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史学月刊》2011 年第5 期)
秦汉史研究有悠久的渊源和长期的积累,近年来取得的进步亦有目共睹。然而,学术视野的扩展和研究方法的创新仍然有待于学者的进一步努力。应当说,秦汉史研究有继续拓进的宽广空间。有人认为,秦汉史研究的园地早经反复耕耘,久已精耕细作,题目已经基本做完。这样的意见,我们是不同意的。不要说新材料层出不穷,有待于整理和研究的出土文献数量浩繁,内容丰富,其中新鲜信息无穷无尽,就是人们熟读了的“前四史”等秦汉基本文献,未知的,或者说至今尚未真正准确理解的内涵还有很多。而从新的视角分析和理解秦汉史,还有无数新尝试的可能。此外,理论认识的深化,也被不少学者看做当前秦汉史研究科学水准提升的必要条件之一。
有关秦汉史研究的理论认识,有不同的层次,包括对于秦汉时期理论成就的认识问题,对于秦汉时期执政思想的理论基础问题以及研究秦汉史的理论方向和理论方法问题等等。推进相关认识的深化,或许应当关注以下主题,即:(1 )对秦政理论基础的判断; (2 )对汉代学者整合先秦理论创造的理解; (3 )对秦汉思想意识的理论说明; (4 )秦汉史微观和中观考察的理论指导; (5 )秦汉史宏观研究的理论总结; (6 )有关秦汉史在整个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中的地位的理论思考。
1. 对秦政理论基础的判断
秦王朝的行政理念是否以法家思想作为理论基础,对于相关理论的性质和影响,学界有不同的认识。有学者认为对秦政影响至为深刻的法家学派“倡导的极权主义颇近于法西斯”([ 英] 李约瑟著,何兆武等译:《中国科学技术史》第2 卷《科学思想史》,科学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年版,第1 页)。有的学者则认为应当“全面评价商鞅变法及商鞅与其后学所共同构成的商鞅之学体系的全部内容”,肯定“秦的法治精神与法治传统”,以为具有“进步的、足以为后世法又为前世所无、后世所不道不为的”历史积极意义。强调“秦于‘严刑峻法’之中贯彻着一种‘平等’的精神”,“一种公平原则”。“秦之末,便可以说是政府不顾常法原则而纯任政令,即为所欲为”(张金光:《秦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年版,第30 ~31 页)。有学者提出否定秦王朝行政有理论指导或者理论支持的意见,以为秦代是一个“没有理论的时代”(邵勤:《秦王朝:一个没有理论的时代》,《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5 年第6 期)。有的学者则从另一视角进行考察,以为影响秦政更重要的思想文化因素在于“秦人的价值观”(林剑鸣:《从秦人价值观看秦文化的特点》,《历史研究》1987 年第3 期; 《秦人的价值观与中国的统一》,《人文杂志》1988 年第2 期)。
相关讨论还有继续深入的必要。对秦王朝执政之理论基础或理论指导的判断得以明朗,有助于全面理解秦汉政治史,也有助于说明此后两千年帝制基本格局的政治文化基点。
2. 对汉代学者整合先秦理论创造的理解
汉代对先秦原创文化的积累进行了追忆、收辑、整理。在这样的工作中,又实现了新的理论创造。现今我们所看到的先秦文献中,已经有汉代学者加工充实的内容。吕思勉先生曾经指出,《荀子》书就有这样的情形。“其书同《韩诗外传》、二戴《(礼)记》、《说苑》、《新序》处最多”,且有同《春秋繁露》等书处,不免汉代学者将自己时代的思想理论加入其中。他指出,“伪古文《尚书》一案,固眯学者之目千余年矣。然此特今人之学,仅能拣替魏晋人之伪品耳。若以史家之眼光,视古书为史料,则由此等而上之,别东汉人之所为于西汉人之外,别西汉人之所为于春秋战国时人以外,别春秋战国时人所为于西周以前人以外,其劳正未有艾”(吕思勉:《辨梁任公阴阳五行说之来历》,《东方杂志》第2 卷第20 号)。也许,对《荀子》等具体文献的判断还可以商榷,但是注意别汉代人之所为于先秦人之外的主张,是科学的认识。有论者肯定吕思勉先生“考辨两周至两汉的史料的新设想”,“‘拣剔’‘伪品’的新设想,是在他多年精研先秦两汉文献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我国先秦古籍,大多口耳相传,至汉代始著竹帛。其间辗转流传,自不免有后人特别是两汉学者之说羼入”,“自不免有汉人著述混入”(邹兆琦:《吕思勉先生与古代史料辨伪》,《蒿庐问学记》,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 年版,第55 页)。我们也许并不赞同“我国先秦古籍,大多口耳相传,至汉代始著竹帛”的说法,也不赞同辨别汉代人与先秦人著述这一工作的意义只是“‘拣剔’‘伪品’”,而更为关注对于“羼入”“混入”先秦理论的所谓“两汉学者之说”,所谓“汉人著述”的理解和说明。
