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讲防风氏巨人长骨的时候,还同时讲了小人。小人在历史上的记载更多,我们在本节集中做一个简要讲述,作为对孔子功能所见的印证。
(一)史书的人为改编
《史记》说:“孔子说:‘僬侥(音:交遥)氏身高三尺,这是最小的了,巨人是他的十倍高,三丈。’”[1]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
《山海经》中记录的小人最小的三寸多,这个小人的传说,年代远远早于孔子时代,也就是孔子时代已经有“三寸高的小人”历史传说了。孔子是博学之人,肯定知道,那么他说“三尺高的最小”,显然违反了当时的常识?当时有学问的人就会疑惑,怎能还说:“善哉圣人”!?孔子的学生也得追问不已啊。
再者,人类自古就有侏儒症,不足三尺的侏儒人太多了,显然孔子说错了,在当时也说不过去!
那么为什么当时都没有异议呢?
我追查发现,孔子当时说的就是:“三寸……长人不过百(倍)之。”和当时流传的上古传说中的三寸小人吻合了,所以吴国使者恍然大悟。
可是当时也有人不理解,越想越不对劲,这些人中就包括左丘明。于是左丘明在《国语?鲁语》中就改成了“三尺”,相应地,也把巨人改为“小人的十倍高”,这样才维持了巨人三丈的身高不变。《史记》也就不加分辨地就沿袭了这个错误。
历史上有很多小人的记载,都能作为佐证……
—[1] 《史记?孔子世家》:“客曰:‘人长几何?’仲尼曰:‘僬侥(音:交遥)氏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之,数之极也。’于是吴客曰:‘善哉圣人!’”
(二)古籍中的三寸小人
1.《山海经》注释的记载
《山海经?海经?新释卷一》的注解中记载:“齐桓公打猎曾打到一只天鹅,宰杀的时候,嗉囊中发现一个小人,长三寸三分,穿着白袍”。
我追视到,这个记载也是准确的。这只鸟把小人吞食了。
2.《史记正义》的讹误
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引用了《括地志》[1]:“小人国在大秦南,人才三尺,其耕稼之时惧鹤所食,大秦卫助之,即焦侥国。其人穴居也。”
有学者认为:此处将小人说成“长三尺”,但又说“怕被鹤吃掉”互相矛盾。而其它书中所载焦侥国人都只有数寸高,可能作者要写一部权威性的书籍,而数寸高之人实在太不可思议,因而写成了三尺。
我追查发现这位学者的推断很准确。《括地志》作者的心理和写《国语》的左丘明一样,都是把三寸改成了容易被人理解的三尺――但是,这样就留下来一段伪史。
3.《太平广记》的鹤民国
北宋的《太平广记》中也有小人的记载:西北海戌亥那地方,有个鹤民国,人身高三寸,但日行千里,步履迅急如飞,却常被海鹤吞食……他们中有君子为防备海鹤这种祸患,经常用木头刻成自身的样子,有时数以百计,放置在荒郊野外的水边上。鹤以为是鹤民,就来吞食,但吃着不舒服……这样成百上千次之后,鹤见到真的小人也不吃了。[2]
小人多在山涧溪岸旁挖地穴建立城国,隔三十步或五十步就有这么一个城邦国,这样的小国成千上万。春夏时他们吃路边的草籽,秋冬时他们吃草根。酷暑时节裸形,天冷了用细草编衣服穿。还懂得练气修行[3]。
我追查发现:鹤、鹄之类的鸟叼食他们不假,所以会有上面记载的齐桓公时被鸟吞入嗉囊的小人。
现在很多人把原文的“吞之而有患”,翻译为“鹤吃了木头人被卡死”,其实原文并没有卡死的意思。
我看到那些鸟叼起木头人要吞时,就觉得不对劲了,舌头也能感觉出来啊,不是味,太硬,硌得难受就吐了。鸟其实一点也不傻,所以才有前面鹞鹰戏骗公冶长的事啊。
