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作为明代著名的史学家,王世贞的史学著作对清官修《明史》具有重要影响。其中, 在史料方面, 王氏的著作为清人撰修《明史》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史料;在传记的撰写方面,《明史》或直接因袭、或稍作删改了王氏的许多成稿;在事实的判断方面,《明史》很多依从王氏的论断考辨;在体例方面,《明史》亦受到王氏史著的影响,有关体例参考了王书。
王世贞(1526 ~ 1590), 字元美, 号凤洲, 又号州山人, 太仓人。他是明代的文学家和史学家, 曾独主文坛二十余年, 主张文必西汉, 诗必盛唐。而他对明史的研究更极为精深, 留下了丰富的著作。《史乘考误》遍考明中叶以前的国史、野史、家乘, 对明中叶以前的史书进行了一次清理总结。而《弇州史料》、《弇山堂别集》、《嘉靖以来首辅传》、《觚不觚录》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明史著作。王世贞不仅开启了后代的明史研究, 而且为后人留下了丰富的史料, 对后世的明史研究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清代官私双方皆十分重视明史的撰修, 而在官修明史过程中, 即可见王世贞的影响。下面试细论之。
一史料的影响
《明史》撰修, 顺治开馆, 经康熙、雍正, 一直到乾隆四年(1740), 才最后定稿颁行, 历时九十余年, 是历来官修正史中耗时最长的一部。耗时如此之长, 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 而史料采择困难, 即是其中之一。
对《明史》贡献最大的万斯同坚持以实录为基准, 实录不可信, 方考以其他野史、家乘, 他以为明代野史诸家“无足满人意者, ”只有焦的《献征录》“可备国史之采择” 。① 但万斯同以为即便实录亦“未可尽信也” 。因为《洪武实录》“疏陋已甚, 何足征新朝之事实哉!”并以为“ 君子不观可也。” ② 而“有明之实录未有若弘治之颠倒者也。” ③ 实录不能完全为据, 就须依赖野史家乘。因此王世贞的史书自然是他参考征用的史料。而他在论明代宗室罪状, 就直接征引过王世贞的史书, “凡宗室之罪状, 其载于二疏, 散见于国史及王元美所纪者, 吾不具论。” ④ 在这里万斯同明确指出, 要考察明代宗室犯罪情况, 可依赖实录和王世贞的史书。这是万斯同依从王世贞史书具体例证。当然对于王世贞著史时挟私报复, 他亦表示过批评, 在《书国史唐应德传后》一文中, 以为实录中唐应德传一定出于吴人之手,“大要为王元美所中耳, ”因唐应德与王被杀有关, 万斯同推测王世贞亦因之怪罪唐, 故加贬责。以为:“思质(王)之死, 何预公事,而乃移怨于公耶? 元美且不得仇公而史官代为仇耶?” ①
王鸿绪总裁《明史》, 他在《史例议》中说:“ 明代野史、杂记、小录、郡书、家史, 不下数百种,然以编年纪事者多, 求其帝纪、列传、撰辑集成者绝少, 惟郑晓《吾学编》、王世贞之《史料》、何乔远之《名山藏》, 间备其体, 三者之中郑、王为胜。” ② 在明代诸多的史家中, 王鸿绪唯独推服郑晓与王世贞, 对王世贞的《州史料》评价甚高。杨椿与修《明史》, 他在《上明史馆疏》中, 更明确地提出实录而外, 嘉、万以前的史料当以王世贞为准。他说:“先是, 以《明实录》疏漏脱略, 不得已采之稗史。而稗史惟王元美《史料》为胜, 然时止于正、嘉。” ③ 据近人考证之, 正、嘉以前事, 实录之疏漏, 所藉以参考订证者, 惟有王世贞之《州史料》, 嘉靖间时事奏疏, 则多凭黄尊素的《时略》, 万历至崇祯间史事, 则多凭黄宗羲之《续时略》④ 。于兹可见, 王世贞的史料、别集等书对于明史撰修, 史料影响极大, 王世贞给清人撰修《明史》提供了真实可信的史料。
