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晚清时期最具盛名的一代名臣,乃系一位既能“承往古衰朽之续”,又能“开近代风气之先”的复杂人物,更是一个“文足安邦,武能御侮”的全能型人才。《清史稿》评价其为“中兴以来,一人而已”;梁启超评价其为“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所成就震古烁今而莫与京者”;他甚至被后世奉为“国人精神之典范”、“地主阶级最厉害的人物”。
清同治三年,曾国藩指挥湘军攻破太平天国都城——天京,其声望和权势达到了顶点。此时的曾国藩手握三十多万战斗力强悍的武装力量,天下督抚多半出其门下,江南地区尽在其手。如果曾国藩愿意挥师北上,推翻晚清政权,自立为帝也不是没有可能。
传统的儒家思想、湘军的内部争斗,再加上慈禧太后对其精妙的权力制衡,虽然让其斩断了政变想法,但也让其拥有了类似“中兴名将”、“旷代功臣”的美誉。毫无疑问,此时的曾国藩已经站在了神坛之上。如果没有“天津教案”的出现,曾国藩足以“名闻千古”。
“天津教案”中的望海楼教堂
“天津教案”始末
清同治九年,天津地区发生数次儿童失踪绑架事件;同时,法国天主教仁慈堂收容的中国儿童因天气炎热、瘟疫横行而大批死亡。因为教堂善后处理不当,致使这些病故的儿童尸体暴露野外甚至“胸腹皆烂,腑肠外露”。
当时的西方传教士并非单纯的传教布道,更多的是依仗本国政府,在“治外法权”的保护下横行霸道,多行霸凌之举。中国民众屡受欺压,清政府却一味忍让,使民众无处申诉,民族主义情绪越来越高涨。如此背景之下,教堂收容所病故的儿童就成了民间流传之“神父和修女经常派人用蒙汗药拐了孩子去挖眼剖心”传闻的证据,天津民众的愤怒,可想而知。
晚清传教士形象
据《清实录·同治朝实录》的记载,“至挖眼剖心一条,经曾国藩于抵津时亲加推问,百姓无能指实。询之天津城内外,亦无遗失幼孩控告之案”,天津民众对教堂残害儿童的认定并不属实。可面对查无实证的结果,天津民众并不认可,甚至将天津县衙团团围住,用石头瓦块攻击诱拐儿童的嫌疑犯——教民王三。
教民王三被围攻,使得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异常愤怒,出面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派兵镇压。但崇厚对天津民众的纵容、暧昧态度让丰大业并不满意,于是便有了丰大业鞭打崇厚随从甚至枪击天津官员的愤怒举动。丰大业的张狂点燃了天津民众的愤怒之火,将其殴打致死以后,火烧望海楼教堂并杀死外国传教士、修女、使馆工作人员、外国商人共计20人。此即为轰动一时的“天津教案”。
火烧望海楼教堂
曾国藩对“天津教案”的处理
“天津教案”发生后,法、英、美等国一面向清政府提出抗议,一面调集军队进行威胁。清政府大恐,一面要各地严格保护教堂,弹压群众,避免类似事情再发生,一面派时任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天津查办。
曾国藩对于“天津教案”的处理,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发布《谕天津市民》,指责天津民众不法举动,严禁天津民众再生事端;
2、释放犯法教民和涉案拐犯,并在上呈朝廷的奏折中为传教士辩解;
3、大肆搜捕参与“天津教案”的民众;
4、对案件做出最终处理结果:判死刑20人,流放25人,天津知府、知县革职并流放黑龙江;支付抚恤费和赔偿财产损失银49万两;派崇厚作为中国特使到法国赔礼道歉。
时任天津知府张光藻之墓
根据时人笔记记载,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的每一步操作都惹得天津乃至全国各地的严重不满,纷纷“斥为谬论,坚不肯信”,甚至连曾国藩昔日好友、属下臣僚也都“责问之书日数至”。案件审结以后,曾国藩受到的谴责之声更为猛烈,“诟詈之声大作,卖国贼之徽号竟加于国藩。京师湖南同乡尤引为乡人之大耻”。
很明显,此时的曾国藩已经从名震天下的“中兴名臣”、“国人精神之典范”彻底跌落,变成了“谤讥纷纷,举国欲杀”的汉奸、卖国贼。甚至,连曾国藩自己也认为”天津教案“的处理结果让其”积年清望几于扫地以尽矣“,不得不引咎辞职、落寞离津。
“天津教案”中被毁的教堂
曾国藩到底有没有错
从“天津教案”的处理结果来看,曾国藩很明显伤害了天津民众乃至中国人的民族感情。但这样的处理结果,果真就该怪罪曾国藩吗?我们以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朝廷的态度
《清实录·同治朝实录》记载了一份朝廷发给曾国藩的谕旨,对其提出了这样的办案要求:
总之和局固宜保全。民心尤不可失。曾国藩总当体察人情向背。全局统筹。使民心允服。始能中外相安也。
也就是说,清朝政府要求曾国藩既要照顾民心,又要绝对保证和平局面。对于法、英、美等国的军事威胁,朝廷虽然给出了“如洋人仍有要挟,恫喝之语。曾国藩务当力持正论,据理驳斥,庶可以折敌焰而张国维”的强硬态度,可如果曾国藩真这样做了,一旦战火再起,曾国藩会落得何种下场,可想而知。
更何况,面对军事威胁,清政府虽然数次下令“沿江沿海各督抚,严行戒备”,可还是数次给曾国藩下发谕旨,要求其“斟酌情形、以保全和局”。如此矛盾的态度,曾国藩能怎么办?权衡之下,曾国藩也只能按照基本的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
同治朝谕旨
2、李鸿章接手以后的处理结果
曾国藩引咎辞职以后,朝廷另派李鸿章接手。李鸿章对于“天津教案”做出了以下处理:
判死刑16人、缓刑4人,流放25人;天津知府、知县革职并流放黑龙江;支付抚恤费和赔偿财产损失银49万两;派崇厚作为中国特使到法国赔礼道歉。
较之曾国藩的处理结果,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李鸿章将20人死刑改成了16人死刑、4人缓刑。这一结果出现的原因在于当时的俄国只索经济赔偿,不要中国人抵命。也就是说,李鸿章也认为“中国目前之力,断难遽启兵端,唯有一命一抵了案”。
3、平心而论
在曾国藩上呈给朝廷的一份奏折中,有一句对“天津教案”的客观态度说明:
在中国戕官毙命,尚当按名拟抵,况伤害外国多命,几开边衅,刁风不可长。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杀人偿命”乃系天经地义之道;更何况就晚清政权当时的羸弱状态,天津民众因愚昧诬陷收容所神父、修女戕害儿童而冲动杀害传教士乃至外使馆工作人员的行为,差点重启战火,让无数民众再次遭受兵祸。就此来看,曾国藩对案件的处理结果并无失当之处。
战场上的晚清士兵形象
或许,曾国藩在处理“天津教案”过程中唯一犯下的错误就是没能很好的照顾民族情绪,没能顾全天津民众愤怒的心情,没能贯彻落实自己对待太平军的“剃头”本色。可盲目的冲动以后,如果重启战端、生灵涂炭,曾国藩又该背负何等罪名呢?仅就“天津教案”而言,曾国藩或许有错但绝无罪过,更不该被骂成汉奸、卖国贼。
参考文献:《清实录·同治朝实录》、《曾国藩全集》、《清季天津教案研究》、《清史稿·列传一百九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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