这些小人中确实有会练气修行的,而且有人能修出功能,会驯鹤。小人不可能自己日行千里,但是这里边的那些极少数能驯鹤的、有超能力的人,能骑着鹤日行千里!就象著名的童话故事《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那样的跨鹤旅行――其实,这个童话的创作并非空穴来风,作者的灵感就来源于此,我们随后就会讲到……
—-[1] 《括地志》:唐朝的一部大型地理著作,由唐太宗李世民的二儿子魏王李泰主编,书中保存了许多六朝地理书中的珍贵资料。它吸收了《汉书?地理志》和顾野王《舆地志》的特点,创立了一种新的地理书体裁,为后来的《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开了先河。原书字数无考,今存《括地志辑校》四卷,约13万字。
[2] 《太平广记》是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奉宋太宗之命,由著名学者李?P?扈蒙?李穆、徐铉、赵邻几、王克贞、宋白、吕文仲等12人编纂的一部大书,共500卷。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野史传说及道经?释藏等为主的杂着,它是一部搜集了古代故事小说的总集,神怪传奇比重很大。虽然有很多荒诞不经的编造,但是有的故事也有他的历史事实根源。笔者是根据它记录的线索,追踪挖掘那一块真实的往事。
[3]《太平广记?蛮夷一? 鹤民》:西北海戌亥之地(可能是瑞典),有鹤民国。人长三寸,日行千里,而步疾如飞,每为海鹤所吞。其人亦有君子小人。如君子,性能机巧,每为鹤患。常刻木,为己状,或数百,聚于荒野水际,以为小人,吞之而有患。凡百千度,后见真者过去,亦不能食。人多在山涧溪岸之旁,穿穴为国,或三十步五十步为一国,如此不啻千万。春夏则食路草实,秋冬食草根,值暑则裸形,遇寒则编细草为衣。亦解服气(出《穷神秘苑》)。
样章节选>
(三)六七寸的小人与“人参果”
《西游记》中“人参果”的故事,脍炙人口。现在还有一句歇后语: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用来比喻吃东西狼吞虎咽,或者看书贪快却不领会意思。这个故事的来源,却是史料的讹误。
1.《抱朴子》的编造
东晋著名医药学家、炼丹家葛洪,在《抱朴子》一书中记载:“山中有七八寸高的小人,是一种仙药,吃了就可成仙。”[1]
这显然是无稽之谈!但是葛洪那么有名的修道人士,而且是医药大家,怎能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我追查发现,《抱朴子》是葛洪所作,但是是他的弟子最后整理成书,《仙药篇》这部分,是他的弟子道听途说,编进去的。葛洪是修道得道之人,不会犯这种“吃人”的原则性错误。
深入追查发现,其实小人可不止是一种,有很多种,最高的一尺多。这种七寸左右的小人,也是存在的。古代的山林里曾经有他们的社会群体,和人类差不多,只是体型小。
2.《述异记》的讹误
不少笔记史料记载过在树上生活的小人。而南朝梁代文史学家任?P的《述异记》却记载了长在树上的小人:“大食王国在西海中,有一块大方石,石中长有许多树干,绿色的枝条,红色的叶子,上面长着不少六七寸的小人。他们见人就笑,手足能动,但是头长在树枝上。如果摘下来一枝,上面的小人就死了。”[2]
我追查发现这也是讹传,是有这样大的小人生活在树上,误传为头长在树上,象结出的果子一样。
3.《西游记》人参果的由来
我们把上面两部古籍的讹误联系到一起,“头长在树上的小人”,“小人是长生仙药”,还有西方大食国,自然就会想到《西游记》“人参果”故事灵感的由来。
我看到确实是这样,《西游记》的作者博览群书,将这两部古籍的小人之说,结合演绎,创作出来“猪八戒吞吃人参果”、“孙悟空大闹五庄观”、“观世音甘泉活仙树”等一些列生动的神话传奇。
4.元朝的小人“木乃伊”
《南村辍耕录》是元朝学者陶宗仪编写的笔记小说,广泛记载了当代的见闻,具有很高的史学价值。
