委,同庆赐之燕。伤人子之道,亏天地之经。愚谓凡遭大父母、父母丧者,皆听终服;若无其人,职业有旷者,则优旨慰喻,起令视事,但综司出纳、敷奏而已,国之吉庆,一令无预。其军旅之警,墨缞从役,虽愆于礼,事所宜行也。”魏主皆从之。由是公私丰赡,虽时有水旱,而民不困穷。
魏遣兵击百济,为百济所败。
《资治通鉴》译文
六年(戊辰,公元488年)
春季,正月,乙未(十五日),北魏下诏:“对犯有死罪的人,如果他的父母、祖父母年老,又无成年的子孙,身边也没有穿一年以上的丧服的亲属,可以奏报朝廷。”
甲子(十五日),北魏实行大赦。
乙丑(十六日),孝文帝前往灵泉池。丁卯(十八日),前往方山。己巳(二十日),返回宫中。
秋季,七月,己丑(十一日),孝文帝前往灵泉池,又前去方山。己亥(二十一日),返回宫中。
癸卯(二十六日),北魏淮南靖王拓跋佗去世。当时,孝文帝正在皇家祖庙祭祀,刚刚献上第一道祭品,就得到拓跋佗去世的报告,他当即就停止了祭祀仪式,亲自去拓跋佗遗体旁哀悼恸哭。
辛未(二十五日),孝文帝前往灵泉池。癸酉(二十七日),返回宫中。
十二月,柔然汗国的伊吾守将高羔子率领三千名部属献出伊吾城池,归附北魏。
孝文帝向文武百官们询问安定人民的办法。秘书丞李彪呈上密奏,认为:“豪门富贵人家,奢侈挥霍没有限度。所以,对他们的住宅、车马和衣服,都应该制定一个标准进行管理。另外,一个国家是走向兴盛还是走向衰亡,关键在于帝王承继人是善良还是酷恶,而继任者的善恶,又在于教育训导的得失。文成皇帝曾经对文武百官们说:‘朕从前刚刚开始学习的时候,年龄还小,心还不能专一。等到后来登上帝位,亲自日理万机了,又没有多余的时间温习以前的功课了。今天想起来,岂能说只是我个人的过错,也是师傅管教得不严,不勤勉努力的结果。’当时,尚书李訢立刻脱下帽子,请求处分。这是不久前发生的事,值得借鉴。我认为,应该以古代方法为准绳,也设立师傅这一官职,让他们专门引导太子。
“另外,汉朝曾经在平时设置常平仓,遇到灾荒年月,就用仓中的粮食救济灾民。去年,京城农作物歉收,如果把老百姓都迁移到丰收富裕地区,这样既荒废了人民正常的生活劳作,又要面临艰难困苦、千里流离的困境,才能到达目的地,而且对于国家来说,损耗也很大。为什么不事先把粮食储存起来建立粮仓,安安稳稳地发放给灾民?这难道不比把老老少少驱赶到千里之外去乞讨糊口更好些吗?所以,朝廷应该在州郡正常的税收中抽出九分之二,将京城全年开支剩余的费用全部拿出来,分别建立管理机构,在丰收时买进粮食,全部储存在仓库里;遇上歉收年月,就可以加两分利卖给老百姓。这样一来,老百姓一定会努力种田,用以购买官府的绢帛;积蓄钱财,用来购买官府的粮食。丰收年月,就一直储存,等到灾年,就直接出售给老百姓。几年之内,我们就会储存大量的粮食,而且老百姓人人充足,即使是有什么灾荒,也不会造成多大灾难。
“另外,应该在黄河以南七州人民之中,选拔有才能的人,征召到京城,按照中州官员任用的程序,按照他们的能力分别加以任用。这样做,第一,可以推广圣朝对新人、旧人平等对待,一视同仁的大义,第二,可以安抚长江、汉水一带归附于圣朝的人心。
“另外,父子兄弟之间,虽然各有形体,但血缘却是相同的。对于犯罪的罪人进行惩处,问罪并不牵连他的亲人,这是皇上的隆厚恩德。至于说到他们之间同忧愁、共恐惧,这本来是自然而然、情理之中的事。也有些无情无义的人,父兄被囚禁狱中,他们的儿子、兄弟们的脸上竟没有一点儿悲哀愁惨的神色。有的儿子、兄弟逃避刑罚,他们的父亲、哥哥们的脸上竟也没有羞愧气愤的样子。他们只是若无其事地继续享受他们的荣华富贵,安于宴饮,自由自在地游逛,而且无论是骑坐的车马,还是穿的衣服、戴的帽子,仍然一如过去一样豪华奢侈,亲骨肉之间的恩情怎么能到了这种地步!我认为,父亲、哥哥犯了罪,应该让他们的儿子、弟弟穿白色衣服,袒露胸背,到皇宫门外请求处罚。儿子、弟弟犯罪入狱,也应该让他们的父亲、哥哥公开上书,引咎自责,请求解除他们所担任的官职,如果他们的职位确实重要,不适于批准辞职的,则不妨加以安慰,劝他们留任。只有这样做,才只可以督促那些庸俗薄情的人,让人们知道什么是羞耻。
“另外,朝廷大臣遭到父母亲人去世的情况时,丧假一满,就得回来任职,同时,得照样穿绫罗绵段,乘坐豪华高大的车辆,跟随皇上去祭祀天地祖先,身佩宝玉,头垂帽穗,和其他官员一样去参加庆贺赏赐的宴请,这样做,实在是在伤害做儿子的孝道之心,违背了天地万物的根本自然的法则。我认为,大凡是遇上祖父母、父母去世的人,都应该允许他们守丧三年。如果没有他,该部门职务出现空缺、无法继续工作时,就应该下达安慰劝抚的诏书,让他任职工作,但也只是让他负责总的大方面事情,诸如支出与收入、奏报陈述而已,国家的吉庆大典,一律不让他参加。如果他身为军职,在发生紧急情况时,那么他就应像古代晋国将帅一样穿上黑色丧服,跟随军队执行命令,这样做,虽然不合礼教,但情况急迫,也就应该这样做了。”对秘书丞李彪的建议,孝文帝全部接受。从此以后,北魏朝廷与老百姓个人的财力都充裕丰厚起来,虽然有时遇上水灾、旱灾,但老百姓的生活并没有困苦、贫穷。
北魏朝廷派人进攻百济王国,被百济王国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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