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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广东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广东阳江发布

新四军史料陈列馆_史料_史料价值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红色基因重要指示精神,由军委国防动员部统一部署,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研究,决定建设广东革命军事馆,全面记述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广东领导武装斗争史、新中国国防建设史和新时代强军兴军伟大实践,延伸展示广东军事历史文化和兵要地志,发挥传承红色基因、宣传强军成就、普及国防教育功能作用。

作为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军事历史类博物馆,建成后将免费向社会开放,诚盼社会各界人士踊跃为广东革命军事馆捐献文物史料、提供相关线索。

01

征集范围

(一)反映古代、近代与广东有关的军事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二)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广东领导革命斗争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三)反映新中国成立以来驻粤部队在国防和军队建设、参加广东经济建设及双拥共建活动的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四)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粤部队强军兴军的重要文物史料和相关线索。

02

征集类别

1.古近代军事类。从先秦时期开始,与广东军事有联系,能够充分体现军事活动、兵要地志、战争思想的历史文物;与广东重要战事有关的诏书、兵书、玺印、信札、军事地图;各个历史时期的甲胄、刀枪、火炮等武器装备及生活用具。

2.革命活动类。与广东重大革命事件有关的文告、通告、报刊、票证、标语传单、申请书、决心书等;记载革命者生涯的手稿、日记、自传、信件等;训练作战的日常用品,如军装鞋帽、绑腿、粮袋、子弹带、茶缸、水壶、雨衣、蚊帐等;各个根据地、边区发行的钱币、邮票,反映革命及战争活动的契证、票据、收条、借据等;在重大革命活动、重大战役、重大纪念活动荣获的勋章、徽章、证书、奖状、喜报,个人或集体荣获的军旗、奖旗、队旗、锦旗、贺幛等。

3.国防建设类。新中国成立以来,反映广东国防军队建设重大事件的文件、证书、证件、手稿、日记、照片、设备工具、军训教材、器材、教练枪、炮、弹等。

4.强军实践类。党的十八大以来,驻粤部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军事斗争准备、大抓练兵备战等方面的获奖证书、表彰通报、武器装备、器材用具、样品模型等。

5.专项任务类。驻粤部队及国防动员后备力量参加国际维和、抢险救灾、科研试验、维稳处突、脱贫攻坚任务,特别是支援地方抗击非典、新冠肺炎疫情等方面的相关文件、设备器具、荣誉嘉奖、标志标识等。

6.军事人物类。在各个历史阶段与广东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英烈、爱国志士的肖像以及他们使用过的军事装备和生活用品等。

7.军史影像类。记录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领导广东革命活动、武装斗争以及反映驻粤部队学习、工作、训练、生活等方面的照片、胶片、视频光盘、录像(影)带等。

8.文化艺术类。在广东产生或反映广东革命军事题材的剧本、词曲谱、影音制品和书法、绘画、雕塑等。

03

征集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广东革命军事馆文物史料征集工作以无偿捐赠为主,以复制仿制和委托代管等方式为辅展开。

(一)无偿捐赠。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文物藏品,捐赠时双方签订《藏品捐赠协议》,颁发《捐赠证书》。经过专家鉴定符合本馆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藏品,颁发《收藏证书》。捐赠文物一经陈列,将在展柜中注明捐赠者信息。捐赠文物史料数量较多、价值较高的,可举行捐赠仪式。对于在军事馆文物征集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人士将邀请参加开馆典礼,以及有关的重要活动。

(二)复制仿制。对特别珍贵、本人需亲自保存的文物史料,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征得持有者同意后,采取专业手段予以复制仿制。

(三)委托代管。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广东革命军事馆委托代管、科学保护、适时展陈。

04

征集要求

1.捐赠单位或个人在提交物品时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提供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和背后故事等信息。

2.文物征集采用直接交送、快递邮寄等方式,如资料、实物不便寄送的,由征集单位上门接受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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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时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至2024年12月底为集中征集期,随后转入常态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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