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辽阳军》原文
沂水某[1],明季充辽阳军[2]。会辽城陷,为乱兵所杀;头虽断,犹不 甚死。至夜,一人执簿来,按点诸鬼。至某,谓其不宜死,使左右续其头而 送之。遂共取头按项上,群扶之,风声簌簌,行移时,置之而去。视其地, 则故里也。沂今闻之,疑其窃逃。拘讯而得其情,颇不信;又审其颈无少断 痕,将刑之。某曰:“言无可凭信,但请寄狱中[3]。断头可假,陷城不可假。 设辽城无恙,然后受刑未晚也。”令从之。数日,辽信至,时日一如所言, 遂释之。
[1]沂水:县名,明清属沂州,即今山东省沂水县。
[2]辽阳:注见前《佟客》篇。明熹宗天启元年(1621)三月壬戌辽阳陷 于清兵,辽东经略使袁应泰等死难。见《明史·熹宗纪》。
[3]寄狱:暂押在狱。
聊斋志异《辽阳军》翻译
沂水某人,明朝末年在辽阳军中当兵,正赶上辽阳城被清兵攻破,这人被乱兵杀死。脖子虽然被砍断了,但还没有彻底死去。到了夜里,一个人拿着本簿册,按照上面的名字一个个查对。查到他时,那个人说他不应当死,叫左右随从把他的头接好,送他回去。于是,随从们一齐去把他的头取来安到脖子上,很多人扶着他,只听得风声簌簌地响,走了不多时,就放开他回去了。这人一看这个地方,正是自己的家乡。
沂水县令听说了这件事,怀疑他是私自逃回来的。派人把他抓来一问,才知道了事情经过。县令很不相信;又察看他的脖子,连一点断痕都没有,就要处罚他。这人说:“我说的话,我自己也没证据,只请求先把我关在牢中。断头的事可以是假,辽阳城被攻破的事不会是假。假若辽阳城安然还在,然后再让我受刑不迟啊。”县令听从了他。过了几天,辽阳来信说城被清兵占领了,城被攻下的日期,同某人说的完全一样。于是,县令便释放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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