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前面聊了司马迁面对死刑的第一种选择,就是死亡,可是,司马迁还有自己的人生使命没有完成,《史记》的千古大业还没有完成,自己的生命无论如何不能结束啊。所以无法选择第一种。
咱们再来看第二种选择,拿出50万钱捐做国家建设。这个选择本该是比较合适的,虽然一句话罚款50万钱确实有点贵,但也最可行。
可是,司马迁作为一名史官,无论是做郎中时候,还是后来加官侍中,还是做了太史令,都属于朝廷的一般文员,清水职位,薪金少的可怜。家里面再怎么凑也凑不齐这50万钱的。当然有的朋友会说,他有那么多有钱有势的朋友,一人借点不就凑齐了,何苦遭受宫刑。可是此事非彼事。如果家里孩子结婚没钱了,或者给孩子买房子需要凑点钱了,这大家都同事或者朋友,知交,肯定会凑凑,但这件触怒龙颜的事儿,谁敢出头?你敢借给司马迁钱那就是给汉武帝穿小鞋儿啊,就像变相鼓励和支持司马迁的言论,古代的连坐是非常严重的。而且这事也没人敢求情,求情那你就跟司马迁一样了。所以司马迁只能自己面对。但家里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那这条选择,是灰色的,司马迁点不开,没法选择。
这就剩最后一个选项了,接受宫刑。
这个宫刑,残害的不仅仅是肉体,更加摧残的是人的精神。还是在《报任安书》里,司马迁这样说道,“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辞令,其次诎体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关木索、被箠楚受辱,其次剔毛发、婴金铁受辱,其次毁肌肤、断肢体受辱,最下腐刑极矣!”
什么意思呢?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不使自己祖先受到侮辱,其次是不能使自己的身体受辱,其次是自己的面子不能受辱,其次是不能被别人言语中伤,其次是不能使自己的身体肌肤受到伤害,其次是穿上囚犯的衣服,其次是带上重刑犯的枷锁,其次是被削发(古代如砍头)遭受大刑,其次是被砍手砍脚,剃鼻割耳挖眼割舌,最下等的是宫刑了,这简直是被侮辱到了极点。更何况是最要面子,也最需要面子的士大夫。
被宫刑之后呢?这种耻辱感会跟随一辈子,至死方休。而且活着的时候,社会地位会更加的卑贱,甚至比宦官还要卑贱。经常被别人诽谤、议论、戳脊梁骨。更被乡里人和朋友们羞辱和嘲笑,甚至污辱了祖宗,司马迁恐怕之后都没有颜面再到父母的坟墓上去祭扫了。
但是,司马迁最后仍然在三个选项中选择了宫刑。咱们后人已经很难再去理解他当时和以后生活的种种痛苦,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做了一个对自己极其残忍,对后世却非常正确且关键的决定。
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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