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本学期,张一南老师开设的“中国古代文学史(二)”课程要求同学们围绕本课程涉及的内容,提交一篇读书心得。在此选录三篇佳作,与大家交流分享。需要说明的是,这三篇作业的选择,除了写作方面的考量,也兼顾了公众号的特点,不完全代表作业的评判。选录的三篇作业将分三期推出。
作为“史传”的“小说”:
《搜神记》的述史自觉
中国语言文学系20级本科生 谷雨霖
摘要
“小说”,在古典中国的语境下,通常被指认为“稗官野史”;《搜神记》作为中国较早的志怪小说集,却出自一位朝廷内的正统史官——干宝之手。《搜神记》的搜编,“述异”的成分有多少,“述史”的成分又有多少?抛开现代文体学的眼光,《搜神记》在何种意义上是一种“历史”的陈说?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粗浅的分析与回应。
关键词
《搜神记》 干宝 述史与述异 正史与稗史
引言
在古典中国的语境之下,何谓“小说”?众说纷纭。关于“什么是小说”,自然没有一个标准答案,但每一部专研小说的学术著作,都应当首先完成“定体”的工作。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起首第一篇也是对“小说”概念的整体把握。但,这第一篇的标题,却并非“小说是什么”“小说之定义”这样明确的定体表述,而是“史家对于小说之著录及论述”。鲁迅的思路足以表明,作为一种文体,“小说”与“史家”之间天生就具备相当的亲和力。这一点很容易得到论证:同为叙事文学,“小说”在发生发展的过程中自然会以史传传统为宗,作为“历史”的旁支延续史传的叙事传统。
那么,是否可以为“小说”下一个笼统的定义?“小说”就是“变异的史传”吗?或许并非如此。宏观把握“小说”和“史传”这两个文类概念,我们可以说,“史传”是建构的,旨在建立一种有目的性的历史陈说;而“小说”是解构的,充满了荒诞不经的意味 [1]。但是,在处理具体作品的时候,一部作品在“建构-解构”的二向度上应当处于何种位置?或许每一部作品都难以获得精确的定位。
处理中国文学史上所有被今人指认为“小说”的文字时,我们都应该警惕现代西方文体眼光的介入,意识到“小说”作为一个文类概念在中西方语境之下的差异;但是,哪怕我们以古代中国“经史子集”式的文类观念看待古典小说,或许也存在僵化的危险。“文类”,在文体意识尚不分明的时候,往往是一种后设的类别划定。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搜神记》为例:《搜神记》最早在隋唐进入四部分类法并跻身官方知识的建构过程中,而彼时它被分配到了“史部杂传类”的位置,虽然地位不能与正史比拟,但至少大类别仍处在“史”的范围之内;而到了宋代,关于“小说”的文类观念被重新架构,《搜神记》与《列异记》等一并迁移到了“子部小说类”中[2]。对于这一历史现象,一来篇幅和笔者学养所限,二来史学的、目录学的分析容易使我们忽略文本的具体内容,故在此不再对知识系统分类问题的历史源流进行进一步探析;但我们仍可以从这一现象当中了解到:“史”与“小说”之间的分别,即使是排除了西洋文类概念的影响,也同样是非常困难且自有其复杂历史渊源的问题。
陈平原教授也指出,古代“小说”概念的确定,在西洋的文类观念流入之前就已经非常困难,辑校《搜神记》的明代学者胡应麟早已发出“最易混淆者,小说也”的感叹,而他的这一感叹甚至还未考虑到现代中国人认知下古典小说之最典型者——章回小说。[3]直到唐代,史学家刘知几才在其《史通》中第一次将“偏记、小说”定性为“史部外传”,“小说”才成为与今天我们认知下的“正史”并行对立的概念。此前的历史中,对“小说”和“小说家”的定义往往模糊不清,能被确切地定义为“小说”的作品亦存留甚少。
作为中国文学史上被指认的最早的“小说”之一,《搜神记》在“小说”和“史传”的边界上就显得更加模糊。搜罗神异故事的《搜神记》,有一定的虚构成分,充满了虚构的想象,若以今人眼光来看,必然属于以“虚构”为特色的、“稗官野史”式的“小说”,而难被以所谓“正史”的眼光来看待。但是,《搜神记》在某种意义上又确实处在作为“正史”的史传和作为所谓“稗官野史”的小说之间的灰色地带。邓裕华在其《研究》中已经明确指出,《搜神记》具备高度的史传性。他援引《世说新语》中东晋裴启所著之《语林》被谢安以“失实”之由加以贬斥的案例,说明古代小说观念的主流仍是“以小说为史书同类”[4];那么,与《语林》同时的《搜神记》,自然也是在这样的眼光之下被创作、被审视的,更何况《搜神记》本就出自当朝史官干宝之手。
