蜚声中外的《大唐西域记》由玄奘口述、辩机撰文而成,是一部有关西域的历史地理名著。而本应与《大唐西域记》一样名称普闻众所知识的辩机,却因一段无稽之言,被世人口诛笔伐。
南京大学杨维中教授在《中国唯识宗通史》中论及唯识宗的创立时,专门辟有一节论述奘门弟子及其贡献,谈到辩机,他说:“在当代,辩机是位被历史迷雾遮蔽的僧人。原因在于今人轻信《新唐书》《资治通鉴》关于他与高阳公主通奸而被杀的记载,而无论从文献考据还是事理上推断,此事都绝非真实。”
把辩机与高阳公主绑缚在一起的记载,最具代表性的是宋仁宗嘉佑五年(1060年)成书的《新唐书》。
在《新唐书·高阳公主传》中写道:
合浦公主,始封高阳。下嫁房玄龄子遗爱。……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金宝神枕,自言主所赐。初,浮屠庐主之封地,会主与遗爱猎,见而悦之……至是,浮屠殊死。
这是这个事件以“正史”的姿态出现的第一次记录。我们看其中与辩机有关的文句。“合浦公主,始封高阳”,高阳,地名,今河北省保定市高阳县,其时是合浦公主的封地,故又称她为高阳公主。
“会御史劾盗,得浮屠辩机金宝神枕,自言主所赐”,事情发生在“玄龄卒”(贞观二十二年七月)之后,一个小偷被御史捉到,搜出金宝神枕,小偷说是从辩机住处偷的,御史询问辩机,辩机说这是公主给的。在家人供养出家人物品,金银财宝,哪怕是金宝神枕之类的皇家之物,都很正常,但接下来这几句就蹊跷了。
“初,浮屠庐主之封地”,初,指事发(御史劾盗)之前某个时候,具体时间不明;浮屠,指辩机;庐主之封地,庐,名词用作动词,在公主的封地结庐。离开京师,到千里之外的公主的封地保定市高阳县去结庐,这本身就很离奇。
在《大唐西域记》卷十二《记赞》中,有一段辩机的自述:
辩机远承轻举之胤,少怀高蹈之节,年方志学,抽簪革服,为大总持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
据《续高僧传》等史料记载,辩机的师父道岳法师于隋炀帝大业八年(612年)入住大禅定寺(唐武德元年改名大总持寺)。贞观八年秋,奉皇太子李承乾召住普光寺,任上座。贞观十年春二月,圆寂于普光寺。
辩机“年方志学,抽簪革服,为大总持寺萨婆多部道岳法师弟子”,也就是说,辩机出家至少是在贞观八年秋前,出家时为十五岁,依循律制,当于五年后二十岁时受具为比丘,随后更依新学比丘法——“五年学戒,十年不离依止”。
贞观十九年六月,辩机以谙解大小乘经论、为时辈所推的资格,入选玄奘译场,是九位缀文大德之一。在译场转到大慈恩寺翻经院时,他依然列席,参加翻译。
如《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记载:
夏六月戊戌,证义大德谙解大小乘经论、为时辈所推者,一十二人至……又有缀文大德九人至,即京师普光寺沙门栖玄、弘福寺沙门明璇、会昌寺沙门辩机、终南山丰德寺沙门道宣……又有字学大德一人至,即京大总持寺沙门玄应。又有证梵语、梵文大德一人至,即京大兴善寺沙门玄谟。自余笔受、书手,所司供料等并至。
“(京西)会昌寺沙门辩机”,表明其时辩机所常住的寺院是在长安的会昌寺。也就是说,在贞观十九年之前,辩机不可能如《新唐书》所述那样“庐主之封地”;在玄奘译场参译期间,更不可能外出结庐独居。
“浮屠庐主之封地,会主与遗爱猎”。我国古代典籍中常将公主简称为主。公主通常有封号、封地(汤沐邑)。公主的封号通常有三种:以国名,称某国公主,如宁国公主;以郡(县)名,称某某(郡或县)公主,其郡(县)仅仅指公主汤沐邑(食邑)所在地,而非“郡(县)主”,如唐太宗第五女李丽质(长乐公主),贞观二年(628年)年仅八岁,“诏封长乐郡公主,食邑三千户”;以美名,以各种褒义词命名,如文成公主、安乐公主。高阳公主不会到其封地去当地方官、去居住,新旧唐书中也没有房遗爱到高阳县为官的记载,而说他俩忽然有雅兴离京千里到高阳县打猎,也很离奇。但就是这么几句文,令辩机蒙冤九百多年。
更奇怪的是,在早于《新唐书》的《旧唐书》里,未曾提到辩机与高阳公主这一事件。
《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高祖至武宗以前都有完整的实录,书中根本没有提及此事。而在一百多年后,宋朝欧阳修、宋祁等史学家重编唐史时,在《新唐书》中补上这一笔,于是从宋仁宗朝(1060年)开始,高阳公主和辩机的事件成为“正史”。
正如幻生法师在《〈大唐西域记撰人辩机〉读后述感》中所质疑的:“《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其史料都是属于同一来源,不能作为彼此互证;至于以后出现的史书,其中或有所记,都是根据《新唐书》而来的,不能用作文献资料的旁证。《旧唐书》没有高阳公主的传记,在房玄龄传一段文字里,也未说到辩机被杀的事,《新唐书》列传作者——宋祁,不知道根据什么史料而记载此事的?”
