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嘉庆五年(1800)北平盛氏望益书屋藏板本《阅微草堂笔记》扉页书影
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北平盛氏重刊本《阅微草堂笔记》正文书影
清代文言短篇志怪小说集。五集二十四卷。题“观弈道人撰”。纪昀(1724—1805),字晓岚,一字春帆,自号观弈道人、石云等,直隶献县(今属河北)人。成书于清乾隆、嘉庆年间。
现存主要版本有清嘉庆五年(1800)北平盛氏望益书屋藏板本,藏国家图书馆、上海辞书出版社;清嘉庆二十一年(1816)北平盛氏重刊本,藏上海辞书出版社;清道光十五年(1835)广州财政司刊本,藏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上海中华图书馆石印本;民国上海文明书局“清代笔记丛刊”石印本;民国上海进步书局“笔记小说大观”石印本。1980年天津古籍书店影印石印本,1980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1993年岳麓书社“古典名著普及文库”排印北平盛氏重刊本,1995年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笔记小说大观》影印上海进步书局石印本。
纪昀是清代著名的学者、乾嘉时期学术文化界有影响的代表人物,读书极多,学问渊博。《阅微草堂笔记》是他晚年所作的一部文言笔记小说,全书分为《滦阳消夏录》、《滦阳续录》、《槐西杂志》、《如是我闻》、《姑妄听之》五集,近四十万字,共收故事一千二百多则。该书记述的主要是神鬼狐怪故事和社会见闻,都是篇幅短小的随笔杂记。书中有许多故事说由于奴婢对主人不忠而遭恶报、贞妇烈女终得善果、天命气数不可违拗、占卜看相神灵奇验等。也有不少故事谈狐说鬼,宣传封建迷信思想,鼓吹天道轮回和因果报应,宣扬封建道德的合理和永恒,使人们在所谓的弃恶向善中放弃和麻醉反抗的意识,以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然而,此书也包含了许多借狐鬼隐喻人事,讽刺社会种种丑恶现象的作品。像《游冥府》、《鬼中隐士》、《古寺鬼语》等篇,借鬼魂之见闻揭露官场中贪赃枉法、投机钻营的丑态。而《阎王断狱》、《道士谈命》则通过阎王和狐精之口抨击了一些封建官僚明哲保身、但求无过的为官哲学,指出为官者应为民兴利除弊,无功即是过。作者自言“小说稗官,知无关于著述;街谈巷议,或有益于劝惩”,故书中多借鬼狐言人事因果,以劝善惩恶。由于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强调实录,而这些故事的题材又多来自作者的亲历和作者亲族仆婢等下层人民的讲述,因此书中收录了大量反映明清之际社会阴暗面的作品,其中既有对黑暗腐败的吏治的抨击,也有对民生疾苦的深切同情,并对世态人情和迂腐的道学进行了嬉笑怒骂的揭露。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纪昀“处事贵宽,论人欲恕,故于宋儒之苛察,特有违言,书中有触即发,……且于不情之论,世间习而不察者,亦每设疑难,揭其拘迂,此先后诸作家所未有者也,而世人不喻,哓哓然竟以劝惩之佳作誉之。”有好几篇故事记述了道学家顽固维护封建礼教而造成一些青年男女惨死的悲剧。
纪昀三十岁以前致力于考证之学,在后来奉命纂修《四库全书》、校理公私藏书的过程中,更潜心考据,订讹正谬,这也影响到《阅微草堂笔记》的创作,形成质朴淡雅的风格。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高度评价说:“惟纪昀本长文笔,多见秘书,又襟怀夷旷,故凡测鬼神之情状,发人间之幽微,托狐鬼以抒己见者,隽思妙语,时足解颐;间杂考辨,亦有灼见。”蔡元培在为《详注〈阅微草堂笔记〉》所写的序中说:“清代小说最流行者有三:《石头记》、《聊斋志异》、《阅微草堂笔记》是也。”可以说,《阅微草堂笔记》在清代文言小说地位上是仅次于《聊斋志异》的作品。
