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历史小说观念的嬗变
白岚玲
成书于元末明初的《三国演义》是我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小说,它的出现标志
着在宋元“讲史”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历史演义小说的成熟。影响所及,掀起了明
代历史小说创作的热潮。可观道人《新列国志叙》称:“自罗贯中氏《三国志》一
书以国史演为通俗演义,汪洋百余回,为世所尚,嗣是效颦日众,因而有《夏书》、
《商书》、《列国》、《两汉》、《唐书》、《残唐》、《南北宋》诸刻,其浩瀚几与正史
分签并架。但在创作上模仿或“效颦”并不等于同时能够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作为
历史小说的《三国演义》的性质及价值。明代以《三国演义》为代表的历史演义
小说在社会上广为流行,所以围绕它们的评论数量也最多。明代小说理论的主要
议题就是如何认识和评价历史小说问题,明代小说理论发展的核心就是历史小说
观念的嬗变。
一
现存最早的《三国演义》刻本是刊印于嘉靖元年(1522)的《三国志通俗演义》,
书前有弘治七年(1494)庸愚子(蒋大器)作的序。这篇简短的序言奠定了我国
历史演义小说理论的基础。
庸愚子在序中阐发了这样的观点:一、史书(指正史)不仅记历代之事,且“有
义存焉”,即通过对所记人事之褒贬,“昭往昔之盛衰,鉴君臣之善恶”,使后人“识
某之善,某之恶,欲其劝惩警惧,不致有前车之覆”。二、史书之文由于“理微义
奥”,俗众“往往舍而不顾”,致使“历代之事,愈久愈失其传”。三、前代的评话
根据的是野史,“言辞鄙谬,又失之于野”,故“士君子多厌之”。四、《三国志通
俗演义》避免了史书和前代评话的上述缺陷,“考诸国史”,“留心损益”,“文不甚
深,言不甚俗,事纪其实,亦庶几乎史”,因此颇受到士君子青睐,“争相誊录”。
五、读《三国演义》当如读《三国志》一样,不仅要从中吸取道德教训,辨别忠
奸善恶,并且还须据此“身体力行”。
庸愚子的观点已经涉及到了历史小说的性质和作用问题,其思想观念在当时颇
具代表性,与他持有相同或相近的看法者不乏其人。林翰(1434--1519)的“正史
之补”说和修髯子(张尚德)的“羽翼信史”说与他的“庶几乎史”说本质相同。
林翰《隋唐志传通俗演义序》希望“后之君子能体予此意,以是编为正史之补,
勿第以稗官野乘目之,是盖予之至愿也夫。”修髯子《三国志通俗演义引》则强调
《三国演义》是“可谓羽翼信史而不违者”。总之,他们都认为历史小说的目的和
价值就是用通俗的语言改写正史,向群众普及历史知识,进行传统的道德伦理教
育。
既然庸愚子等人对历史小说的性质抱着上述的看法,那么,他们必然要求通俗
演义如史书般忠于史实,“事纪其实”,不容许至少不提倡在小说中加入虚构的故
事,主张作家以史家修史的态度和方法从事历史小说的写作。当然,历史小说毕
竟不是史书的翻译,在题材上亦非编年体或纪传体,作家在敷衍故事时必然需要
进行“损益”或“隐括”才能“成编”,但庸愚子等说的“损益”和“隐括”指的
只是对史料的取舍剪裁,并非指艺术虚构。
在要求历史演义严格依据史实方面,余邵鱼等人态度更加坚决而明确。万历丙
午(1616),余邵鱼在《题全像列国志传引》中称:“故继诸史而作《列国传》,起
自武王伐纣,起今秦并六国,编年取法麟经,记事一据实录。凡英君良将,七雄
五霸,平生履历,莫不谨按五经并《左传》、十七史、《纲目》、《战国策》、《吴越
春秋》等书,而逐类分沉。且又惧齐民不能悉达经传微辞奥旨,复又改为演义,
