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评专著。八卷。嘉庆元年(1796年)已有自刻本。清章学诚撰。
章学诚,字实斋。生于乾隆二年(1738年),卒于嘉庆六年(1801年),浙江会稽(今绍兴)人。乾隆四十三年第五十一名进士,官国子监典籍。学诚就读京师。“所居门无扉张,芦箔一片,严冬睡醒,身没雪中。日惟麦饼两枚解馁,而攻苦日愈锐。暇则代人编纂馆阁诸书”。后受知于朱筠。“因请搜诊遗书,仿刘向《七略》,条别群书,各疏原委”。朱筠遂有征书之奏,“而《四库全书》之馆自此开矣”(沈元泰:《章学诚传》)。学诚精史学,编有《湖北通志》、《永清县志》、《和州志》、《毫州志》、《天门县志》、《荆州府志》等,著有《方志辨例》、《修志十考》、《文史通义》等,汇集有《章氏遗书》。《文史通义》是遗书的选本,后附《校雠通义》。
《文史通义》有内篇五卷,外篇三卷。内篇有:易教、书教、诗教、经解、原道、原学、博约、言公、史德、史释、文理、天喻、师说、知难、匡谬、砭异、砭俗、古文公式、古文十弊、浙东学术、妇学篇、诗话,以及论朱(熹)、陆(九渊)、郑(樵)等六十一篇文章,涉及哲学、史学、文学、社会学等领域。
外篇作为论方志的文集,有方志立三书议,州县请立志科议,地志统部,和州志的皇言、官师表、选举表等序例十六篇,永清县志的皇言、恩泽等序例、例议十五篇,毫州志人物表与掌故例议六篇,答甄秀才论修志三书,修志十议,天门县志艺文等考序三篇,与石首王明府论志例,记与戴东原论修志,报广济黄大尹论修志书,覆崔荆州书,大名县志、常德府志、荆州府志、石首县志的序文四篇,武功、朝邑、吴郡、姑苏、滦志、灵寿县志书后五篇。
章学诚在《易教》中首论,“六经皆史也”。他认为,“古人不著书,古人未尝离事而言理,六经皆先王之政典也”。“六经皆史”,实倡自于明代王守仁。他在《传习录》中曾写道:“以事言谓之史,以道言谓之经,事即道,道即事,《春秋》亦经,五经亦史。《易》是包牺之史,《书》是尧舜以下史,《礼》、《乐》是三代史,其事同,其道同,安有所谓异。”章学诚将王守仁的经就是史的观点加以发展。这就使人们从历史学的观点来研究六经,能使经学的研究建立在历史科学的基础之上,又使史学研究有了丰富的经籍为依据,而且也提高了史学的地位。他提出的“六经皆先生之政典也”,使人明经与经世之关系,促启人们对现世的关注,把研究古代与现实社会结合起来。“《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历明时相表里,其义昭然若揭矣”。(《易教》上、中)
在《书教》文中,章学诚继续发挥他的“六经皆史”的思想。他说,周官外史,主管三皇五帝的典籍。古代记注朝廷政事都有一定的制度。后来,记注朝政没有制度,而著作撰述兴起。但由于记注没有制度,著述所依据的材料也就困难,成书却较容易。“成书易,则文胜质;取材难,则伪乱真矣”。他认为,《尚书》、《春秋》,都是圣人的政典。《尚书》没有一定的章法,《春秋》是有成例可循的。
在《经解》文中,学诚说,六经初并不是尊称,它的意思是要经世者所要仿效汲取的。六艺都是周公的政典,“故立为圣”。
章学诚对于当时的宋学、汉学之分,颇不为然。他认为宋学讲心性,离事物而言理,不免空谈;汉学讲考证,治学又不本于性情。他在《原学》中批评,“学博者长于考索,岂非道中之实积,而惊于博者,终身敝精劳神以殉之,不知博之何所取也”。“言义理者似能思矣,而不知义理虚悬而无薄,则义理亦当于道矣”。