熊铁基先生曾经论说“汉代对先秦典籍的全面改造”,“今之所谓‘传世文献’,主要是在汉代定型的……特别是‘群经’和几个大学派的‘诸子’。”(熊铁基:《汉代对先秦典籍的全面改造》,《光明日报》2005 年7 月19 日; 《再谈汉人改造先秦典籍——方法论问题》,《光明日报》2009 年8 月4 日)李振宏先生提出“先秦学术体系的汉代生成说”(李振宏:《论“先秦学术体系”的汉代生成》,《河南大学学报》2008 年第2 期),他提示我们,应当看到“汉代对先秦诸子真实面貌的扭曲”,另一方面,也应当理解“汉代奠定了阐释先秦学术的思想方向”。“汉代是中国学术史上先秦诸子学体系的定型时期,后世人们对先秦诸子的认识,基本上是被框架在汉人的思想藩篱之内”。李振宏认为:“汉代人对先秦诸子学的解释和改造,已经先在地给予我们一个理解先秦诸子的思想文化平台,使我们只能在他们给定的思想框架之内来理解诸子思想。可以说,我们现在对先秦诸子的诸多看法,实际上是汉人所设定的。”论者指出:“我们所能见到的先秦诸子,大都是由汉人整理或由他们重新写定而流传下来的。在先秦战乱及秦火之后,汉代大规模地搜求、整理文化典籍,是值得称道的文化盛事,但其中也隐含着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个重新整理与写定先秦典籍的过程,实际上也是按照汉代观念重新改造先秦学术思想的过程。而后人,则把汉人改造过的先秦诸子当成了先秦诸子本身,忽略了它们被改造的事实。所以,在今天提出重新认识先秦诸子学,通过剔除汉人在先秦诸子学说上附加的思想文化要素,也是汉代文化研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大课题。”我们以为也许更应当强调的,是发现和总结汉代学者“在先秦诸子学说上附加的思想文化要素”的理论价值。李振宏先生还指出,“随着越来越多的战国简牍材料的发现,这种恢复先秦诸子真实面目的理想追求,也将逐步成为现实”(李振宏:《汉代文化研究需要引起新的重视》,《光明日报》2007 年12 月7 日)。实际上也提醒了我们,发掘和理解汉代学者“改造”先秦诸子的工作中的理论创造,因出土文献资料的面世具备了新的条件。
3. 秦汉社会思想意识的理论说明
对于秦汉时期比较著名的有理论价值的论著(如《吕氏春秋》、《淮南子》、《春秋繁露》、《盐铁论》、《论衡》、《潜夫论》等),一些有影响的提出过新的思想理论的人物(如张良、贾谊、刘彻、董仲舒、司马迁、桑弘羊、刘秀、曹操、诸葛亮等),研究论著的数量已经相当多。但是在进行新的思考时,除了若干重复性的论说应当剔除之外,简单化、公式化地贴上“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或者其他什么主义等标签的方式有必要摈弃。我们还看到,以上论著以及这些重要的思想者所提出的理论,尽管以往研究者的工作似乎已经有相当规模,然而仍然有不少问题需要探究,有不少疑点需要澄清。例如对汉代“罢黜百家,表章‘六经’”这一形成重大历史影响的文化政策,期求就此进行理论说明的学者至今仍有激烈的争论。
秦汉时期因特殊的历史条件生成、发展并形成重要历史文化影响的社会意识,如“大一统”政治背景下的国家意识、多民族交融过程中的民族意识、面对大规模战争的和平意识、人口迅速增殖条件下的生命意识以及多种文化因素融汇后更为丰富的数术思想,在汉文化扩张的形势下形成的新的天下观、四海观,随着经济进步民间形成的新的富贵观、奢俭观等,都有必要进行理论分析和理论说明。而从理论角度关注以“忠”与“义”为主题的社会意识在当时的影响,也是有意义的研究课题。
4. 秦汉史微观和中观考察的理论指导
历史研究的宏观、中观、微观说,其实不能做出明确的区分。用这种说法分析不同的研究视野和研究方法也许并不准确。这里只是借用通常的理解,试图讨论秦汉史研究中的一些问题。
这里所说的微观和中观考察,是指较具体的实证研究,包括生产工具和生活器物层面,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层面,社会问题和行政操作层面以及地理条件和生态背景等方面。这样的考察,不管研究者自己是否承认,也必然有一定的理论作为认识基点,以一定的理论指示考察路径。
秦汉史领域的所谓微观和中观研究,近年成果非常突出。社会风习、地理条件、行政制度等方面的研究工作,都有显著的收获。现在应当强调的,是以科学的理论为指导的重要性。
对影响中国史学数十年的理论指导,尚有扭转简单化、公式化的偏向的任务。对新近传入的西方史学理论或其他社会科学理论,其实也有避免简单化、公式化的偏向的问题。反对“食西不化”,力戒“生吞活剥”,也许是我们应当注意的。
5. 秦汉史宏观研究的理论总结
学界对于秦汉史重大问题的宏观研究,近年似乎有所忽视。
