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年,年仅12岁的阿巴亥嫁给43岁的努尔哈赤。几年后,努尔哈赤的小妾向他告发:“大福晋与大贝勒有私情!”努尔哈赤大惊,遂派人调查,来人禀告:“真相远超乎想象!”努尔哈赤怒不可遏,但令人意外的是,努尔哈赤并没有将大福晋处死,只是赶回了娘家,一年后,又将她召回。
这是皇太极时期的官修史书《满文老档》真实记载的史实。
天命五年(1620年)三月二十五日,努尔哈赤的小妾塔因查突然来到他的寝宫,向他告发其近身侍女(相当于努尔哈赤的陪房丫头)纳扎与大臣达海通奸。
努尔哈赤立即召两人对质,纳扎承认自己曾经给过达海两块蓝布。努尔哈赤十分生气,因为后宫有规定,汗王的女人无论是给男人还是女人送东西,都必须事先经过汗王的同意。私下送给女人,有欺夫买药的嫌疑;送给男人,则有私相授受的嫌疑。
努尔哈赤质问纳扎:“你私下送达海两块蓝布,对我有何忠心可言?”便赐两人死罪,后来考虑到达海精通汉语,就免他死罪,只是将他关了起来。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努尔哈赤是无法容忍自己的女人,不管是近侍、小妾或是福晋背叛自己的。
事情处理到这里算结束了,塔因查却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努尔哈赤问她是否还有别的事?
塔因查道:“其实臣妾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相告。”
努尔哈赤问是何事,塔因查答:“大福晋曾两次送饭给大贝勒,大贝勒收了还吃了;还送了一次给四贝勒,四贝勒收了但没吃。”
大贝勒就是努尔哈赤的长子代善,四贝勒就是努尔哈赤的第四子皇太极。作为继母,送饭给继子吃以示关心,原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塔因查又继续说道:“大福晋还每天两三次差人去大贝勒家,往返如此频繁,感觉有点不对劲。而且大福晋还多次在半夜出宫。”
听到这儿,努尔哈赤大吃一惊!一个后宫女子,半夜出宫去做什么?他立即派侍卫达尔汗、巴克什额尔德尼、副将雅荪和蒙噶去调查。
很快,四人调查组就来回报:“事情属实,而且有过之无不及。大福晋不仅送给大贝勒美食,而且经常私下与大贝勒会面。”
努尔哈赤怒不可遏,早年间,他将代善立为储君并将政务交给他时,确实说过:“待我死后,将我诸幼子及大福晋交由大阿哥抚养。”
按照女真族的风俗,父亲死后,儿子不仅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还可以继承父亲留下的小妾。
但是这说的是死后,现在自己还没死呢,大福晋就着急着向代善表白,这不是给自己戴绿帽是什么?
更令努尔哈赤恼火的是,调查小组还说,每次他请诸贝勒在宫里聚餐时,大福晋都穿金戴银,浓妆艳抹,与代善眉来眼去。诸贝勒都看在眼里,但不敢向努尔哈赤告发。
调查结果自然是把努尔哈赤气得不轻,先前侍女纳扎只是送两块布给巴克什达海就被赐死了,大福晋给代善又是送饭又是送秋波的,可不也得赐死吗?
努尔哈赤确实也想将大福晋赐死的,档案中记载努尔哈赤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我以金珠饰尔头尔身,以人所未见之佳缎,供尔服用,予以眷养。尔竟不爱汗夫,蒙我耳目,置我于一边,而勾引他人。不诛之者,可乎?然念其恶而杀之,则我三子一女犹如我心,怎忍使伊等悲伤耶?
意思是说,我好吃好喝供养你,结果你竟然不爱我,还瞒着我去勾引别人,这种人不杀了她可以吗?但是如果杀了她,我的三子一女不是会很伤心吗?
也就是说,努尔哈赤是考虑到他与大福晋所生的三子一女,不忍心杀她。
那最后这件事是怎么处理的呢?档案中又记载道:
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我将不与该福晋同居,将其休弃之。
也就是说努尔哈赤将大福晋休了,让他带着生病的小儿子出宫生活。只不过或许是考虑到家丑不可外杨,或许是没有找到两人有私情的直接证据,努尔哈赤最后是以“偷藏财物”的名义休妻(“乃以大福晋窃藏绸缎、蟒缎、金银财物甚多为词,定其罪”)。
不过,一年后,努尔哈赤又将大福晋接了回来,可见晚年的努尔哈赤对这个妃子还是十分宠幸的。
《满文老档》是中国最早的官修文编年体史书,这本书详细记载了从清太祖丁未年(1607)至崇德元年(1636),共27年的史事,可信度极高。
也就是说,努尔哈赤的大福晋与长子代善有私情,这件事确确实实是真的,并不是野史杜撰的,那它为何又成为一个千古谜团呢?