二有关传记影响
王世贞史书中,传记类占相当大的比重。《嘉靖以来首辅传》、《续稿》中的《史传》,及其他的碑传铭文都是很重要的传记史料。《州山人四部稿》中有关传记资料240 余篇, 《续稿》中亦有270 余篇。收罗的人物上至首辅、六部尚书, 下到知府、知县、郎中、处士、商人、布衣、节妇等。这不仅为明史修撰提供了丰富的史料, 甚至《明史》中的有关传记就是以王世贞所作传记为蓝本, 加以删节改编而成。
《明史》耗时几十年, 历经数稿, 如李晋华所言:“盖史稿构成, 本于实录, 参之稗官野史, 而要以实录为依归, 可知实录为纂修官所据以构成史稿之主要材料, 再由纂修官稿变为万稿(有一部分先变为汤稿等), 再变为四百十六卷本之稿, 再变为王鸿绪稿, 再变为张廷玉等稿…, ” ⑤由兹可见, 纂修官稿、万斯同稿、王鸿绪稿, 以及最后的张廷玉稿是最为重要的几部明史, 后者多因袭前者, 稍加修改成编。数稿中皆可见王世贞传记的影响。
侯仁之先生曾作《王鸿绪明史列传残稿》一文, 记其所见之王稿残卷。在这部残稿上有明确的批文, 提到当参照王世贞的有关传记, 第三册《万安传》上有“王元美山别记甚佳”之传首墨批;在第三册《于谦传》上又有“王元美所为传, 佳处甚多, 可参酌。《吾学编》亦有简净处, 可酌, 大抵公传当以景泰时事有功社稷者为主, 馀当酌减, 须俟细酌, 不可草”之墨批加朱圈。侯先生以为此类批评语“按其墨迹, 有朱、红、墨、淡墨四色, 秉笔或出一人, 而修改不止一次。间有离析分合之处, 而汰冗点烦, 远出原稿之上。”考订推测“至於稿中墨迹或为斯同手笔, 或由钱名世代书, 亦皆在两可之间也。” ⑥ 从此残稿之批文中看, 对王世贞所作传评价甚高。不仅是其史来源, 更是其参考之对象。
而参与张廷玉《明史》撰修的汪由敦更明确指出王鸿绪《明史稿》中《张居正传》完全是删节王世贞《首辅传·张居正传》而来, 他论道:
外间推崇王本太过, 遂谓不可增损, 今即以行文而论, 江陵传自是神宗朝第一大传, 而王稿竟就《史料·首辅传》删节成文, 其中描写热闹处皆州笔, 州逞才使气, 抑扬轩轾之间, 往往过情, 平心观之自见, 且私书不妨装点, 而乃据为信史, 即令州知之, 恐亦未免失笑。①
张居正是明史上极为重要的人物, 他的传也是明史上极为重要的传, 而此传竟只删节王世贞成文而定, 笔法亦不变, 惹得汪由敦不免批评起来。汪由敦批评的是王鸿绪的《明史稿》, 但是笔者将《首辅传》与张廷玉之《明史·张居正传》相对较, 发现后者依然未脱《首辅传》之影响。《明史·张居正传》前半部只是对《首辅传》进行了某些删节, 绝大部分文字亦未改, 全文照录, 我们不妨抄录几段如次:
后面还有相当长的一段, 对比二者, 我们发现《明史·张居正传》上引的这几段文字, 完全是删节王世贞《首辅传》中之《张居正传》的, 内容上没有任何增加, 文字大部分亦是抄自王世贞的《首辅传》。语句、语序、甚至语气都同, 因此, 王世贞的《首辅传·张居正传》正是《明史·张居正传》的蓝本。虽然汪由敦批评了王鸿绪《明史稿》的毛病, 但张廷玉之《明史》并没有作什么改变。