于是,作为“小说”的《搜神记》,在很大的程度上,或许也是一种史官“述史”的记录。那么,在具体的文本当中,《搜神记》“述史”的性质,又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以下,笔者将从《搜神记》的序与创作动机、《搜神记》与干宝正史著作《晋纪》的比照及其叙述内容的正统性三方面入手,对作为志怪小说集的《搜神记》“述史”的自觉展开论证。
壹
《搜神记》序与干宝的“史家自觉”
《搜神记》的“述史自觉”,从序言处开始发端:
“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盖非一耳一目之所亲闻睹也,亦安敢谓无失实哉。……闻见之难,由来尚矣。”
这是一种非常明确的史家姿态。越是摆出“非耳目亲闻”“安敢谓无失实”这样谦逊的姿态,越是能够表现出编者强烈的“书史”意识。干宝的“低姿态”,是相对“全部的、真实的历史”而言的,而若掉转角度来看,这种口吻其实又是“书史”之人在俯瞰所谓“残丛小语”“稗官野史”时的一种高姿态;好比如今的学者在发表研究和评论的时候总爱附上一则“致歉声明”来表明自己的工作做得不够到位,然而字里行间却又往往是对作者在这一研究领域内所下心血的展示,其实是为了说明作者对这一话题进行研究和评论的合法性。谦逊的低姿态作为一种“让步”往往暗含敬畏感;而敬畏感常常暗示着一种从属关系。干宝的低姿态,实际上是确认了作为史官的自己和史家的历史传统之间的从属关系,将自己稳稳地安放在了“史家”的序列当中,为《搜神记》奠定了其作为“史”的合法性基础。干宝所谓的“失实”,并非现代意义上的“虚构”,而是与“实录”精神相背离的史家忌讳;“安敢谓无失实”的背后,体现的是作为史官的干宝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他并不认为自己所述之事毫无根柢。
接下来,干宝又对“史”与“史官”的历史源流进行了一番评析:
“……况仰述千载之前……然后为信者,固亦前史之所病。然而国家不废注记之官,学士不绝诵览之业,岂不以其所失者小,所存者大乎?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
很明显,干宝将自己著录《搜神记》的行为放置在了此前史家的延长线上,他在此体认着一种属于史家的历史传统,即,对历史的书写虽无法面面俱到,但终归“失者小”而“存者大”。而其后的“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一句,更是直接将自己与“书史”的“先贤前儒”们并置在了一起,彰显着自己正统的“史家”位置。
序文接下来的一句“及其著述,亦足以明神道之不诬”,常常被拿来证明干宝搜编《搜神记》的动机是“宣扬封建迷信”。据唐修《晋书》记载,干宝曾经历过家中婢女和自己的哥哥“死而复生”的神异事件,并认为干宝正是目睹了这些神异之事后才“以此遂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把干宝带有“神异”色彩的切身经历看作干宝深信“神道不诬”的重要原因。但笔者认为,干宝到底有没有经历过家中婢女和兄长“死而复生”的事情其实并不重要,这类描述只是一种历史构造。只是,对于后世的史官而言,志怪经典《搜神记》的作者若能亲身经历过“神异之事”,其形象大概会更加立体鲜活。
而实际上,所谓的“神道”或许正处在传统史家序列之内。《史通》道:“古之国史,闻异则书”;“神异”作为“异”的一种,自然也在史家的言说范围之内。“史官”源于“巫”,巫与史同根同源;李冬生在《中国古代神秘文化》中已经指出,巫史不分的现象从始置史官开始一直延续到西周初年[5]。史学家们表现出某种“巫”的思维惯性,或许也并不奇怪。依今人眼光,“神道不诬”是一种迷信的态度,然而,“神道”的思想或许反倒是中国古代史学精神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何谓“神道”?“神道”者,终归还是“道”,它反映着以封建社会为基本形态的古代中国所一贯信仰的某种规律。史官对于“神道”的宣扬,其实算不上多大程度的反叛。因而,“神道不诬”的表述,或许不仅没有反映出干宝作为小说作者的“述异”意图,反倒是更加坐实了他搜编《搜神记》的“述史”心态。更加值得一提的是,干宝不仅是史学家,也是两晋之际重要的易学家。他的思想接续的,是汉朝时象数易的传统,而“术数”,在象数易中占据着核心的位置;同时,他还与其时重要的占卜大师郭璞等人交好。既然沉浸在这样一种文化氛围当中,我们眼中的“述异”于干宝而言,或许都是“实录”式的“述史”。