以便人观览„„其视徒凿空言以炫人听闻者,信天渊相隔矣。”这说明其《列国志
传》本是一部“实录”的史书,改为通俗演义仅为便于俗众观览。后来冯梦龙
(1574--1646)在将《列国志传》改编为《新列国志》时,亦强调“兹编一案史
传”,甚至指责余邵鱼未能真正忠于史实:“旧志事多疏漏,全不贯串,兼以率意
杜撰,不顾是非”。可观道人在《新列国志叙》中也批评原书故事荒诞、人物颠倒、
制度失考,盛赞新志“本诸《左》、《史》,旁及诸书,考核甚详,搜罗极富,虽敷
衍不无增添,形容不无润色,而大要不敢尽违其实”。
我们自然很难指望这批仅仅把演义当作通俗历史读物的这批明代文人会对历
史小说创作方法乃至历史小说的人物形象塑造等问题展开任何探讨。他们围绕《三
国演义》等历史小说的议论的共同倾向是,无视或者抹杀历史演义作为文学作品
的艺术特征,只看到历史演义取材于历史人物和事件的这一面,用对史书的标准
来要求历史小说,忽略了历史小说的本体价值。他们以史书的编纂方法代替艺术
描写,以伦理道德宣传取消小说审美功能。他们在历史小说中只看到“历史”,而
没有发现“小说”。从历史小说理论的逻辑发展来说,我们不妨把上述这种理论看
作明清历史小说理论的第一阶段。它显然不能给历史小说创作指明方向,相反带
来了限制和束缚。
但在另一方面,庸愚子等人的议论对于提高通俗小说的地位、促进历史小说的
繁荣,又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由于他们的大力提倡,初登文坛的历史小说获得
了社会各阶层尤其是上层文人的承认,虽然从今天来看,他们是以牺牲历史小说
的艺术特性来争取其存在的合法性的。
二
如果说在历史小说理论发展第一阶段,人们以史书为标准竭力强调历史小说与
史书的相同之处,那么在第二阶段则抛弃了史书的规范,进而反戈一击,开始寻
找历史小说异于乃至高于史书的各个方面。
如前所见,上一阶段的历史小说理论可以概括为事、义、文三个方面:在“事”
方面,主张其“事”之“真”,即依据史书,实录实事;在“义”方面,主张其“义”
之“善”,传播史书中的微言大义,即合乎儒家正统的是非善恶标准、忠孝节义道
德;在“文”方面,主张以浅近通俗的语言代替史书艰深古奥的文字。第二阶段
的理论仍可以从这三方面来考察。由于“文”这一问题只是雅俗之辨,基本上已
经取得共识,所以这一阶段的理论主要在“事”与“义”两方面展开。
记事在于明义。这一阶段评论者突破了史书之“义”的局限,充分考虑到作者
及读者的能动作用。首先,他们在继续注重历史小说社会教育意义的同时,充分
肯定历史小说“真”、“善”之外的“美”,即给予读者的审美感动,注意到历史小
说的美悦功能。万历年间酉阳野史在《新刻续编三国志引》中就曾从小说功用方
面明确将历史小说与史书加以区别,指出历史小说可使读者借领会作品内容抒发
内心郁积,获得审美愉悦:“夫小说者,乃坊间通俗之说,固非国史正纲,无过消
遣于长夜永昼,或解闷于烦剧忧愁,以豁一时之情怀耳„„大抵观是书者,宜作
小说而览,毋执正史而观„„以解颐世间一时之通畅,并豁人世之感怀君子云。”
万历年间甄伟《西汉通俗演义序》则把阅读历史小说的过程概括为三个层次:“始
而爱乐以遣兴,继而缘史以求义,终而博物以通志。”对《三国演义》强烈的感人
作用,无碍居士《警世通言叙》有一段精彩的描述:“里中儿代庖而创其指,不呼
痛,或怪之。曰:‘吾顷从玄妙观听《三国志》来,关云长刮骨疗毒,且谈笑自若,
我何痛为!’夫能使里中儿顿有刮骨疗毒之勇,推此说孝而孝,说忠而忠,说节义
而节义,触性性通,导情情出。”这实质上与冯梦龙在编纂民歌集、整理《情史》
及“三言”等文学活动中倡导的“情教”思想正相符合。
其次,这一阶段开始重视历史小说作家的创作个性,将传统的“发愤说”的引