《张居正传》当然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例子, 但并非是唯一的事例, 《明史·严嵩传》亦是基于王世贞《首辅传》, 有人认为《明史》之所以把严嵩列入奸臣传是因为依从了王世贞的评价, 参考了《首辅传·严嵩传》中的评价① 。顾诚先生详细讨论了《明史·李善长传》对王世贞文稿的因袭, 指出“不仅在取材和编排上基本上沿用了王世贞的文献, 许多地方连文字也一样, 因袭的痕迹非常明显。” ② 《明史》中的《徐阶传》、《高拱传》与《于谦传》等等皆有相同的现象, 只是没有《张居正传》、《严嵩传》、《李善长传》这样, 从一开头就完全照搬王世贞所写的传。但间或抄录王世贞所撰传记上的语句则是屡见不鲜的。即如《徐阶传》, 《首辅传》有言:“ ……嵩谓阶可孽也, 所以中伤阶者百方。一日独召对, 上与屈指论群臣孰优, 至阶而嵩徐曰:`阶所乏不在才, 乃才胜耳, 是多二心。' 盖以其尝请立太子也。” ③ 《明史》言之如次:“ ……嵩因谓阶可间也, 中伤之百方。一日独召对, 语及阶。嵩徐曰:`阶所乏非才, 但多二心耳。' 盖以其尝请立太子也。” ④此类相似文字相当多, 由斯可见, 《明史》在作此类传记时, 王世贞所作的相关传即是其必定参考之资料, 而有些文字是来自王世贞的史书, 这样的关系, 既是王世贞史学价值的体现, 又是其影响的反映。
三有关明史疑案遵从王世贞之论定
明史疑案甚多, 如何处理这些疑案, 成为官修《明史》的一大难题, 有些案件之处理着实令明史馆诸臣颇费心机。即以建文逊国与否为例, 从《明史》开馆, 到张廷玉《明史》颁行, 其间的纷争自非一两言所能说清, 而最终的结论还是维持在王世贞所论定的范围。王世贞在《山堂别集》中特考建文逊国之说不可信, 尤其驳斥了正统五年(1440 年)有僧侣年九十自言为建文而入京之事。王世贞论道:
建文以洪武十年生, 距正统六年当六十四耳, 不应九十余也。是时英宗少, 三杨皆其故臣, 岂皆不能识, 而仅一吴诚识之? 识之又何忍下之狱, 而死戍其同谋十二人也? 且事发于正统五年, 非十一年也。思恩故府, 未闻某年升州为府也。
最后, 他论道:“大抵建文出亡与否不可知, 僧腊既已深, 当灭迹以终, … …亦必不肯出而就危地。” ① 最终论定“大抵建文出亡与否不可知”。
清修明史为此事竟又颇费周折。最初余嘉炎撰《建文本纪》力主逊国说, 依存逊国诸书之记载。但朱彝尊分撰《成祖本纪》, 他极力反对逊国说, 以为逊国纪事者虽不下百家, 但大抵齐东野语, 不足为信。万斯同亦以为逊国说不足信, 因“紫禁城无水关, 鬼门亦无其地。”是故王鸿绪的《明史稿》云“帝崩于火, ” , 沿用自焚说。② 张廷玉《明史》为了兼顾逊国说, 遂改为“宫中火起, 帝不知所终。燕王遣中使出帝后尸於火中, 越八日壬申葬之。”然后再将逊国说带出, “或云帝由地道出亡。正统五年, 有僧自云南至广西, 诡称建文皇帝。思恩知府岑瑛闻於朝。按问乃钧州人杨行祥, 年已九十余, 下狱, 阅四月死。同谋僧十二人, 皆戍辽东。自后滇、黔、巴、蜀间相传有帝为僧时往来迹。” ③ 最终《明史》是维持在王世贞存疑说的结论上, 王世贞以为“大抵建文出亡与否不可知” 。由兹也体现了王世贞的结论最具客观性, 最经得起后人的推验。
再如有关明开国功臣结局也依从王世贞的判断, 试论几例。
其一, 廖永忠之死。《太祖实录》及《功臣录》、《吾学篇》皆载廖永忠病死。王世贞从刘辰《国初事迹》中记载廖永忠被处死, 与诸书不合, 从而引起怀疑。接着说:“初但疑洪武三年以前功甚大当封公爵, 以所善儒生窥意而止, 三年以后下西川之绩见于御制塘志, 所谓`与傅成双' ,而迨其没也, 乃不获一爵一谥, 同于吴良、顾时辈, 何也?”既然洪武三年(1370)以前就功大当封公爵而未得, 三年以后西川之功朱元璋又赞他可以同傅友德相比, 但竟不得爵封, 死后亦无谥号。这样对待大臣颇不合情理。后发现洪武十年(1378)朱元璋赦免江夏侯周德兴罪, 戒谕大臣曰:“廖永忠数犯罪, 屡宵不悛, 失人臣礼甚矣。”而永乐十五年(1417)都察院劾奏锦衣卫指挥纪纲狱辞云:“德庆侯廖永忠为开国功臣, 以僭分犯法被诛。”因推知他被诛的原因乃“僭分” 。而王世贞分析《太祖实录》处理廖永忠结局(言其病死)的原因:“盖高帝一时之急, 不暇宽处。既刑而后悔之, 且念其功, 故加赙葬, 且使其子袭封, 修史者缘而为之掩讳耳。” ④
