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早期书写,包括文字和图像符号在内,不仅仅是对物质文明史的简单记录,而是在此基础上生成的人类早期的文化记忆,是对生活的理解,对宇宙的观察,是中华文化知识谱系的建构。
近百年的考古发现,以无可辩驳的事实,证明了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从旧石器时代的元谋猿人遗址、陕西蓝田人遗址、北京人遗址,到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遗址、新乐遗址、仰韶文化、马家浜文化、河姆渡文化、大溪文化、红山文化、三星堆文化、良渚文化、屈家岭文化、马家窖文化、龙山文化、齐家文化、陶寺遗址等等,已经形成了一个独立的中华文明发展链条。特别是在这些新石器遗址中,出土了大量的石器、玉器、陶器,发现了早期的房屋、广场、宫殿、城墙,还有大型的墓葬,证明了那个时期中华民族物质文明所能达到的高度,一个比较可信的中华物质文明古史呼之欲出。
通过物质考古发现,我们同时也认识了人类早期的精神文明。如根据早期岩画的发现,我们知道人类很早就掌握了绘画的能力;根据山顶洞人骸骨旁边的贝壳类饰物,我们知道那时的人已经有了审美意识;根据早期人类遗址建筑和玉琮等礼器的发现,我们知道那时候已经有了相关的宗教活动;我们还可以通过考古中发现的早期人类住所的不同、墓葬大小与陪葬物品的多少,推测中国何时进入到阶级社会,何时可能产生部落首领,推测墓主生前的社会地位。伴随着这些考古遗物的出土,沉积其上的精神文明也让我们浮想联翩。如仰韶文化的彩陶,红山文化的玉龙,良渚文化的玉琮,三星堆文化的面具,它们的制作,无不蕴含着当时人的文化思想观念。这说明,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发展的历史,和物质文明的发展史同样源远流长。
但是,面对那些不会说话的冷冰冰的文物,我们尽管可以驰骋自己的想象,但终究难以窥见先民们丰富的内心世界,难以了解他们的所知所想。所以,我们不满足于了解古代人的生活,还想了解他们的心灵。人类不仅需要物质考古,更需要精神考古。而这些,恰恰存在于人类早期书写(包括文字和图像符号)里。它们是中华民族精神成长的历史遗存,是我们进行精神考古最宝贵的材料。根据它们进行人类精神考古,其意义不亚于实物考古。
当然,要进行人类精神考古,就必须以物质考古为前提。有幸的是,当下丰富的物质考古成果,正在为中华民族精神考古提供有力的支持。近百年来,考古学界对于从旧新石器时代到夏商周三代的一系列考古发掘,基本上弄清了中华文明从原始村落到城市,从部族到国家,从石器的使用到铁器的铸造,从原始的灰陶到精美的青铜器,从早期的刻画符号到文字的成熟,从财产的共有到阶级的产生,从原始的信仰到大型的宗教活动等一系列从野蛮到文明社会的发展进程。仔细比较就会发现,这一条考古学所构建起来的中华文明史的链条,与中国早期书写中所勾勒的从五帝到夏商时代的历史进程基本是一致的。如二里头文化大体对应于夏文化和早商文化,陶寺遗址与传说中的“尧都”有关,无论从考古遗址、出土文物还是从年代测定角度来看,都可以得到基本的证明。《史记》中所著录的殷商时代先公先王的名号,与甲骨文的记载基本相同,这更是大家所熟知的事实。可以说,正是当下的实物考古,让我们重新认识到了早期书写的巨大价值。因此,参照当代考古学的丰富成果,必将把中国早期文明研究推向新的高度,实现从物质考古到精神考古的深入。而这一切,都离不开对中华文明早期书写的研究。
我们知道,中华文明是世界上唯一没有间断的文明。所以如此,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们有悠久的书写传统。中国人很早就发明了文字,设立了史官,有意识地把中华早期的精神文明记录下来。从考古发掘来看,早在上个世纪60年代,在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中就发现了百多个陶器刻画符号,时间距今约7000~5000年前。此后逐渐发现了青海乐都柳湾遗址所出的彩绘符号,湖北杨家湾出土的陶器刻划符号,安徽蚌埠双墩遗址出土的刻划符号,大汶口文化陶文,以及良渚和龙山时代的刻写文字,有的甚至可以释读成句。特别是1984至1987年在河南舞阳裴李岗贾湖遗址中出土的龟甲上的刻符,年代上限可早到7500~8500年前。这说明,远在殷商甲骨文之前,中国就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文字。虽然我们至今尚未发现殷商以前成体系的文字书写遗物,但是先秦典籍中并不乏相关的记载。《左传·召公十二年》:“左史倚相趋过,王曰:‘是良史!子善视之。是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孔颖达《正义》引孔安国《尚书·序》:“伏牺、神农、黄帝之书,谓之《三坟》,言大道也。