入小说理论。酉阳野史《新刻续编三国志引》强调作者创作历史小说意在“泄愤”:
“今是书之编,无过欲泄愤一时,取快千载,以显后关赵诸位忠良也。其思欲显
耀奇忠,非借刘汉则不能显扬后世,以泄万世苍生之大愤。”徐如翰在谈到描写
明初开国史事的《云合奇踪》(《英烈传》)时,也认为作者徐渭“肮脏之气,无所
发舒”,所以举英烈诸公,敷演成书,以此来寄托自己的理想。“发愤说”的重新
提出,与此时著名思想家李贽(1527--1602)有密切关系,他将司马迁“发愤著
书”说推为古之圣贤著书立说的共同规律,“世之真能文者,此其初皆非有意于文
也”,而是触目兴叹,“夺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垒块,诉心中之不平,感数奇于
千载”(《焚书·杂说》)的结果。因此,合于“童心”的“天下之至文”皆作者心
中不平之气喷发的结晶,其《忠义水浒传序》指出《水浒传》正是作者有感于“大
贤处下,不肖处上”的现实而借“啸聚水浒之强人”发泄其胸中愤慨,因此是“发
愤之所作”的优秀典范。《水浒传》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历史小说,但李贽对此书的
评论反映了他对各类文学作品的共同性的认识,也对当时历史小说理论产生了直
接影响。
他们所言的“发愤”,或侧重于倾泄忠孝节烈不得显扬的义愤,或侧重于个人
怀抱不得舒展的郁结之情的爆发,或侧重于表现特定历史时期对亡国灭家的深沉
感慨,但在借著述抒发愤懑、表现理想方面,与司马迁在精神上是一致的。总之,
此时历史小说评论者注重小说有为而作、有感而发,主张作家在创作中充分展现
主观个性。这与忽略作者创造性的第一阶段理论相比,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义由事传。这一阶段着重探讨了历史小说与历史著作在内容即“事”的方面的
异同,第二阶段理论主张的核心就在于强调历史小说的内容有不同于史书的一面,
对片面尚史贵实的态度大胆提出怀疑乃至否定。讨论的中心问题乃是虚实之辨,
即历史小说是否允许虚构的问题。
无论是《三国演义》,还是其他通俗演义,实际上都未严格“事纪其实”、“一
据实录”。早在嘉靖年间熊大木编写《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时,其方法就是“以
王(指武穆王即岳飞)本传行状之实迹,按《通鉴纲目》而取义;至于小说(指
《精忠录》)与本传互有同异者,两存之以备参考”;既从正史中取材,也从小说
中(具体指《精忠录》)取材。有人以“小说不可紊之以正史”为由批评这种办法,
熊大木《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序》对此予以回击:“稗官野史实记正史之未备,若
使的以事迹显然不泯者得录,则是书竟难成野史之馀意矣。„„史书、小说有不
同者,无足怪矣。”公然宣称历史演义取材不必限于正史。李大年在为熊大木所编
《唐书演义》写的序中,发表了与熊大木相似的意见。虽然他们所论只是通俗演
义可以在正史之外取材的问题,而非历史小说可否虚构故事的问题,但他们的看
法已经与当初那些倡导历史小说“一据实录”、“一案史传”者大相径庭,再朝前
一步,历史小说创作论中的虚实问题就要提到日程上来了。
人们还记得,《三国演义》因所谓“考诸国史”、“事纪其实”而被庸愚子大加
赞扬,誉之为“庶几乎史”,曾几何时,它却因同样的理由为人所诟病。谢肇淛《五
杂俎》称:“小说野俚诸书,稗官所不载者,虽极幻妄无当,然亦有至理存焉。„„
唯《三国演义》与《钱唐记》、《宣和遗事》、《杨六郎》等书,俚而无味矣。何者?
