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孙九鼎,字国镇,忻州人。政和癸巳居太学,七夕日,出访乡人段浚仪于竹栅巷,沿汴北岸而行。忽有金紫人骑从甚都,呼之于稠人中,遽下马曰:“国镇久别安乐。”细视之,乃姊夫张兟也。指街北一酒肆,曰:“可见邀于此,少从容。”孙曰:“公富人也,岂可令穷措大买酒。”曰:“我钱不中使。”遂坐肆中,饮㗖自如。少顷,孙方悟其死,问之曰:“公死已久矣,何为在此?我见之,得无不利乎?”曰:“不然,君福甚壮。”乃说死时及孙送葬之事,无不知者。且曰:“去年中秋我过家,令姊辈饮酒自若,并不相顾。我愤恨倾酒壶击小女以出。”孙曰:“公今在何地?”曰:“见为皇城(叶本作“城隍”)司注禄判官。”孙喜即诣前程。曰:“未也,此事每十年一下,尚未见姓名,多在三十岁以后,官职亦不卑下。”孙曰:“公平生酒色甚多,犯妇人者无月无之(叶本作“无数”),焉得至此?”曰:“此吾之迹也,凡事当察其心,苟心不昧,亦何所不可。”语未毕,有从者入报曰:“交直矣。”张乃起偕行,指行人曰:“此我辈也,第世人不识之耳。”至丽春门下与孙别,曰:“公自此归,切不得回顾,顾即死矣。公今已为阴气所侵,来日当暴下,宜毋吃他药,服平胃散足矣。”既别,孙始惧甚,到竹栅巷见段君,段讶其面色不佳,沃之以酒,至暮归学。明日大泻三十余行,服平胃散而愈。孙后连蹇无成,在金国十余年,始状元及第,为秘书少监。旧与家君同为通类斋生,至北方,屡相见,自说兹事。2注释
翻译
孙九鼎在宋政和三年七夕访同乡段浚仪,见到已过世多年的姐夫张兟。
孙九鼎问姐夫:“你已经死了很久了,为何在这里?我见到你,会不会有不利?”
张兟答:“不会,你的福气非常大。”
并说了张兟时时及办丧事的事,都能一一对得上。
孙问:“你如今在何处?”
张答:“我现在是皇城司注禄判官。”孙向他问及前程。张答:“禄簿每十年更新一次,现在尚未见到你的姓名在上,你大概是三十岁以后才能有所成就,官职也不低。”
孙问:“你平生沉迷酒色,为何还能当阴官?”
张答:“这只是我的事迹而已,看事应当看心,如果心里明亮无所愧,没有什么不行的。”
话还没说完,有随从入,说:“交班了。”张兟起身,指着一个路人说:“这也是我辈中人,世人不知道而已。”
到丽春门下,与孙九鼎作别,说:“你从这里回去,不能回头,回头就会死。你现在被阴气所侵,来日会腹泻,服用平胃散可解。”第二天孙九鼎果然腹泻,吃了平胃散才痊愈。
此后孙九鼎一直科举不中,在金国十几年后才状元及第,官至秘书少监。
我的父亲与孙九鼎原来是太学同学,去到北方(金国)以后经常见面,这个故事是孙九鼎自己说的。
评议
孙九鼎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有小传、诗文流于世,与本书作者洪迈的父亲洪皓是同学。这件事是孙九鼎自己说给洪皓听的,整个故事处处透露着“真实性”。洪迈以这个故事作为《夷坚志》的开篇,大概也有强调志怪绝非怪力乱神之说,奠定全书可信的基调。
据王庆生《近代文学家年谱》(凤凰出版社,2005年)考证,孙九鼎在太学时约二十岁左右(第113页),从政和三年(1113)到天会六年(1128)间隔15年,即孙九鼎中第在而立以后,与所谓注禄判官之说吻合。可见在唐宋笔记小说中“科名前定”思想,也在《夷坚志》中有所体现。
关于注禄判官,从这里看是主管功名。而明代小说《包公案》第九六回《赌钱论注禄判官》记有赌徒状告注禄判官分银不均的故事,可见明代民间信仰中的注禄判官逐渐从主管功名转为主管钱银。
另,张兟所言路人中有阴司之辈,只是世人不知晓而已。这指的是阴/阳两个维度的人生活在同一个时空,各不相干,还是阴间的人隐匿在阳间,阴间的人拥有阴/阳双重身份,阳间的人只有一重身份?阴间的人是否有阳间人没有的功能,以行便宜之事?只能留作疑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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