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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史料学

档案史料学研究档案史料的源流、价值及其利用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既是档案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也是史料学的一个专门科目。研究档案史料的源流、价值及其利用的理论与方法的学科。

历史学起源于记录,许慎解释“史”字是“记事”的意思,中国最古老的文献是史官记录和官府文书。周代设有大史、小史、内史、外史、御史,这些史官的职责是起草文书、 作记录和管理档案, 即所谓“掌官书以赞治”。公元前 6世纪古希腊爱奥尼亚出现许多“记事家”,在当时“记事”已成为专门术语。古今中外许多著名史学家对史学、史籍和史料的关系以及对档案史料价值的论述多有精辟见解,为档案史料学的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思想资料。希腊著名史学家希罗多德指出史学家的任务是:应当整理记录,寻出真确的事实;应当解释记录,寻出那些事实间的理法。中国唐代史评家刘知几说:“夫为史之道,其流有二。何者?书事记言,出自当时之简;勒成删定,归于后来之笔。”“当时之简”,是指历史遗存下来的原始史料,包括档案史料;“勒成删定”,即史家根据原始史料和其他历史资料撰写成的新书。为便于研究历史,刘氏又主张把帝王的制书、册书、诰命、令和群臣的章、表、移、檄等古代文件,汇编成书,名曰:“制册章表书”。刘氏重视档案史料,但不盲目相信,他提出对史料 ,包括对帝王的诏令文书和臣僚的奏疏都要进行鉴别、 选择。 他认为“史之不直,代有其书” ,应当“拨浮华,采贞实”。他指出;禅让文书,文多虚假;军事檄文,词多夸张;诏令文书,常有溢美。他认为把这些文件编成文集 ,供研究之用则可,但不能不加选择地写入史书,否则,传于后世,“则示人不信”(《史通》)。清代史评家章学诚说:“三代以上,记注有成法而撰述无定名;三代以下,撰述有定名而记注无成法。”章氏所说的记注,是指夏、商、周的史官记录,也就是档案史料,撰述就是史学家的论著。他指出:记注无成法,则取材困难,撰述之书就会“以文胜质”、“以伪乱真”,史学则名存实亡。章氏很重视“比次之书”的功用。所谓“比次之书”是指“职官故事、案牍图牒”之书,即将档案史料依次排比编成的书籍。他认为这种书是史学论著的取材、史事考证的依据 (《文史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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