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固,其主撰的《汉书》上起汉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四年的史事,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断代史通史,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荀悦,字仲豫,颖川颖阴(今河南许昌)人,东汉史学家、政论家,其著《汉纪》、《申鉴》在中国史学史上具有重要地位。
应劭,东汉学者,字仲远,汝南郡南顿县(今项城)人。博学多识,其著《风俗通义》是研究东汉风俗的重要史著。应劭的“史权”意识体现在在其代表性史著《风俗通义》中特别关注于风俗的记述,欲通过“正风俗”以安天下。
班固“颂功德”的观念
史学可以制衡、批评政治权利的“史权”意识在班固的著史中滑落了,“颂功德”成为其著史之旨。“史权”对于政治之话语权反过来被用于建构大一统专制政治的合法性,“史权”受制于政治权威,班固对历史人物评论为讲究“为尊者讳”。
《汉书》的撰述是要宣扬大汉朝的盛德,亦如《诗》、《书》颂尧、舜之德。他不满于司马迁没有突出汉之盛德,将汉朝“编于百王之末,厕于秦、项之列”而要断为一代。班固甚至片面地认为司马迁的著史是“追述功德”,没有看到其著史的超越意义。相比司马迁对秦亡汉立这段历史的记述,班固对亡秦功劳最大的陈、项鲜有突出。
《典引》以“太极之元,两仪始分,烟烟温温,有沈而奥,有浮而清”开头,过渡很少,然后一下子就转到了“陶唐舍撤而禅有虞,有虞亦命夏后,翟契熙载,越成汤武。股胧既周,天乃归功元首,将授汉刘”。仿佛大汉朝就是历史的终结者,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天辟地、创世纪的最终归宿就是等待刘皇帝建立大汉王朝。
《典引》中充满了宏大叙事的手法,天命所归的大汉王朝伟大的皇帝是整个叙事的中心,臣子的出现几乎可以被忽略,更不用说平民百姓了,映入我们头脑的只有不断应天的祥瑞和皇帝统治下的一片祥和。
班氏父子在已成为了为汉家立言的体制内精英了,班氏父子都曾以正统化的儒家意识形态批评过司马迁。对于被专制体制规训的他们来说,皇帝对臣子好,那臣子就得感恩戴德,如果对待臣子不好(遇极刑)那也不能抱怨,更得体谅皇帝的苦心、感恩戴德。
班固也曾参与了我国第一部记载东汉皇朝历史的官修纪传体史书—《东观汉记》的修撰。《汉书》、《东观汉记》皆撰于“治世”,皆有皇权的干预,充斥着神化皇权,宣扬功业,美化统治的内容。
荀悦“辅法教”的观念
荀悦的“史权”意识体现在著史中特别强调对“法教”这一观念的阐释,“法教”的实质则是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荀悦认为著史目的在于“辅法教”。史学可以“辅法教”,那史学首先得阐明“法教”,“法教”到底何为呢?他说:“故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矣。教者,阳之化也;法者,阴之符也;仁也者,慈此者也;义也者,宜此者也;礼也者,履此者也;信也者,守此者也;智也者,知此者也。”认为做好“法、教”这二端,不离五德(仁义礼信智),不悖六节(好、恶、喜、怒、哀、乐),就能使天、地、人三才有序,政兴民旺。
荀悦在坚持儒家思想(明道义)的基础上,将法家所看重的“法”特别以强调,列其为治之“二端”之一。“赏罚者,国家之利器也,所以惩恶劝善”,并将“赏赐行私以越”一条归入亡主的行径,还提出必须防止“三游”(游侠、游说、游行)这一不稳定因素。荀悦在《申鉴》中极言“法教”并重,推崇“五政”:“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
这实质上最后难免沦为“儒表法里”。法家重“法治”,具体而言,重赏罚、法令治理国家,儒家讲求教化,倡德重民,上下各安,主张以“仁”治天下。两者相结合,构成了历代统治者稳固其统治的两大核心手段—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君主专制政体下的这种“法治”,最终会滑向只去稳固君权,由于君主手执权柄,有权立法也有权废法,即便随意立法也不受任何法律的限制,而对此只能晓之以利害。
