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史记》是一本由高芾著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平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5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野史记》精选点评:
●印象颇为深刻的是为了满足官员的面子,居然想把江苏分成两个省,如此儿戏。
●很有趣的内容 可惜 这本书借给别人后 再都没换给我了
●微言大义。幽默风趣。
●八卦!八卦!
●原来高芾就是杨早,我嘞个去
●最喜欢看野史什么的了
●虽然是野史,但远比所谓的正史更能反映出当时的普通百姓的生活实景。远离充满虚伪的大人物的历史。
●很好的专栏文字
●四星。这种一般都很轻松。
●我喜欢这个文风~后面不行了。。。好像换了作者一样奇怪。。。
《野史记》读后感(一):如厕读物
网上购书时不经意间发现,顺带买的。
主要是副标题比较吸引人,近代中国对于自己来说始终是朦朦胧胧的,从传说中看看它长什么样,也是一种不错的渠道吧。
读起来不错,挺顺溜。可能是报纸专栏的缘故吧。
《野史记》读后感(二):最近刚看的,有点收获
最近工作琐碎,感情空白,身心疲惫,百无聊赖,于是经常出没于附近书店,骚扰店主,呵呵。
随便翻了翻,相中几本,但转念一想,深刻是深刻,就是有点沉重,而且引诱人思考问题,很坏脑筋的。我的脑筋已经够混乱,就暂缓吧。于是挑了本野史。
躺床上看了遍,气氛是比较轻松的,但还是忍不住掩卷一叹再叹。
那些已经作古的风流人物有些很是让人怀念,可惜此等风骨今时今世已比大熊猫还要罕见。
还有,做人做事一定要一分为二,不可一棒子打死。有些人虽然历史上有恶名,但是也是做过好事的。与此相对应,有些历史上有好名的人士,也做过不少亏心事。史书总归是人写的,难免有取舍好恶倾向。有些掌故没于故纸堆,我们很难一见,大多不得而知罢了。
这本书弥补了我们在这方面的一些缺憾。
读史使人明智。
《野史记》读后感(三):《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自述
《野史记》中的许多文章,曾刊于《南方周末》“夕花朝拾”专栏,当时颇受好评,而今结集,更能看出作者的通盘用意。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称《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意指其沟通了两种文类的界限。仿此,《野史记》也可以说是“以小说、新闻法,而以谈掌故”。
“书写近代”是晚近几年一大热点,相关著述不可胜计。论博识,论严谨,论全面,论深刻,《野史记》都算不得上乘。作者的经营,无非是在文体与笔调方面加以变化,以求旧史能翻出些许新意。譬如一件奇事,多从旁观者眼中看出,一段逸闻,偏借两人对话来交代。新闻报道体、回忆录体、民间故事体、独语体、小说体,交错互用,也夹议论,也杂时事。有时作者似乎化身为当事人、当时人,绘声绘色如在眼前,有时会像相声一样,前面一路铺垫,临了包袱一抖,引人发噱,也留些余味。
这种写法,弄得好,可以将枯燥的历史写得较活,弄不好,会显得有点“作”。不过就掌故的写作而言,这毕竟是多种可能的尝试。《世说新语》成为经典后,后世多有仿作,如《新世说》、《今世说》等,成就均不太高,究其原因,写法和分类的千年不变也是一个缺失。
《野史记》分为“政事本纪”、“报人世家”、“大学列传”、“文坛行状”四辑。书名和辑名似乎都有意和“史家之绝唱”《史记》开开玩笑,用作者的话说,状人描物,如在眼前,其实也是延续了太史公的传统。只是这本书是“野”的,摭拾故事,漫无所之,写得轻松,读得放松,或许能让人在不意间惊觉,那个逝去的年代,依然与我们血肉相连。
《野史记》读后感(四):评高芾《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
野史的好处,大家都知道,可以道听途说,可以专事小节,可以不顾大义,可以情有所系,可以笔无藏锋。总之,正史家不敢做的事,也是家全都敢干。
闲来无事,翻开高芾的《野史记——传说中的近代中国》,立拍案惊奇,心情大畅。
这本书“奇”在何处呢?