《明史》比较诸说后, 如斯论道:
初, 韩林儿在滁州, 太祖遣永忠迎归应天, 至瓜步覆其舟死, 帝以咎永忠。及大封功臣。谕诸将曰:“永忠战鄱阳时, 忘躯拒敌, 可谓奇男子。然使所善儒生窥朕意, 徼封爵, 故止封侯而不公。”及杨宪为相, 永忠与相比。宪诛, 永忠以功大得免。八年三月坐僭用龙凤诸不法事, 赐死, 年五十三。⑤
由兹可见, 最终依从了王世贞之论断。
其二, 朱亮祖之死。《太祖实录》以朱亮祖镇广东所为多不法, 番禺知县道同上疏弹劾数十事皆实, 太祖以亮祖功臣, 不下狱, 但罢职, 令居江宁县之安陆乡, 未几, 以病卒。其子暹亦称智勇, 数从征战, 累功为府军卫指挥使, 先卒。《功臣录》、《吾学篇》皆从其说。但王世贞发现朱元璋所撰的朱亮祖圹志有言:“胡惟庸不法, 使镇岭南, 作为擅专;贪取尤重, 归责不服, 已非一时,朕怒而鞭之, 不期父子俱亡, 就葬已责之地。” ① 这是出自太祖的亲笔, 当是最具说服力的, 遂判定朱亮祖乃被鞭而死。《明史》遂因其说, 言朱亮祖“鞭死” 。
其他如李文忠之死、胡惟庸案、周德兴之死等莫不参考或依从了王世贞之说。
四体例方面的影响
王世贞的史书对《明史》的体例亦产生影响。明史撰修诸臣对《锦衣志》和《四部稿》中的《史传·世家》非常有兴趣, 徐乾学即建议:“锦衣卫与两厂相连, 中涓之爪牙, 前代所未有也, 故采州志, 特立《锦衣列传》, 与《宦官》参观, 一代之弊政了然矣。” ② 明确指出参照王世贞《锦衣志》以设立《锦衣列传》。至于《世家》, 朱彝尊和汪由敦都有论及, 朱彝尊以为“魏、定、黔、成、英、临淮诸国, 衍圣一公, 咸与明相始终, 则《世家》不可不立。” ③ 汪由敦则主张:
世家一体, 《史记》、《五代史》而外, 他无传焉。顾有明魏、定、成、英诸国, 或绝或续, 与有明相始终, 典禁卫, 督京营, 类用勋旧大臣, 其关系安危, 视诸藩之虚名列土, 不得有为者, 相去径庭, 目以世家, 良不诬也。传中叙嗣爵世数, 有开国一传累述而迄于明亡者, 名为列传, 实具世家之体矣, 何不竟立世家而必夷之列传欤?④
虽然《明史》最终并未立世家, 但王世贞的《史传·世家》确实为明史撰修诸臣提供了一个参考的标准。而《明史》很获人称赞的表, 则显然是参照了王世贞的《山堂别集》中诸表。《四库总目·明史提要》称:“表获旧例者四:曰诸王、曰功臣、曰外戚、曰宰辅, 创新例者一, 曰七卿。盖明废左右丞相, 而分其政于六部, 而都察院纠核百司, 为任亦重, 故合而为七也。”《别集》中一共有六十七表三十四卷, 从《同姓诸王表》、《功臣伯表》、《公孤表》、《内阁辅臣年表》、《六部尚书表》到《卿贰表》, 内容远较《明史》的表详细。《明史·七卿表》显然是参考了《别集》的《六部尚书表》和《都察院左右督御史表》而制成的。可见《明史》表例的创新是渊源于王世贞的史书。
综上所论, 王世贞对官修《明史》之影响大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王世贞的史书给清人提供了基本可信的史料;二则, 《明史》中的有关人物传记是以王世贞所撰史传为蓝本, 加以节略而成;三则, 有关史实的论定, 是以王世贞的考辨为基础, 《明史》依从王世贞的论断;四则, 《明史》的有关体例参考了王世贞的史书。这充分表明王世贞的史书之重要及王世贞在明史学上的地位。
原文参看:史学史研究1999 年第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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