在《宋高僧传·唐简州福聚寺靖迈传》中,有这样一段描述:
即居慈恩寺也,同普光寺栖玄、广福寺明浚、会昌寺辩机、终南山丰德寺道宣,同执笔缀文,翻译《本事经》七卷。
《大唐内典录》及《开元释教录》中记载:
《本事经》(七卷九十四纸),唐永徽年玄奘于长安译。
《本事经》七卷,(见内典录,永徽元年九月十日,于大慈恩寺翻经院译,至十一月八日毕,沙门静迈、神昉等笔受)。
永徽(650年正月—655年十二月)是唐高宗的第一个年号。高宗李治,太宗第九子,贞观二十三年六月继位,次年改元永徽。
《本事经》是在永徽元年(650年)九月十日,于大慈恩寺翻经院译,靖迈与栖玄、明浚、辩机、道宣一起,“执笔缀文”,至十一月八日译毕。
在欧阳修、宋祁、司马光笔下于贞观二十三年(649年)五月前被唐太宗腰斩了的沙门辩机,竟然在唐高宗永徽元年(650年)九月十日,于大慈恩寺翻经院玄奘译场,与靖迈、栖玄、明浚、道宣等人一起,执笔缀文,翻译《本事经》七卷!
《新唐书》、《资治通鉴》描绘辩机的文句之妄、谬,昭然若揭。
《新唐书》记述辩机的文字原本就很突兀、孤立,其他史籍的记载根本不能佐证。但如果认为《宋高僧传》记载辩机参译《本事经》在历史文献中也仅仅是一个孤独的资料,不能证明其在贞观廿三年后依然在世,这样的思维是颠倒作意——先认定《新唐书》所载文字为真,后以玄奘译经年表(《大唐内典录》、《开元释教录》)、《宋高僧传》等所记为不可信。
《宋高僧传》是宋朝官修史书,宋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太宗下诏编纂,端拱元年(988年)十月十八日刻版流通,其撰著者赞宁法师时在翰林院,与学士陶谷等同列,《新唐书》较之晚出七十多年;赞宁法师戒行精严,治学严谨,所记靖迈与辩机等同执笔缀文翻译《本事经》的真实性,毋容置疑。
《新唐书》由欧阳修、宋祁总其成,最终由欧阳修定版,对《旧唐书》大有增删。欧阳修与宋祁对佛教均有偏见。基于二人的狭隘思想,原《旧唐书》关于玄奘、神秀(附惠能、普寂、义福)、一行大师等人的记载,在《新唐书》内全被删除,难以反映盛唐时期的佛教风采。
《新唐书》大量采用笔记、小说,形成不少错误,颁行不到三十年,成书于宋哲宗赵煦元佑四年(1089年)的《新唐书纠谬》就举出其错误四百六十条,谓《新唐书》所增事“多采小说而不精择”,“盖唐人小说类多虚诞,而修书之初但期博取,故其所载或全篇乖牾(如代宗母吴皇后传之类)”,修撰者“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曲洧旧闻》说:“《新唐书》事倍于《旧》,皆取小说。”《直斋书录解题》说:“《进唐书表》自言其文减于前,其事多于旧,此正其所为不逮(司马)迁、(班)固者,顾以自衒何哉!……今唐史务为省文,而拾取小说、私记,则皆附着无弃”,“徒繁无补”。
可见,无论从文献考据还是事理推断,《新唐书》所记辩机与高阳公主一事都并非真实。而作为玄奘法师最早的一批译经助手,辩机参译《显扬圣教论颂》《六门陀罗尼经》《佛地经》《天请问经》《瑜伽师地论》《本事经》,撰写《大唐西域记》, 其高才博识、丰富译业,委实不该被人们忘却。
本篇内容节选自 深山含笑 《读史纠谬——千古奇冤释辩机(唐沙门辩机行迹考)》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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