秦汉时期的社会结构、阶级关系、土地制度、赋役政策、法律体系、政治理念以及社会危机和农民战争研究等,近年关注者有限。即使就此有所探讨,视点往往也只是集中在具体问题的考据学探索,宏观考察和综合分析的功夫并不到家。就秦汉农民战争研究而言,可以从社会史视角、技术史视角、宗教史视角深化对相关历史现象的考察。回顾农民战争史研究的历史,最值得我们记取的教训,是应当努力洗刷意识形态的色彩,洗刷政治宣传的色彩,坚持追寻历史真实的学术原则。一些新的理论思考或许应当引起研究者的重视。比如,战争怎样推促了社会生活节奏的变化,农民成为军人,会怎样因社会角色的变换释放出完全不同的社会能量,都值得研究。意识史的考察也是必要的。司马迁在《史记·陈涉世家》中实际上已经开创了这样的考察思路。从理论层次探索历史上农民意识和农民观念的政治影响,其实也是有重要意义的。
何兹全先生曾经告诫我们,社会史研究并不仅仅是社会生活史研究,更不仅仅是社会物质生活史研究。社会史研究首先应当关注的是社会重大问题,比如社会构成、社会阶级关系、社会形态等。就许多学者比较集中的学术视点来看,这方面的工作现在还是比较薄弱的。
李学勤先生指出:“睡虎地竹简秦律的发现和研究,展示了相当典型的奴隶制关系的景象。”“必须重新描绘晚周到秦社会阶级结构的图景。”他说:“有的著作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笔者不能同意这一看法,从秦人相当普遍地保留野蛮的奴隶制关系来看,事实毋宁说是相反。”(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年11 月版,第290 ~291 页)作为上古史微观和中观研究方面成就卓越的学者,他在以科学考据方法取得实证史学诸多成功的同时,亦重视“阶级结构”、“社会制度”问题,值得我们学习。只是在这一方面,有实力的中青年学者未能及时跟进。
李学勤先生曾经分析先秦至秦汉的社会变革。他说,“东周到秦代是一个伟大的变革时期”,“我们要深刻地了解这个大时代,必须用变革的观点去观察其间的历史脉络”。“把考古学和历史学的成果结合起来”,可以这样认识“当时的急剧变革”:一,在考古学上,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的过渡; 二,在经济史上,井田制的崩溃和奴隶制关系的衰落; 三,在政治史上,从以宗法为基础的分封制到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 四,在文化艺术史上,百家争鸣的繁荣和结束(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第285 页)。这样的总结也许还可以充实或者更新,但是秦汉史研究必须进行宏观研究基点上的理论思考,我们已经看到了有示范意义的提示。
吕思勉《秦汉史》第一章开头就写道:“自来治史学者,莫不以周、秦之间为史事之一大界,此特就政治言之耳,若就社会组织言,实当以新、汉之间为一大界。”又说:“以社会组织论,实当以新、汉之间为大界也。”(吕思勉:《秦汉史》,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年版,第1 ~2 页)这其实是十分重要的发现。两汉之际发生的历史变化,除社会结构外,政治形式和文化风格也都十分明显。不过,对于这一历史“大界”的说明,吕思勉《秦汉史》并没有揭示得十分透彻。就此课题进行接续性的工作,显然是必要的。可惜至今尚少有学者就此进行认真的探讨。这样的考察自然也是需要站在科学理论基础上进行探索和说明。
6. 有关秦汉史在整个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中的地位的理论思考
秦汉时期是中国历史的重要阶段。而秦汉时的中国在世界历史中也有着重要的地位。李学勤先生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中还指出:秦的统一“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转折点”,继此之后,汉代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其影响“范围绝不限于亚洲东部,我们只有从世界史的高度才能估价它的意义和价值”(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第294 页)。中国历史为什么在这时走到了这一步? 这一历史变化对于世界文化进程形成了怎样的影响? 这些问题的解答,都需要深刻的理论思考。秦汉时期的政治形式,如皇帝制度、官僚制度、郡县制度、察举制度、赋役制度、户籍制度……都对后来的中国和世界产生了影响。就此进行理论分析,也是有意义的工作。
这样的工作,也许需要经历过比较充分的世界史学术训练的秦汉史研究者的精心努力,或许也应当鼓励秦汉史研究者和世界古代史研究者的学术合作。
以上讨论,只是提出了几点粗浅的认识。其实,上述各方面,笔者都是非常迟钝的后进者。这里仅仅提出问题,只是希望和朋友们,特别是中青年朋友们交换意见,期望能够有一个共同进步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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