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与中国古代的教育制度、中国古代的官吏制度三位一体,他们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的人才选拔制度。
而科举制度作为人才选拔的中心环节,因为它的独特性而对古代官吏制度具有着深远的影响。
征辟制(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
01.
选士为官的现象,在春秋之际便已经存在。因为春秋战国之前,奴隶主贵族占据着统治阶级地位,因此对朝政的把持和人才的任免具有一定的决定作用。
春秋之际,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士的数量越来越多,士的作用也愈来愈重。
到了齐桓公时代,更是出现了“士、农、工、商”四个阶层,其中士的地位最为尊贵,倍受人们推崇。
彼时,各国之间为了经济的竞争和角逐,广为招贤纳士;贵族和卿大夫为了提高其名望,纷纷养士、门客等。
此时,便产生了中国古代的“客卿制度”。
02.
到了封建社会时期,选拔人才的手段更加高明。汉代的选士制度包括:察举、征辟以及任子制度。
察举制即为地方郡守等高级官员通过考察,选举一些品德高尚,才能优秀之人到中央做官,由朝廷授予官职。
被察举的对象通常是官府属吏以及地方学校的学生。
对于被举荐的官员,朝廷有时也会进行考试,即由皇帝出一些关于政治或者经义之题,按照难易程度分成甲乙两等。
通常此种行为称策问,而考生抽对回答问题的行为,则被称为对策或者射策。
征辟制则是由皇帝直接聘请当地有名望之人做官。
如汉代的发明家张衡,便是由于其独特的科学成就而为汉安帝聘为郎中,后又升迁。同样获得如此殊荣的还有被誉为汉赋四大家之一的扬雄。
任子制度则是由担任二千石以上的官员在任免期满三年后推荐一位自己的子弟做官,这样的行为会导致“后门”现象,所以这种选官制度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曹操正是看到了这种制度的弊端,于是主张唯才是举,颁布求贤令。
到了曹丕时代,实行九品中正制。然而魏晋南北朝后期,九品中正制却走向了极端,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氏族”的社会形式。
隋文帝时期,主张废除中正制,以考试来选拔人才,从此便拉开科举制的序幕。
03.
隋炀帝时期,正式确立科举制度。
唐代的科举制度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即为每年都考试的科目,下设几十种科目,包括:进士、秀才等。制科则是由皇帝设立,它的体系相当庞杂,是朝廷特选人才的一种手段。
不同的考试科目所考内容和标准各不相同,以进士为例,所考内容为:试时务策五道,贴一大经。若是策过五道,经过五道即为甲,策过五道,经过四道之上即为乙。
唐高宗时期,科举制度更是增加了杂文,即需要考生外加一诗一赋作为考试内容。
04.
在科举考试中,通过考试即为登第、及第或登科,而未通过考试称为落第。
在唐代通过考试后,要参加一系列的庆祝活动以彰显进士身份的尊贵。首先要先举办探花宴,由三名年轻的进士采摘明花点缀宴会,称为“探花使”。接着,进士们要去曲江举行庆祝活动。最后要到慈恩塔下进士题名处作诗,以求流芳千古。
宋代的科举制度有三个转变:其一是考官由皇帝直接任免,这实际上加强了皇帝对于科举制的控制,选拔出更多符合统治阶层利益的人才。
其二是发展了殿试制度,北宋时期,殿试第一名称为榜首,二三名为榜眼,三者皆可称状元,而南宋时期,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才为探花。
其三是在国子监内实行三舍取士法,将学生分成上舍生,内舍生和外舍生,根据其不同表现,授予官职。
05.
清代三级考试为: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一省之间的考试,考中为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是全国的考试,考中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殿试为京城考试,第一名为状元。
那么如果一个人在科举制度中皆为第一,便称为连中三元。
结语: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打破了封建贵族的出身限制,是中国任人制度的伟大变革,给中下层地主阶级知识分子提供了晋升机会,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而同时,科举制度的不断优化,更反映着中国古代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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