少昊、颛顼、高辛、唐、虞之书,谓之《五典》,言常道也。”“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九州之志,谓之《九丘》。”“楚左史倚相,能读《三坟》《五典》《八索》《九丘》。即谓上世帝王遗书也。”《周礼·春官宗伯》:外史“掌三皇五帝之书”,贾逵云:“《三坟》,三皇之书。《五典》,五帝之常典。《八索》,八王之法。《九丘》,九州亡国之戒。”郑玄注《左传》也认为《三坟》《五典》就是“三皇五帝之书”。当然这些说法都带有后人推测的性质,但可以肯定的是,到春秋时代,这些文献还有少量保存,它们应该是用商周以前的古文字书写而成的著作,所以很少有人能够读懂。我们看先秦文献,知道那个时代的人就常常“引经据典”,如仅在《左传》《国语》《墨子》中就引用了《夏书》20次之多。这些足以说明中国早期的书写产生之早。《尚书·多士》记载周公对殷商遗民的训话:“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这说明,在殷商时代,除了用于占卜的甲骨文和铸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之外,还有大量的典册类书写。这些文献,殷商遗民们熟知,因而周公才能用这一事实来训诫他们。由此可见中华民族早期书写的源远流长。
人类何以发明书写(包括文字和早期图像符号)?就是要通过一种以物质文明为载体的有效手段,将人类的历史、经验、智慧记载下来,用以回顾过去,指导未来。作为中国早期书写最重要的成果,有幸传承下来的就是《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仔细分析我们就会发现,中国早期书写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记史。在“六经”当中,单纯记史的只有《春秋》,而且它的产生最晚。其实,即便是《春秋》,所记史事也极其简单,更重要的是通过史事记载孔子对这些事件的评价。其余“五经”所记载的分别是先民们的诗、乐、舞,治国理政的经验,日常生活规范和国家制度,以及对于宇宙人生的思考与智慧,等等。要而言之,中华民族的早期书写,虽然建立在物质文明史的基础之上,但它不是对这一历史过程的简单记录,而是在此基础上生成的人类早期的文化记忆,是对生活的理解,对宇宙的观察,是人的精神成长过程,是中华文化知识谱系的建构。
我们之所以提出“早期书写”的概念,就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精神考古,以追根溯源的方式,探讨中华民族早期精神文明如何形成,知识谱系是如何建立的。“书写”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概念,有巨大的阐释空间。它由“书”“写”两个同义词组成,其本义指的就是写字的行为,其后则引申为书写的内容、表达的情怀、寄托的思想。而我们今天则将“书写”当作一种以精神生产为目的的人类主体活动,对其进行综合研究,包括“书写”的目的、书写的方式、书写的价值、书写的内容等各个方面,最终则落实到人类精神文明的建构。由此我们才有可能充分利用当代考古学和出土文献的丰富成果,弄清中华民族早期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关系,中国早期“经典”何以产生,中华民族的古史何以建立,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何以形成等重大问题。
近百年来的考古学成果,已经为我们描述了一条比较可信的中华物质文明发展史线索,同时也为我们探讨中华民族精神文明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精神考古和中国早期书写理应成为新世纪中国学术发展的重要方向。书写研究不同于文史哲的单科研究,也不同于传统的经学或者史学研究,更不同于当下比较流行的所谓“文本”研究,它是将其作为人类独有的精神活动来研究。它要从人类何以要进行书写这一基本点入手,对现有的知识谱系进行新的阐释,探讨中华民族的思想、情感、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历史意识、天人哲学以及所有与中华文化之发生有关的根本性问题,构建一部与社会文明史相呼应的中华精神文明史。它是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新的人文交叉学科。
《光明日报》( 2021年11月01日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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