这是因为档案中从头到尾只说“大福晋”,而没有说是哪个大福晋。
努尔哈赤总共有四个大福晋,佟佳.哈哈纳扎青(禇英、代善生母)、富察.衮代(莽古尔泰生母)、叶赫那拉.孟古哲哲(皇太极生母)和乌拉那拉.阿巴亥(多尔衮、多铎生母)。
其中孟古哲哲早在1603年就已经病逝,哈哈纳扎青虽然生卒年月不详,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衮代嫁给努尔哈赤时(1585年)就已经去世。
因此,与代善有私情的大福晋要么是衮代要么是阿巴亥。理论上要知道是衮代还是阿巴亥,只要知道天命五年时,究竟是谁坐在大福晋的位置上就清楚了。因为后金的后妃制度虽然是一夫多妻多妾制,但大福晋只能有一位,不可能同时有两位。
可问题就在于,史书上并没有明确记载阿巴亥被册为大福晋的时间,而且对于衮代死因和死亡时间的记载均不一致,因此便有了两派说法。
认为偷藏财物并与代善有私情是衮代的理由是:
一,《清史稿.后妃传》记载“天命五年,妃得罪,死。”意思是说,天命五年,大妃得罪了努尔哈赤,被赐死。
二,可信度极高的《清皇室四谱.后妃》中明确记载,继妃富察氏“天命五年二月以窃藏金帛迫令大归,寻莽古尔泰弑之”,只不过告发者从庶妃塔因查换成了庶妃德因泽。
但只要根据史料仔细推敲,就知道衮代的可能性很低,综合史料分析,有太多的证据都指向了这一事件的女主角就是阿巴亥。
1、衮代的年龄太大,而阿巴亥与代善年纪相仿。
衮代虽然生年不详,但我们仍然可以推算出来,她比代善至少大了将近20岁。
衮代原本是努尔哈赤的堂嫂,她的第一任丈夫叫戚准。当时女真社会有收继婚的习惯,1585年,在戚准病逝后,恰好努尔哈赤的第一任妻子哈哈纳扎青也病逝了,衮代就带着孩子改嫁给努尔哈赤为继福晋,也称继妃。
此时衮代的年纪至少在18岁以上,在天命五年(1620年)时衮代已经是50多岁的老妪了,而代善生于万历十一年(1583年),到天命五年是38岁。
两人年龄相差如此之大,说50多岁的衮代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与代善眉目传情,实在是很难令人信服。而此时的阿巴亥才31岁,正是风韵犹存的时候,与代善眉目传情,互送秋波是比较合理的。
2、事件中记载的子女数量,与衮代不符而与阿巴亥正好吻合。
《满文老档》中努尔哈赤之所以没有赐死大福晋,是因为考虑到“三子一女”会伤心。
衮代在嫁给努尔哈赤后,先后生下了二子一女,分别是第五子莽古尔泰、第三女莽古济格格和第十子德格类,与档案中记载的“三子一女”不符。
而阿巴亥则分别生了第十二子阿济格、第十四子多尔衮和第十五子多铎,还有一个女儿,虽然没有留下名字,但在天命五年阿巴亥被休时,这个女儿仍在世,只是后来夭折了。
所以从子女数量来说,努尔哈赤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阿巴亥。
除此之外,努尔哈赤还说到“大福晋可不杀之,幼子患病,令其照看”。但在天命五年时,衮代的长子莽古尔泰已经34岁,次子德格类29岁,显然不符合“年幼”。
而此时,阿巴亥最年长的儿子阿济格15岁,次子多尔衮9岁,三子多铎7岁,与努尔哈赤所说的孩子幼小,患病无人照顾相吻合。
3、 大福晋偷藏财物的地点,与阿巴亥关系更为紧密
调查团查出大福晋“窝藏”财物的地点,其中一处是阿济格家中。
蒙古福晋告曰:“阿济格阿哥家中之二个柜内,藏有绸缎三百疋。大福晋常为此担忧,唯恐遭火焚水淋,甚为爱惜。”闻此言,即往阿济格阿哥家查看地,查得绸缎三百疋。(《满文老档》)
意思是说,蒙古福晋告发,说在阿济格家中的两个柜子中藏有三百匹绸缎。调查团前往阿济格家中查看,果然查得绸缎三百匹。
阿济格是谁?阿巴亥的长子,把财物藏在自己儿子家中,显然要比衮代藏在阿济格家合理得多了。
还有一个“窝藏点”是大福晋的娘家(“又至大福晋母家棵看,抄出煖木面大匣中存放之银两”)。
衮代是建州右卫名酋莽色督珠乎的小女儿,父母早已经亡故。衮代还有五个哥哥,相继死于辽东总兵李成梁及部将之手。可以说,衮代的家人都已经死了,只有衮代因为当时已经嫁给爱新觉罗家族才幸免于难,如果她真要私藏财物,不可能藏在娘家。
而阿巴亥虽然从小父母双亡,乌拉那拉部也被努尔哈赤灭族,但她的娘家是还在的,他上面还有四个哥哥,她的养父即叔父布占泰也有子女,所以阿巴亥确实可以把财物藏在娘家。
4、处理结果与衮代的结局不符
根据《满文老档》中的记载,此事发生后,努尔哈赤对大福晋的处罚结果就是“将其休弃之......自此,废大福晋”,就是说废掉大福晋的位分然后离婚。
而对于衮代的结局,《清史稿.后妃传》说她是因为得罪努尔哈赤并处理,《清皇室四谱.后妃》则说是因为偷藏财物被努尔哈赤休弃后,她的儿子莽古尔泰为了撇清与母亲的关系亲手杀了她。
虽然关于她的死因仍然是个谜,但是所指向的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是一个字——死。
5、《满文老档》的真实性比《清皇室四谱》来得更为可靠
如果说《满文老档》中所说的大福晋指向阿巴亥,那么《清皇室四谱.后妃》中所记录的衮代一事怎么回事呢?