除了《搜神记》的序言之外,李剑国先生在辑校《搜神记》的时候还指出,《搜神记》的各分篇或都存在一篇序论,其中“妖怪篇”“变化篇”的序论均能见于其后散落的各种历史材料当中。各篇的序论文字覆盖了每一分篇下的所有条目,故可以视作分篇的序言,亦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干宝撰《搜神记》的主观意图。来看“妖怪篇”和“变化篇”的首篇文字:
妖怪者,盖是精气之依物者也。气乱于中,物变于外,形神气质,表里之用也。本于五行,通于五事。虽消息升降,化动万端,然其休咎之征,皆可得域而论矣。(《搜神记·妖怪篇·妖怪》)
天有五气,万物化成。木精则仁,火精则礼……。五气尽纯,圣德备矣。木浊则弱,火浊则淫。五气尽浊,民之下矣。……应变而动,是为顺常;苟错其方,则为妖眚。……尔则万物之变,皆有由也。农夫止麦之化者,沤之以灰;圣人理万物之化者,济之以道。其与不然乎?(《搜神记·变化篇·变化》)
所以记“妖怪”,是因为可以由此“论休咎之征”;所以记“变化”,是因为变化反映五行气运,能为“顺常”和“妖眚”提供说明。从《变化》中“万物之变,皆有由也”一句可以看出,干宝认为“万物之变”皆有因由;他在这里所说的“因由”,指的就是对历史走向有着重大影响的事由;“万物之变”,就是这些事由的历史性质(“休”或“咎”)在天地之间最为昭彰的表现,是历史最为鲜活的“注脚”。于此种意义上讲,《搜神记》的搜编,又是一种对于“历史注脚”的采编。
时人与后人如何看待《搜神记》呢?据《晋书》的记录,刘惔曾盛赞干宝为“鬼之董狐”;“鬼之良史”的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搜神记》作为“史”的性质。而这种性质则更为明确地体现在了后朝的史书对《搜神记》中神异故事的采撷。尽管刘知几在《史通·采撰》中明确对《晋书》采《搜神记》等“晋世杂书”的行为嗤之以鼻,但他也不得不承认,《搜神记》确实是唐时学者撰史时的重要依据。不妨以《晋书·郭璞传》为例:传记开篇介绍了郭璞的生平,其后紧接着的是四则和郭璞的占蓍经历相关的神异故事;这四则故事无一例外能在《搜神记》中找到原文,只是在字句或表述方式上存在些微变动。在刘知几心里,《搜神记》只是一本“杂书”;但是在初唐史官的眼中,干宝记录的“神异之事”确实就是历史的有机成分,也是人物纪传的生动材料,它们是可以被写进真实的历史中去的。
贰
《搜神记》与《晋纪》:
“正史”与“稗史”之辨
如要证明《搜神记》“述史”的性质,最有说服力的方法,莫过于将其与其作者干宝所撰写的正史进行参照。干宝所撰的西晋历史《晋纪》,在唐修正史《晋书》成书后逐渐散佚,现在只能见到清代汤球的一卷辑本。但即使是《晋纪》散落在各种古籍中的碎片,也有不少与《搜神记》相合之处。如对雌雄相化等各种异象的记录:
廷尉府中,雌鸡化为雄,不鸣不将。(《晋纪·高祖宣皇帝》)
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有雌鸡变为雄,不鸣不将。(《搜神记·妖怪篇》)
又如荧惑星降世发出预言的故事:
时吴孙休永安三年……有异小儿忽来,言曰:“三公锄,司马如。”又曰:“我非人,荧惑星也。”言毕上升。仰视,若曳一匹练,有顷没。(《晋纪·太祖文皇帝》)
……永安二年三月,有一异儿,长四尺余,年可六七岁,衣青衣,来从群儿戏……儿乃答曰:“尔恶我乎?我非人也,乃荧惑星也。将有以告尔:‘三公鉏,司马如。’”……仰面视之,若引一匹练以登天。(《搜神记·妖怪篇》)
再如关于王敦仪仗生华的记录:
太兴四年,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此禾失其性而为变也。(《晋纪·愍皇帝》)
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花状,五六日而萎落。……今狂花生于枯木,又在铃阁之间,言威仪之富,荣华之盛,皆如狂花之发,不可久也。(《搜神记·妖怪篇》)
