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是我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和中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杰出的教育家翦伯赞百年诞辰。本刊特发表北京大学张寄谦教授撰写的“翦伯赞与光明日报《史学》”一文,以示纪念。编者
50年代,史学刊物甚少。在《光明日报》的《史学》副刊初办时,《历史研究》尚未创刊。因此,《史学》在史学论坛上曾经起过一定作用。许多位国内史学界知名学者在上面发表过文章。相当不少的人当时是青年史学工作者,今日已是史学界名家,其第一篇学术论文或初期的若干篇论文,都发表在这个刊物上。客观地说,它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史学界的研究与学术讨论的导向,因此,曾数度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与重视。
近代中国,有几份中国人自己办的报纸,有在本来是专载新闻政论的报纸上,登载较有分量的文史学术文章的传统。其中如《晨报》、《益世报》、《大公报》等的《副刊》或专栏,都刊出过不少好文章、名著,颇受读者欢迎。鲁迅的《阿Q正传》,首刊在孙伏园主编的《晨报》副刊;王芸生的《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7卷,是在《大公报》编辑部张季鸾的支持下,先刊载在报纸上,后来才成书的。《光明日报》的《史学》也可以说是继承这种传统的产物。它是由1950年下半年清华大学历史系和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时称历史第三所或三所)所创办的《抗美援朝史学专刊》(同时刊载在上海《大公报》和天津《进步日报》上)几经演变而来的。1951年1月13日改刊为《史学周刊》(仍由上述两报刊载),北大历史学系也参加主编。1952年10月院系调整后,清华历史系合并于北大历史学系。从发刊到1953年3月(我现在手头只存有1953年3月5日刊出的《史学周刊》第108期,不记得是不是最后一期,也可能发刊到3月19日,第110期),《进步日报》撤销调整于《光明日报》,《史学周刊》与《光明日报》的《历史教学》合并,成为《史学》双周刊,于1953年4月4日出版了创刊号,并成为《光明日报》的副刊之一。编辑单位增加了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由三家轮流主编。最后改为由北大历史系单独编辑。自此以后,《史学》由翦老任主编。上有编辑委员会。编辑小组有邓广铭先生、陈庆华、田余庆(汪最初曾一度参加)和张寄谦,由邓先生领导负责。到1966年6月以后,《史学》断断续续停刊、复刊,实际均由报社政治部承担编辑责任,此后北京大学历史系即不再负责《光明日报》的《史学》编辑工作。
翦老对《史学》的领导,当然主要是在思想和政治方面。具体的编辑工作,来稿的审阅,每期文章的选定等,均由编辑小组决定。由于报纸出版时间紧迫,大样也来不及请翦老过目。
剪老曾针对《史学周刊》的编辑工作写过一篇文章,《写在〈史学周刊〉一百期以后》(于1953年1月8日刊登在该刊101期上),也可以看作他对《史学》编辑工作指导思想的一部分。他结合《史学周刊》发刊词所提出的任务和总的编辑方针评价说,其任务“以中国近代史为重点”,是做到了,并且是“非常重视的”。《周刊》共发表了论文230篇左右,其中十分之九是属于中国近代方面的。他批评说,然而该刊所定的总编辑方针,以中国社会发展史、中华民族各族历史、各地史学动态等为“重要内容”,却仅刊稿数篇,对目前正在争论的我国西周社会性质问题根本没有接触。被规定为刊物主要内容的项目,都没有构成这个刊物的主要内容。发刊词说欢迎世界史方面的稿件,但世界史是该刊最薄弱的方面,100期中只有两篇文章,并且对于存在于世界史中的“严重的”、“有毒的”“资产阶级历史学的影响没有提出任何批判”。翦老的有些评论带有时代的痕迹。
1949年以后,翦老所发表的文章,一部分是为修改《秦汉史》一书作准备的文章。其中以《秦汉历史上的若干问题》一文为总结,提出他对这个时期几个主要问题的看法:如对秦始皇的评价;通过对两汉官私奴婢问题的研讨,进一步重申他对两汉社会性质是封建社会的主张;讨论了两汉的土地所有制,明确不同意土地国有的主张;对王莽及其改制的评价;对董仲舒以后的汉代儒家与战国儒家不同的评价;由于当时正推行人民公社,吃饭不要钱,因此,还特别研究了张鲁及其义舍等。由于翦老没有像有的学者那样能适应时代得以完成重创旧著的工程,因此翦老修改《秦汉史》的宿愿没有完成。
很显然,1949年以后,翦老对于中国历史专著的写作计划,决不仅是修改《秦汉史》而已。《秦汉史》不过是他当年宏愿要撰写从古代到近代的8卷本中国通史之中的一卷。他的目的是,只要假我以年,要写出多卷本中国历史。因此他首先提出总体性问题,他对中国历史发展动力的看法,他的史观。在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1950年11月—1951年3月),他连续发表了四篇文章(《论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怎样研究中国历史》、《论中国古代的农民战争》、《再论中国历史研究》)。从古代到近代,就中国历史发展提出几个问题。当然这几篇文章中重点贯穿着后来被人赐名为“让步政策”的论点,从而引起一场轩然大波的批判。我们不必由于翦老在这一问题上受了不公正的批判,就去追究这一观点是谁首先提出来的。既然翦老用自己的文章介绍了这一观点,也就是说翦老也这样主张。而应该平心静气地研究这一观点是否部分地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发展规律。而且从历史的现实情况来说,这一观点30年代末40年代初提出后,并未从延安传到其他地区。正是由于翦老的介绍,它才得以传播开来,并在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中起了相当的影响。