《滦阳消夏录一》第十则
郑苏仙一日梦至冥府,见阎王正复查处理囚犯,邻村一老妇得转生善处,郑不解。阎王说此老妇由于前生善于抑制利己损人之心,胜过许多饱读诗书的儒士,因而得到善报。郑又说看见一做官的人进来,自称为官之时所到之处仅喝一杯水,无愧于鬼神,阎王说设置官吏就是为民兴利除弊的,在公堂置一木偶,连水也不喝,难道不比你强? 该官又辩解说自己无功亦无罪,阎王说你避嫌畏难,负民负国,无功即是罪。该官锐气顿失。阎王又笑着说,平心而论,你基本上还是一个好官,来生还是可以作官的,遂把此人送去转生了。
《滦阳消夏录三》第十九则
淮镇农妇郭六,颇有姿容。其夫因饥荒乞食于四方,她为供养公婆,当着邻里的面宣称开始卖身,并从此公然与诸荡子游。她把卖身所得资财蓄积起来,并买一女子蓄于家中。三年后,其夫回到家中,夫妇叙寒温毕,即对其夫说:父母都健康安好,现在还给你。又引出所蓄女子说:我身子已不干净,我已为你另娶了一房媳妇,现在也交付给你。说完借口去厨下做饭,自刭而死。县令来验尸后判令不得葬于夫墓,妇不瞑目。公婆哭诉说:她是贞洁的媳妇,儿子不能养父母而让一弱女子奉养,这是谁把她逼上了绝路?这是我家的私事,不用官家来管。公婆说完这番话,亡妇才闭上了眼睛。节孝不能两全,此事恐怕非圣贤不能勘断其是非。
《滦阳消夏录四》第一则
卧虎山人在田白岩家扶乩,一狂生颇为不信。扶乩者突书出一诗,正是该生前日密寄旧妓之作,并言此妓已从良,该生所为乃是窥人闺阁,其罪孽已为冥官所录,所幸此笺未达,回头尚且不晚。该生听后面无人色,一年多便死去了。
《滦阳消夏录四》第二十五则
佃户张天锡,于田野中见一髑髅,戏溺其口中,髑髅忽跃起作人声,天锡慌奔回家,鬼亦随至其家,大骂不已。天锡一病不起,全家人祷告叩问鬼之姓名,才知此鬼竟是死去的高祖母。鬼闻是自家人亦悲不自胜,并言来此乃是为众鬼所迫前来求食。鬼恒苦疾,无故作灾又恐神责,故往往遇事则生衅,以求祭祀。此鬼得祭方去,临别仍言“我口中秽气不可忍,可至原处寻吾骨洗而埋之”。
《槐西杂志二》第四则
张四喜家贫外出做工,于山中遇翁妪,入赘为婿。久而觉其妻为狐,弯弓射中左股,狐女拔矢跃至其前,数其不义,痛哭而去。四喜归后数年病死,无棺以敛,狐女忽自外哭入,言己尚未嫁,故敢前来。其母感而痛骂其子,狐女默不作声。邻妇亦助骂,狐女即嗔骂道:“父母詈儿,无不可者。汝奈何对人之妇,詈人之夫!”愤而遁去。去后于四喜尸旁得白金五两,因得成葬。人皆言此狐非惟形化人,心亦化人矣。
《姑妄听之一》第十八则
河间王仲颖先生,精通经术,行谊方正。夜至后院遇鬼,以幽冥异路之理责之。鬼亦责之,言汝熟读《易经》,一阴一阳,天之道也。人昼出,鬼夜出,因而有幽冥之分。人居无鬼之地,鬼居无人之地,因而人鬼异路。天地间无处无人,亦无处无鬼,但不相干,亦不妨并育。假使鬼白日进入先生室中,先生定要责怪它。现在已是深更,当为鬼出入之时。先生进入鬼地,既不秉烛,也不扬声,令我猝不及防,与先生相遇,实是先生冲撞了鬼,而非鬼冲撞了先生。我避开先生已是尊敬先生了,先生为何还这样责怪我?仲颖先生理屈而返。
《姑妄听之四》第二十二则
仆人王发夜里打猎归来,见一人为二人各牵一臂,东西牵曳,而寂不闻声。于是向空中放一枪,三人惊散。进村方知一妇缢死方苏。妇言因被姑婆冤枉,正呆立树下,有两妇人来劝其自缢,遂缢死。忽觉二妇各牵其一臂,欲以自代。方争夺间,忽闻一声霹雳,二妇惊走,于是得归。后王发夜归,又闻有人哭骂,言坏其事,誓必相杀。王发亦骂之,言尔杀人,我救人,即告于神,我亦理直。于是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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