《清皇室四谱.后妃》中衮代的罪行与《满文老档》中大福晋的罪行几乎如出一辙,都是私藏金帛,只不过《清皇室四谱.后妃》中没有写到衮代与代善的事情。
在同一年里,两个福晋都犯了私藏财物罪吗?显然不可能。
在我看来,《清皇室四谱.后妃》中衮代很可能是被讹传或者人为修改过。
因为《满文老档》的记载时间是在皇太极时期,而且记录得非常详细,有具体的时间、人物对话等。而《清皇室四谱》是光绪年间一个叫唐邦治的才子编撰的,作者因看到《皇朝文献通考》一书对清代帝王后妃的记载存在着许多谬误和曲讳,便根据实录、本纪等书为依据编写的。
从这点上来看,《满文老档》的真实性要比《清皇室四谱》来得可靠些,甚至我们还可以认为《清皇室四谱》在传的过程中,因为音译的问题,把原本《满文老档》中的塔因查传成了德因泽,因为这两个名字实在太像了。
综合上述便可得知,“天命汗废大福晋”中与代善关系暧昧的大福晋,确实就是阿巴亥。
虽然后来的种种迹象,包括努尔哈赤驾崩阿巴亥被逼殉葬,都表明这起“桃色事件”是一件有预谋的案件,但阿巴亥也绝对不是无辜的。
这起“桃色事件”背后的主谋,无疑是此案最大的受益者——皇太极。
努尔哈赤总共有16个儿子,不过能够得到他关注的只有大妃的儿子,但此时幼子显然没有能力参与夺嫡,长子禇英因生性残暴多次规劝无果被努尔哈赤幽禁而死,五子莽古尔泰不得努尔哈赤喜欢,代善与皇太子就成了夺嫡的最大竞争对手。
根据《满文老档》所说,阿巴亥与代善眉来眼去时,诸王虽看在眼里,却都不敢告诉努尔哈赤,为何一个连与努尔哈赤同桌吃饭资格都没有的庶妃,却敢向努尔哈赤告发,而且还能够清楚地知道阿巴亥送东西给大贝勒和四贝勒时,一个有吃一个没吃呢?
一个小小的庶妃哪里来的能力在两大贝勒府中安插耳目?显然,这是背后受人指使的。虽然德因察确实也在此案件中获得了好处,但微乎其微,只是被奖励可以与努尔哈赤同桌吃饭而已。
而皇太极从中获得的利益却是巨大的,这也为他在六年后成功即位打下了基础。
首先,给自己排除了一个有力的竞争对手。
虽然代善并没有在此事中被处罚,但是他却因为失去了储君的资格。
其次,有力地打击了潜在对手。
按照清朝建立初期,只有立过战功的大臣才可以成为旗主。
虽然阿巴亥的三个儿子都还没有立战功,但出于对阿巴亥的宠爱,努尔哈赤将自己麾下的两黄旗(一共60牛录)中的45牛录一分为三,交给她的三个儿子,还承诺在自己死后,将剩下的15牛录给最小的儿子多铎。
而对于阿巴亥来讲,无论是谁当上储君,她都是稳居宝座的大额娘。只要她还是大妃,那么她的儿子就会是下一任储君的潜在威胁。
因此,1620年发生的大福晋与大贝勒代善的“桃色事件”,其实就是一起继承人争夺战,背后的主谋,皇太极是无论如何都脱不了干系的。
但是,也是因为阿巴亥和代善的政治觉悟确实比不上皇太极,才会被抓到小辫子,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
一个女人,无论与别的男人有没有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在丈夫还在世的时候,背着丈夫给别的男人送饭菜送秋波,本身就表示对丈夫已经产生二心了,这不是愚蠢又是什么呢?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