翦老自1949年以后发表的文章,绝大部分都是早有稿约,发表在其他报刊杂志,或是《光明日报》正版,没有发表在《史学》上。其中发表在《史学》上,或是与《史学》有关的,仅有两篇,而这两篇,都在社会上起了很大影响。
一篇是《应该替曹操恢复名誉——从赤壁之战说到曹操》,刊登在1959年2月19日的《史学》第152号上。
翦老有好几篇文章,从戏剧出发对若干历史人物的评价作了“翻案”文章。从越剧《则天皇帝》评价了武则天;从《文成公主》评论了吐蕃和唐朝关系,汉藏人民友谊;从《昭君出塞》评论了西汉和亲政策。但都没有哪一篇像这篇这样引起社会轰动。
回想当时正是反右之后以及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史学》稿源奇缺,只好向主编翦老汇报,因之由翦老想出曹操这一主题。除了他自己亲自写了这篇文章,还请郭沫若同志写了《论曹操》发表在《人民日报》上。这样一来,《史学》来稿,每周有数十篇。编辑小组每周一次的审稿,有几次由邓广铭先生住的朗润园公寓移到燕南园28号翦老住宅。记得一次去翦老家,到得稍早,正值翦老与翦师母在听贝多芬的第九交响乐。悲壮的旋律大约正反映翦老此时的心情吧。《史学》这样的兴旺及其余波,大约持续了两三个月。当然来稿质量普遍说来,并不是很高。以唯物史观正确地评价历史人物,是历史研究中最为吸引人的主题,然而必需具备若干条件,这在当时似乎是不具备的。
另一篇文章便是他的《对处理若干历史问题的初步意见》。翦伯赞同志是一位诚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者,早就以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自命,以马克思史学家定要与资产阶级史学家斗争为己任,虽然这种使命感自1952年与更多的历史学家接触后,有所减弱。他的优点是,不断地在用所掌握的理论去研究中国各方面的具体历史问题,并力图把自己的心得上升为理论分析。他是少数民族,因此十分注意正确地分析一般历史学家容易忽视的中华各民族之间的民族关系。他没有某些钻研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家生吞活剥马克思主义教条的弱点。他虚心地不断学习中国历史,反对简单地摘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主张把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融化于史实论述之中。这篇《初步意见》,我个人认为,是他毕生长期力图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国历史问题的心血结晶,也可以说,是他一生中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所提出的史学理论的最高成就。人类对真理的认识过程是曲折的、无限的。任何探索不管所达到的成就如何,都是宝贵的有益的。
这篇文章不是发表在《光明日报》的《史学》上,而是由我经手发表在1961年12月22日《光明日报》第2版,也算是与《史学》有关吧。
这篇文章是翦老在主编邓广铭、田余庆、许大龄等所编写的《中国史纲要》期间写成的,先在内部刊物《文科教材编选工作通讯》创刊号(1961年11月1日)刊出。在《史学》编辑小组审稿时谈到此稿,说是内部刊出后,有的部分,已引起个别人一些不同意见。翦老已婉谢了几家报刊想发表此稿的请求。
当时我还是被一种脱离实际的正统观点所主宰,幼稚地认为:不同意见的存在是自然的,文章公开发表后,正可以便于平等地进行讨论。因之我便毫无思想负担地到翦老家去要稿子。当翦老最终同意,拉开抽屉把就在手边的稿子给我时说,“这篇稿子写得很快,一下笔便不停地写出来了(不记得他说是两天或三天)。我没有用多少引文,但是我每一个论点都有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为根据,都有卡片在抽屉里,他们如果批判,我都可以反驳。”《光明日报》社认为这篇文章很有分量,应该放在正版,大约经过审查吧,不久便刊出。这篇文章公开发表后,到1964年以后,便成为翦老的罪状之一。以后的事态发展,是根本不允许被批判者有为自己辩驳的机会。我至今还留着这篇文章的一份小样,每逢看到它,心中便十分抱歉。
就我个人而言,翦老在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岁月里,曾对我进行了保护。在1963年,戚本禹的以“忠王不忠”为主调的《评李秀成自述》发表后,翦老认为文章有许多违反历史唯物主义的东西,他准备写文章批评,让我为他查阅有关资料等。但后来他不拟再写,并让人把他写了一页半的文章开头带给我,说是供我写文章参考。不久,从戚本禹文章开始就不是学术讨论的讨论,已变成一边倒的批判。而且批判发展为不是针对李秀成,而是针对有不同观点的文章作者。这时翦老特意让他的秘书田珏同志找到我,提醒我发表文章要注意。因此,我虽然费了不少功夫,写了一篇着重从后期李秀成部队的士气、变质的严重等来分析李秀成的学术文章,观点也很平稳,但我也不愿意发表了(王庆成同志到我家来,看到这篇稿子,曾拟带走替我发表,我也以拖延而婉谢了)。当然完全不发表文章也并非翦老本意,不过,这使我后来在文革中免去很多烦恼,而这些都要感谢翦老对我的关切。然而我却把他并不十分愿意公开发表的文章替他拿去发表了,为他带来无数批判,为此我一直感到抱歉。
但是今天,并非为了减轻自责,而是更懂得那段历史。我想,翦老这篇《初步意见》,对于翦老来说,无论公开发表也好,不公开发表也好,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翦伯赞同志在“文化大革命”中的厄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本文选自人民教育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的《翦伯赞纪念文集》一书。)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