在《搜神记》中,“妖怪篇”所记录的异事离干宝本人所处的时代最近;而这些材料同时大量地出现在干宝所撰史书《晋纪》正史片段的缝隙当中。可知,对于“神道”的重视不能构成干宝“小说家”自觉的明证。以上已经提到,“小说与史书同类”才是唐前小说观的主流;如果干宝对“正史”和“小说”有明确的文类意义上的区别意识,那么他在官方要求下所进行的正史叙述中必不会羼杂《搜神记》式的叙述。何为假,何为真?今人爱将历史认作真实,将小说认作虚构,但历史从来包含虚构,小说从来不乏真实。史传材料之最经典者,如《春秋》及其“三传”,也会对如“西狩获麟”“六鹢退飞”等灾异、神异之事进行记录;“小说性”极强的文本当中,也常常包蕴着某种历史的真实。历史停止之处,想象和联想开始蔓延;史家的“神道”表述,正是这种想象与联想极端飞扬之处,本质上亦与作为虚构发端原点的历史事件本身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整部《搜神记》中,从人类乃至鸟兽,类似上述第一组材料的性别倒转案例被频繁记录。关于雌雄相化,干宝在《变化篇》中已经有所说明:“男化为女,女化为男,气之背者也。”雌与雄,阴与阳,于是我们又想起:干宝是两晋时期一位非常重要的易学家。诚然,魏晋时期玄学大行其道,汉代传统易学已逐渐式微,本就岌岌可危的象数易学在原本作为官学、同时结合义理和象数的郑氏易学逐渐被以王弼、王肃为代表的重玄理、轻易象的义理易学替代的趋势下显得更加了无生气;但象数易学并非完全后继无人,干宝就是其继承者中非常重要的一位[6]。象数易学本来就极重视以易象推知易理;今人眼中所谓的“异象”,其实是象数易学家眼中“天行之‘道’”的现实表征。
在象数易学的理念指导下,“象”不再是历史中的“异端”,而是历史的“因”(或可称为“历史的‘脚注’”),那么,这些神异之事也就自然可被看作是“历史”的一部分,“雌鸡化为雄”的现象出现在作为“正史”的《晋纪》中也就因而不足为奇。反过来,记录了多条“历史‘脚注’”的《搜神记》也自然难以“神异”与“小说”之名浑然脱身历史之外,成为彻底的“街谈巷语”“稗官野史”。
第二组材料“荧惑星降世”的故事和第三组材料“王敦仪仗生花”的故事,也同样展现了《搜神记》中的故事作为“历史注脚”的史料意义。上一节已经提到,《搜神记》“变化篇”的序论中说:“万物之变,皆有由也。”所谓的“三公锄,司马如”,“(王敦)如狂花之发不可久也”,不仅是内蕴着神道观念的历史寓言,更是干宝为了证明朝代更替、叛贼作乱不成等重大历史事件的必然性而寻找的“证据”。
叁
绝非“稗史”:《搜神记》的正统性
“神道”对干宝意义下的“历史”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历朝历代的官修史书都从来不会完全规避“神道”的存在。原因何在?儒生们固然成日诵读着“子不语怪力乱神”,但“不语怪力乱神”,并非笃信物质世界是客观的且完全由科学规律统摄。或如王肃所言:“或无益于教化,或不忍言也”[7],“不语”并非不信,而是因为于“教化”无益,所以不忍言及。而事实上,以《易》为其正典之一的儒家,必定不会完全地忽略“怪力乱神”的存在。
正直的史官,往往同时是封建秩序的忠实捍卫者,而其底色其实常常是儒者风范。史家关于“神异”的叙述,经常与儒者心中的道义相勾连;如果以“史”的眼光来看待《搜神记》,实际上亦是如此。以“神化篇”中“张氏钩”一则为例:
京兆长安有张氏者,昼独处室,有鸠自外入……鸠翻飞入怀。以手探之,则不知鸠之所在,而得一金带钩焉,遂宝之。自是之后,子孙昌盛。……蜀客贾至长安中,闻之,乃厚赂内婢,婢窃钩以与蜀客。张氏既失钩,渐渐衰耗,而蜀客亦数罹穷厄,不为己利。或告之曰:“天命也,不可以力求。”(《搜神记·神化篇·张氏钩》)
“张氏钩”的故事背后其实是强烈的宿命论观念,认为天命已定,人生各有其数。今人或会简单地将其归为“封建迷信”且强调其“迷信”的一面,但这同时也是“封建”秩序的显现:如人们依纲常伦理寻找到自己的位置并安于其所,生活便能稳定地运转;若像小说中所描述的蜀客那样强求不属于自己命数的富贵,就会招致厄运缠身。
又如干宝在记录了当朝朝廷内史吕会将官吏家中诞下连体女婴一事视为“灵象”的故事(“任侨妻”)之后发出的论赞之语:
