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最权威的史料《明实录》记载了大量有关高密的史实,看是简洁的话语其实蕴藏着巨大的历史信息。今天整理一组以飨读者。
明实录里记载了大量自然灾害的信息,洪武七年,高密县自六月至八月阴雨不止,胶河泛滥,毁坏庄稼无数。
明代洪武初年,高密隶属青州府,洪武九年,洪武大帝朱元璋认为登萊二州皆瀕大海,为高丽、日本往来要道,非建府治增兵卫不足以鎮之,遂割莱州府文登、招远、莱阳三县益登州为府,以青州府之昌邑、即墨、高密三县补莱州府,从此高密隶属莱州府,直至清末改属胶州直隶州。
洪武二十四年,朝廷下旨赈济山东高密、栖霞、莒州水患灾民一万五千九百余户,男女年十五以上者鈔一錠,十岁以上者三貫,五岁以上者二貫。
明实录记载,永乐元年六月,高密县潍川乡等处河决堤岸。
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二年,高密、安丘、诸城三县流徙者2191户,皇太子命巡按抚绥。
永乐十九年夏四月,时任皇太孙老师,高密南曲人仪智告老还乡,永乐皇帝赐敕奖谕,朝臣薛瑄、金幼孜等赋诗赠行。
明太宗实录记载,永乐十年(应为永乐十九年)擢戴家灵芝人戴纶为礼科给事中,教授皇太子(应为皇太孙)读书。
太宗实录记载,永乐二十年,高密县逃民700余户已还乡复业,其历年所欠粮料予以宽免。
宣德三年六月,免山东莱州府高密县逃民二百四十三户,自洪熙元年至宣德二年,逋负税粮二干一百五十石有奇。
景泰五年七月,太子太保、兵部尚书高密人仪铭卒。赠太师,谥忠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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