有了“法”的“教”,只能变为“以法为教”的“刑治”,儒家的德治理想之所以无法落实,除了现实政治的君权强大而无制度性制约外,还有另外一个深层的原因即“德治”自身的悖论。
荀悦看到了历史撰述在某种意义上的可裁决、审判一切的终价值,但他把这种价值功利化、实用化、法度化。“史学”只是“嗣”、“辅”的地位,既然史学能够“嗣赏罚”、“辅法教”、“惩恶劝善”,那君主当然会牢握此权,使得“史权”的终极裁判的权力大打折扣,这极容易使史学沦为“儒表法里”化的史学。不过,在阐释“致治之要”的根本“君臣”关系上,其论则颇有几分先秦古儒之风。荀悦在《申鉴》、《汉纪》提中出了“君臣两立”的观念以及“六主”和“六臣”之别,以昭明为君、为臣之法式。
通过这一连发出的多次悲呼,勾勒出士人上天入地皆无门的处境。我们看到荀悦认为明哲保身是士人痛苦而无奈的选择,并不见得多么高明和伟大。在大一统专制制度下,人人仿佛都是被圈养待宰的猪羊,臣民普遍缺乏安全感,身处乱世就更不用说了。
应劭“正风俗”的观念
社会生活中的日常风俗可以反映出为政者的得失与成败,天下要想大治亦需行教化,移风易俗,大致说来,应劭的“正风俗”包括正“在上者”之风俗与“民”之风俗两个方面。
上层统治者的言行不只是个人行为,亦代表着一种责任与风尚,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在上者的一言一行、日常爱好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影响,在上者的伤风败俗之举亦会败坏整个社会风气。
士大夫阶层介于君主与庶民之间,沟通着最高统治者与下层百姓,他们是社会政治秩序与文化秩序重要塑造者与承担者。因此,士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风俗的好坏。对士风的批判在现存《风俗通义》中占有重要篇幅,《想礼》、《过誉》、《十反》以及《穷通》诸篇的内容皆与士风的批判、讨论有关。
儒家以伦理上的“至孝”、“有道”、“孝廉”标准选官方式在东汉己成为主流,这种做法固然使全社会形成了“讲道德”之风,但背离了道德的根本(自主性),极容易使道德异化、流于虚假。有人为了博得名声做官或继续高升以母养陌妇、以兄事同窗、向兄弟让财、为故主服丧博得美誉,应劭对这些行为提出了批评。
结语
察这三位东汉历重要的史学家著史中对在上者、君臣关系、正直之士的评论,我们看到:史学可以制衡、批评政治权利的的这种价值在班固的著史中滑落了,“颂功德”成为其著史之旨。《汉书》的成书遭到了东汉王朝的干预,史家之“史权”被戴上了一道紧箍咒,“史权”对于政治之话语权反过来被用于建构大一统专制政治的合法性;而荀悦“辅法教”的观念实质则是政治事功与伦理劝导,有了“法”的“教”,只能变为“以法为教”的“刑治”,“史权”价值不免被功利化、实用化、法度化了。
在君臣关系上,荀悦提出了在上者“屈义”即“义尊于势”的观念,其论则颇有几分先秦古儒之风。然而在这观念的背后是其悲凉绝望的心态;最后,应劭在其代表性史著《风俗通义》中特别关注于风俗的记述,欲通过“正风俗”以安天下。
应劭的“正风俗’‘包括正“在上者”之风俗与“民”之风俗两个方面。他潜在地欲建构一个更为强大的国家社会以“一道德”,使士与民阶层对国家的归属感和忠诚意识不断增强,实现社会各力量的整合,故应肋特别强调要心存“君父”,一心一意为国。他将批判的矛头对准这些独行放诞不合礼法的士人和皇甫规、长沙太守汝南那悍、范谤刚正之士,其气度与格局未免太小,亦未免太避重就轻了。
考察这三位东汉历重要的史学家著史中对在上者、君臣关系、正直之士的评论,东汉史学家的“史权”意识不免坠落了,变成了“以史固权”,“史权”受制于政治权威,东汉史学家对“史权”的行使少了份建构、裁决社会政治的气魄,多了份对既有秩序的维护、肯定、甚至是强化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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