其第十四卷记述:“元朝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春天,有个人在卖小人干尸(现在称为木乃伊),叫做人腊,我得来一个,仔细一瞧,见那小人身长只有六寸左右,口耳目鼻和人没区别,也长胡须,黄色的头发披到臀部以下,有一根白发。全身长有二分长(约6毫米)的黄毛……相传这小人是几年前外国的贡品,皇帝赐给了国公阿你哥者。不久小人死了,从背后剖开挖去内脏,充填缝合烘干,成了今天的样子。”\
还有史料进一步说:据说汉武帝时,东郡进献过一个7寸长的短人,叫巨灵。《神异经》说:西海有一鹤国,小人长7寸。《山海经》说:有小人国,名靖人……东北极有9寸高的小人……但古代尺寸短,现在6寸将近周朝的9寸了。那么我得到的这个人腊,岂不是那种小人么?”[3]——————
[1]《抱朴子?仙药》:“行山中见小人乘车马,长七八寸,捉取服之,即仙矣。”
[2]《述异记》:“大食王国,在西海中,有一方石,石中多树干,赤叶青枝,上总生小儿,长六七寸,见人皆笑,动其手足,头着树枝。使摘一枝,小儿便死。”
[3]《南村辍耕录?卷十四?人蜡》:至正乙巳至(1365年)春,平江金国宝袖人腊出售。余获一观。其形长六寸许,口耳目鼻与人无异,亦有髭须,头发披至臀下,须发皆黄色,间有白发一根。偏身黄毛长二分许。脐下阴物,乃男子也,相传云:至元间,世皇受外国贡献,以赐国公阿你哥者。无几何时即死,因剖开背后,剜去肠脏,实以他物,仍缝合烘干,故至今无恙。
按汉武故事:东郡送一短人,长七寸,名巨灵。《神异经》:西海有一鹤国,人长七寸。《山海经》:有小人国名靖人,诗含神雾。东北极有人长九寸,殆为此小人也。“靖”或作“净”,音同,然古尺短。今六寸比之周尺,将九寸矣。则所腊者,岂其人与?
(四)一尺高的小人
1.纪晓岚与“红柳娃”
新疆红柳(小人红柳娃的头饰)
清朝著名学者纪晓岚,曾被贬谪到新疆。他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详细地记录了小人“红柳娃”:
“乌鲁木齐的深山中,牧马人经常看到一种一尺来高的小人,男女老幼都有。每年红柳开花时,他们就会折下纤细的花枝盘成小圈,戴在头上,一起跳舞,发出呦呦的声音,听起来就象歌唱一样。他们有时会到行军的帐篷里偷窃食物,被人逮住时,就跪下来哭泣。如果把他捆住,他就不吃饿死。放了他,不敢马上跑,走几尺总回头看……他们的巢穴总找不到。
“他们不是草木也不是鬼魅,应该是僬侥一类小人。因为他们喜欢戴红柳,所以把他们叫作“红柳娃”。邱县的县丞天锦,曾经抓到一个,做成腊人带回来。我仔细看他的须眉毛发,与人没啥两样……”[1]
我追查发现:这个记载,和古代很多相关记载,都是真实的,很多小人被制成腊人,以人腊出售,作为猎奇。
2.《列子》记载的小人
《列子?汤问》记载:“从中州以东四十万里得憔侥国,人长一尺五寸。”
我追查发现这个记载也是真实的,这是列子亲眼看到的。列子也是一位奇人,以后有机会再讲,这里只讲小人。
春秋时代的一尺五寸,和清朝的一尺差不多。……所以这里也列入一尺高的小人这个人种。
——————
[1]《阅微草堂笔记》:乌鲁木齐深山中牧马者,恒见小人高尺许,男女老幼一一皆备,遇红柳吐花时,辄折柳盘为小圈,着顶上。作队跃舞,音呦呦如度曲。或至行帐窃食,为人所掩,则跪而泣。系之,则不食而死;纵之,初不敢遽行,行数尺辄回顾。或追叱之,仍跪泣。去人稍远,度不能追,始蓦涧越山去。然其巢穴栖止处终不可得。此物非木魅亦非山兽,盖僬侥之属。不知其名,以形似小儿,而喜戴红柳,因呼曰红柳娃。邱县丞天锦,因巡视牧厂,曾得其一,腊以归。细视其须眉毛发,与人无二,知山海经所谓靖人,凿然有之。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