事太实则近腐,可以悦里巷小儿,而不足为士君子道也。”同一部《三国演义》当
初深受“士君子”的欢迎,“争相誊录”,而今却被认为“不足为士君子道”,这正
说明一批文人的历史小说观念其审美趣味发生了变化。他们已经认识到历史小说
有其自身特点,其核心价值决非修髯子等所论的普及历史知识和“裨益风教”之
功。故谢肇淛又说:“凡为小说及戏剧杂文,须是虚实相半,方为游戏三昧之笔。
亦要情景造极而止,不必问其有无也。古今小说家,如《西京杂记》、《飞燕外传》、
《天宝遗事》诸书„„岂必真有是事哉?近来作小说,稍涉荒诞,人便笑其不经,
而新出杂剧,若《浣纱》、《青衫》、《义乳》、《孤儿》等作,必事事考之正史,年
月不合,姓字不同,不敢作也。如此,则看史传足矣,何名为戏?”明确提出了
小说创作中的艺术虚构问题,认为小说写作不但可以而且必须运用虚构和想象。
以此原则他批评《三国演义》“俚而无味”,这样的评论固然失之偏颇,但是他认
为像《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小说也应该“虚实相半”,即必须含有虚构的成分,
则无疑是历史小说理论上的一个重要发展。从“事纪其实”到“虚实相半”,在某
种意义上表明人们终于从根本上划清了历史小说与历史著作的界线。
正如当年庸愚子的观点具有代表性一样,与谢肇淛持相似看法的也不乏其人。
如明末崇祯年间吟啸主人《平虏传序》提出:“苟有补于人心世道者,即微讹何妨;
有坏于人心世道者,虽真亦置。”主张作者从自己的创作意图和主题需要出发,对
客观史实进行取舍和改造,使作品“真假参半”。他们从不同角度接触到了历史小
说的真假问题,但都未达到像谢肇淛那样的理论高度,即明确把虚构和想象当作
小说创作的根本艺术特征之一来加以认识和阐明。从总体来看,明代一批文人已
逐渐摆脱了史学传统的约束和规范,认清了历史小说与历史著作的本质区别。
然而,如果说庸愚子等在历史小说中只看到“历史”的话,谢肇淛等似乎又走
向另一极端,他们强调了历史小说与历史著作的区别,但又忽略了历史小说与一
般小说即非历史小说的区别。当他们根据所有小说共同的艺术特征区别历史小说
跟史书时,并未注意到历史小说不同于一般小说的特殊个性。
究其原因,明代小说发展非常不均衡,最早出现并且最为繁荣的是历史小说,
因此前述第一阶段的历史小说理论提出者他们往往只单纯用历史著作这一参照系
统来比照历史小说;由于中国史学传统的根深蒂固的影响,他们为了提高历史小
说的地位便有意无意地让历史小说同史书靠拢。随后,《水浒传》、《西游记》、《金
瓶梅》等各种长篇小说和其他大量白话短篇小说不断涌现,人们在创作和欣赏过
程中对小说这种文学体裁的性质的认识也日渐明确,这时他们一方面强烈地意识
到小说与历史著作的区别,即小说不能没有虚构和想象的成分,另一方面又无形
中混淆非历史小说与历史小说。当时人们还缺乏今人的小说分类意识,他们所说
的“稗官野史”或“通俗演义”往往是各类小说的笼而统之的共名。这样,他们
对历史小说的评论虽然有时也触及到历史小说的某些个性特征,但在大多数场合
只是反映出对各类小说的总体特征的认识。无论是谢肇淛批评《三国演义》等“事
太实”,还是酉阳野史肯定“实迹欠实”的《新刻续编三国志》,他们藉以立论的
参照系统都是古今一切小说乃至传奇戏曲。这样,尽管在人们获得关于历史小说
的全面认识过程中,他们的一些意见产生过有益的作用,但他们离开历史小说自
身的规定性一味强调虚构,也不可能正确指导历史小说的创作。
三
明末小说创作领域掀起了一股追奇逐幻的热浪,同时小说理论中也出现了一次
关于真与幻、奇与正的争锋,所涉及到的当然不止是历史小说,但其中有两篇文
章却与历史小说理论甚有关系,值得注意。
一篇是署名张无咎的《批评北宋三遂平妖传序》:“小说家以真为正,以幻为奇。
然语有之:‘画鬼易,画人难。’《西游》幻极矣,何以不逮《水浒》者,人鬼之分
也。鬼而不人,第可资齿牙,不可动肝肺。《三国志》人矣,描写亦工,所不足者,
幻耳;然势不得幻,非才不能幻。其孟季之间乎?尝譬诸传奇:《水浒》,《西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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