我来举个例子。
这个例子是《谁动了那些宝贝?》。
宝贝者,妇女也。这里的宝贝指的是政治宝贝——沈佩贞。沈佩贞是袁世凯袁大总统的得意门生,帝制分子,可是,她以前是同盟会的一员干将,高唱共和,热爱民主,衷心反对专制独裁的袁世凯,那么,是什么原因让沈佩珍改变的呢?
原来是在民国元年时,沈佩贞怀着激动的心情在北京参加同盟会改组大会,宋教仁用湖南官话宣读了国民党的新党章,沈佩贞挤在前面,听得还算清楚,可是突然她愣住了,继而冲向主席台,扭住宋教仁就打,为什么呢?因为党章声明国民党不接受任何女性加入。为了维持秩序,孙中山穿着大礼服,浑身流汗,在盛暑中讲了五六个小时。国民党就此诞生,并在半年后赢得大选胜利,从而引爆了开启中国15年分裂局面的二次革命。
看起来有些荒诞的引人发笑的小小的故事,隐蔽而准确地向我们传达了几个信息1.看起来光辉的伟业,也是由低下的效率、难以想象的笨拙和无奈为起点的;2.一个小小的问题能引发巨大的蝴蝶效应;3.绝不可忽视妇女,妇女能顶半边天;4.许多人用历史的眼光看误入歧途,可这他们无奈的选择。
这样的故事在书中很多见,故事的幽默性让人能读下去,故事的哲理性让人能想下去。作者对某些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的评论也甚是精辟,虽是一家之言,却有气象万千的风范。
最后,你也许会问“野史是否真实?”作者的回答是:传说有真伪之别,反映出的言说者与受众的心态,却是一种异样的真实。
《野史记》读后感(五):掌故的第N种写法
掌故大家都写,巧妙各有不同。同样是巧克力,瑞典巧克力和国产巧克力的差别,稍稍有点口味的人都不难辨别。同样,一个故事,经过不同的笔写出来,其效果相差之大,也往往出乎我们的意料。
掌故是古已有之的东西,亲身经历大小事件,因而有幸成为历史舞台上的一员的人是幸运的。当大幕谢下许久之后,也许主角配角都已辞世,那么,即使是当初跑龙套的人也具备了权威的地位,他们所写的掌故,文笔佳的,读来自然是赏心悦目;即使枯燥无味的,也自有历史学家及大小研究者奉为珍贵史料,细加分析,再传与后人。
《野史记》因具备了“好读好玩”的品质,在各类掌故书籍中,也就有了一席之地。作者仿佛是熟读了各类掌故,读到兴致高时,自己也想试试手,于是把读来的故事换了一种说法与别人分享,再次出现的故事,便成了我们面前这本书。
然而不要小看了这“换种写法”,如何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挑出有趣的部分,或者是把原本枯燥的历史说出趣味来,所靠无非是“见识”和“笔法”,这里且谈笔法。作者高芾,是有心在掌故的写法上做点试验的人,因此《野史记》中的掌故,即使性质相近,写法也大不相同。《警察故事》用巡警口吻,带出的却是恐怕早已被人遗忘的清末报人彭翼仲;《那个逃席的人》写的是一处已经沦为杂货铺的松筠庵旧址,这个杂货铺中曾发生的故事却让我们对历史的偶然有了另一种认识;也不妨读读《民国催债第一高手》,一尊一卑两个人物的对话或许与历史相差甚远,却也能让在各类宏大叙事面前诚惶诚恐已久的你我会心一笑。
既是试验,自然也有生硬或不甚成功的产物。作者在后记中称自己总掌握不好“两种笔墨”,再加上写作时间的不同,似也影响到全书的不均衡,有些篇章学术味明显偏重,有些又似乎更追求阅读的趣味,这势必影响到全书给人的总体印象。
在怀旧成为流行的时代,掌故也有了挤入阅读时尚圈的可能。也许对隐私的了解欲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东西,掌故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我们在窥探历史,总希望能发现一些新鲜东西,或者至少换一种眼光看历史。然而刺探得来的故事,以《野史记》的方式呈现在读者面前,最终是被人拿来当八卦流传呢?还是像很看得起“野史”的鲁迅那样,透过它们展示那些被涂抹过的历史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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