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晔旻
《陈涉世家》里又提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这就涉及秦始皇究竟传位给谁的问题。《秦始皇本纪》明确记载秦二世胡亥乃是矫诏篡位:“(赵)高乃与公子胡亥、丞相(李)斯阴谋破去始皇所封书赐公子扶苏者,而更诈为丞相斯受始皇遗诏沙丘,立子胡亥为太子。”在《秦始皇本纪》以外,司马迁在《李斯列传》对这一事件中还有更为细节的描写。胡亥、赵高、李斯三人同谋,瞒天过海违背了秦始皇传位长子扶苏的旨意,窃取了政权。赵高在其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嬴政死后李斯恐天下有变,秘不发丧,当时并未直接采取篡位的活动,正是赵高为胡亥出谋划策并说服了李斯一同进行夺权的行动。从这样的记载来看,胡亥继承皇帝位是不正当的,不具备所谓“合法性”。
由于史料的匮乏,两千年来,世人对秦始皇传位问题的认识都仰赖《史记》。与其他正史相比,《史记》除了利用先代史书、官方记录等较为可靠史料,还采纳了不少“放失旧闻”及诸子百家语。尤其是《史记》中李斯和赵高的密谋根本就是“秘中之秘”,没有第三者在场,不容他人知晓,当事人更不会事后外泄。因此,《史记》中宛如作者身临其境的相关记载,“无疑是来自后人的创作”。因此,近人吕思勉就对《史记》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春秋战国时期,太子“皆不将兵”,像晋献公对太子申生那样“使将兵”,那就是君主“有意废立”。既然扶苏已经被秦始皇派去“监军上郡”,也就不拥有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了。陈胜提到的那句“(秦二世)不当立”,若是仔细推敲,这里所谓的“当立”,只是说扶苏“理应”即位而已。如果扶苏真的拥有法定继承人的地位,陈胜当直谓胡亥“篡位”才是。至于后面“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一句分明是在解释“理应”即位的扶苏为何没有即位,恰恰与吕思勉的质疑相符。
《赵正书》,出自《北京大学藏西汉竹书》第三卷
2009 年入藏北京大学的西汉竹书《赵正书》,更是否定了“沙丘阴谋”的存在。《赵正书》是一篇基本完整并且已经佚失了的古代典籍。篇名自题为“赵正书”,总字数近1500字,墨写隶书,书写工整,除个别稍模糊外,大部分字迹清晰。其撰写年代早于《史记·秦始皇本纪》等篇的成书年代。竹书里的“赵正”,就是秦始皇嬴政。秦、赵先祖本是一家,同出于“嬴姓”。《史记·秦始皇本纪》说秦始皇作为人质出生在赵国邯郸时,“名为政,姓赵氏”。《楚世家》里也说,“十六年,秦庄襄王卒,秦王赵政立”。用“赵正”的称呼来看,《赵正书》的作者并不把嬴政看作是皇帝,其历史观仍滞留在战国时代诸侯纷争的时代。
《赵正书》主要内容记述从秦始皇第五次出巡之死,到秦二世继位后诛杀诸公子大臣,直至秦亡国这段历史过程中,秦始皇、李斯、胡亥等人的言论活动。其所记载的秦末历史与《史记》中的相应内容有极大不同。按照《赵正书》的说法,秦始皇在病重后让近臣商议继位人,丞相李斯是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由其领衔的群臣上奏始皇帝,“今道远而诏期窘,臣恐大臣之有谋,请立子胡亥为代后”。因此,秦始皇是正常传位给胡亥,不存在李斯与赵高合谋篡改诏书的情况。
事有凑巧,到了2013年,就在《赵正书》全文尚未公布时,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9号井出土了一枚木牍,内容是秦二世继位元年(前210)十月发布天下的文告,其中明确记载了胡亥“朕奉遗诏”,即秦二世胡亥是继承了秦始皇的遗命而成为皇帝,并将“宗庙”“律令”诸事处理完毕,在继位“合法性”上毫无问题。这枚木牍与《赵正书》的记载两相对照,无疑为世人重新认识秦末历史,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角。当然,《赵正书》也只是西汉的一种历史书写,把它当作历史事实目前看还为时尚早。或许,在未来的考古发现中,还会有更多的出土材料,与人们习以为常的《史记》记载相抵触。毕竟,那也只是太史公的“一家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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