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按照史料的载体划分,可以分为实物史料、文献史料。 或者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文献资料是记载,描写,评论历史的文字,书籍,卷宗。值得注意的是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是在人类发展过程中被保存或遗留下来的前人活动的场所和前人创造发明的有形物品。如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遗址,即前人活动的各种场所,如居址、村落、作坊等各种建筑设施。
二是墓葬,即古人的墓穴。墓葬作为实物史料,有它特殊的意义。一个保存良好的墓葬,不仅有古代人的遗体,还往往有许多随葬物品,有的甚至还有大量的壁画、简册和古代文献,因此能真实、生动地再现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面貌。
三是文物,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二、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一手史料包括原始文件、档案、信函、日记、回忆录、照片、文物古迹和其它实物等。
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有时第一手史料和第二手史料是相对而言的,比如,在发现甲骨文以前,关于殷商的历史一直以《史记》的记载为第一手史料,但甲骨文发现后,甲骨文就是第一手史料,《史记》变为第二手史料了。
例如《史记》一书,就包含了第一手史料(原始史料)与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司马迁著《史记》,其中有不少司马迁关于历史现象的叙述(因为司马迁并没有亲身经历或以事后追记的方式来描述的,所以司马迁对历史现象的叙述可以看作是我们研究这些历史现象的“第二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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