君子曰:智之难也。以臧文仲之才,犹祀爰居焉。步在方册,千载不忘,故士不可以不学。古人有言:“木无支,谓之瘣;人不学,谓之瞽。”当其所蔽,盖阙如也。可不勉乎!(《搜神记·妖怪篇·任侨妻》)
干宝表面上劝诫学者们切“不可不学”,实际上却在讽刺吕会不学无术;从更深的层次上来说,吕会不明象数之学,却胡乱编造出一些花言巧语以讨好皇权,遮蔽了其时“天下未壹”的实际状况,这才是最为干宝所不齿的行为。可见,《搜神记》从内容上也体现出与封建皇权的正统性相对亲密的关系。
真正意义上的“稗官野史”,其间固然也会有封建秩序的显现,但多数不会有干宝笔下这样大的强度。史书作为“正典”的教化功能一直自觉地出现在《搜神记》叙述与论赞的字里行间。
总结
以上,笔者从《搜神记》序言及各篇序论中的“史家”姿态、《晋纪》与《搜神记》并置所照亮的《搜神记》的史传性质以及《搜神记》精神气质的正统性三个方面对干宝所撰《搜神记》的“述史自觉”进行了粗浅而多主观臆测的分析。以《搜神记》为例,笔者认为,“小说”与“史”之间的区别或许并非“正史”与“稗史”的截然之分,尤其在六朝这样一个“小说”尚未定体,更类似一个观念性概念的时代。
文体、文体的历史与发展源流,是古今中外每个时空的文学作品中都会频繁显现的重要问题。文体的背后,往往是观念的海洋,尽管它只是文本的诸多形式之一,却常常能反映一些文本内面的特征。笔者在撰写这篇作业时候尽力地尝试,也希望能在今后的学习过程中不断打开概念的桎梏,在文类的背后努力寻求特定时空下独特的文学观念。
注释和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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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这是张一南老师在简要讲授中古小说来源时的观点。
[2] 参王炜、丁凡《类别归属的调整与古代小说观念的嬗变》,2020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3] 陈平原《中国小说小史》,第一章“史传精神与小说笔法”。2019年5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4] 摘编自邓裕华《研究》第六章“《搜神记》的史传性”。2015年10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5] 转引自邓裕华《研究》第六章“《搜神记》的史传性”。出版信息同上注[3]。
[6] 对两晋易学的描述,参考了王天彤的博士学位论文《魏晋易学研究》下编“两晋易学研究”部分。
[7] 何晏《论语集解》所收的王肃注。
参考文献
1.《搜神记》,[晋]干宝撰,李剑国辑校,中华书局,2020年5月。
2.《研究》,邓裕华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10月。
3.《晋书》,[唐]房玄龄等撰,商务印书馆,1934年1月。
4.《鲁迅全集·中国小说史略》,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11月。
5.《晋纪》,[晋]干宝著,[清]汤球辑;汉学堂知足斋丛书刻本,[清]黄奭辑。
6.《史通》,[唐]刘知几著,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12月。
7.《魏晋易学研究》,王天彤著,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年4月。
8.《中国小说小史》,陈平原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5月。
9. 《类别归属的调整与古代小说观念的嬗变》,王炜、丁凡撰,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3月。
往期回顾
供稿:张一南老师“中国古代文学史(二)”课程
审核:中文系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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