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野史”其实也是历史---民修历史。
野史 正史 会看都能看出历史真相 。
陈寅恪认为:
即便古代的笔记小说,“以通性之真实言之,仍不失为珍贵之社会史料......”
读野史有什么意义?
举个例子:过去 我也相信“人妖”是泰国人的专利,但读“野史”,发现其实中国早就有。
明代陆容就说了这么几件事儿:
“有过门信宿,盗其所有逃去者,名曰“拿殃儿”。此特里奸邪耳。
又有幼男诈为女子,傅粉缠足,其态逼真。过门时,乘其不意,即逸去。
成化间,尝有嫁一监生者,适无衅可逸。及暮,近之,乃男子也。执于官,并其媒罗之。
有男诈为女师者,京城内外人家,留教针指。后至真定一生家,生往狎之,力辞不许。生强之,乃男子,遂系之于官,械送京师法司,奏置极刑。此皆所谓人妖 也。
----陆容《菽园杂记》
“野史”指古代私家编撰与官修的所谓“正史”不同的另一种史书,源于“稗官野史”。
稗官者,采录民俗民情的小官也。
“细米为稗,街谈巷说,甚细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里巷风俗,故立稗官,使称说之”
-----《汉书·艺文志》
陆龟蒙就:“自爱垂名野史中,宁论抱困荒城侧。”
----- 《奉酬袭美苦雨见寄》
野史多能 纪录闾巷风情、街谈巷说、遗闻佚事,也叫“稗史”有价值的很多。
比如明代 《万历野获编》
鲁迅多次称道的《明季稗史汇编》,郭沫若写《甲申三百年祭》参考的《明季北略》......
写科举的《唐摭言》,今日《百家讲坛》就为多个“专家”引用。
再如:写西南的《华阳国志》
如下杂史也好:
《逸周书》《十六国春秋》、《越绝书》 《吴越春秋》;《三国典略》;《魏略》;《大唐新语》;《开元天宝遗事》;《国史补》;习凿齿 《汉晋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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