学诚主张,“言性命者必究于史”,反对空谈性命(《浙东学术》)。“言学术功力,必兼性情”,又反对言不及义(《博约》下)。他进而明言:“训诂章句,疏解义理,考求名物,皆不足言道也。取三者而兼用之,则以萃聚之力,补遥溯之功,或可庶几耳”(《原道》下)。这样,章学诚从经世的立场,探讨新的学风。
被人认为批评袁枚放情声色,诗主性灵的《妇学》篇,章学诚写有:“不才小慧之人,无所不至,以纤佻轻薄为风雅,以造饰标榜为声名。炫耀后生,猖披士女,人心风俗,流弊不可胜言”。这种不指名的批评,很尖锐。他还揭露那种“每见名流,板镌诗稿,未窥全集,先闻标题。或纪红粉丽情,或著青楼唱和,自命风流倜傥”的歪风邪气。学诚称赞清朝宫禁革除女乐,不设教坊的规定,职官生监有宿娼者,一经查出,永不叙用。也有助于整顿士风。在《妇学》篇里,章学诚也阐述了自己的妇女观。他主张妇学在明诗礼,反对那种认为妇女只有从事纺织,不必学习文辞的观点。他认为,上天给予男女的聪明秀慧都是一样的。“天之赋畀初不择于男女,如草木之有英华,山川之有珠玉。”妇女可以成为班昭的。
在《诗话》篇,学诚不指名的批评袁枚的《随园诗话》说,今人诗话之弊,乃至为世道人心之害。害在世道人心,则将醉天下之聪明才智,而纲人于禽兽之域。这种祸害是难以言计的。
章学诚作为史学家,主张史家须具备才、学、识三者。古代多文人而少良史,就是因为他们没有兼有此三者。能有史识的人,当知道史德。他说,“德者何?著书者之心术也。”(《史德》)他要求史家撰文要客观平和,不能有丝毫的偏私。气贵于平、情贵于正就是他对史家品性的要求。
章学诚重视编地方志,并在编志中有所体验。他在《方志立三书议》文中,主张仿纪传正史之体而作志,仿律令典例之体而作掌故,仿《文选》《文苑》之体而作文征。这使志与史更好地结合起来。在《州县请立志科议》中,他认为令史案牍,政事的凭藉,志科的设立,有助于政事与志事相结合。
《修志十议》,章学诚从实际编写中体会到,修志有二便:地近便于审核,时近便于真实。有三长:识足以决去取,明足以决去取,公足以绝请托。有五难:清晰天度难,考衷古界难,调剂众议难,广征藏书难,预杜是非难。有八忌:忌条理混杂、忌详略失体、忌偏向文辞、忌妆点名胜、忌擅翻旧案、忌浮记功绩、忌泥古不变、忌贪载传奇。有简、严、核、雅的四要。他对修志人员的职掌、考证政教典故、征信人物事迹、征集文献、不为生人立传、援引史料、裁取人物事迹、标题等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诗教》、《言公》、《史释》、《史注》、《说林》、《古文十弊》、《申郑》诸篇,讨论学术、史学,很有见识。
《文史通义》部份文章,在写作时传出,便引起学者的反响。段玉裁为之叹绝。焦循把《文史通义》列在他的《读书三十二赞》的第十九。近人对此书的评价很高,在史学史论著都给予相当篇幅加以论述,并列为大学历史专业的基本读物之一。
《文史通义》全本,附有《校雠通义》,系专门讨论校勘学的著作,也是从事古籍整理者的基本读物。它的《原道》、《宗刘》、《互著》、《补郑》、《校雠条理》等九篇文章,与补校《汉书·艺文志》九篇文章,相得益彰,功力非浅。
《文史通义》一书,有当时章氏自刻本,现只见于传钞本。道光十二年(1832年),始刻于河南,为世通行的大梁本。咸丰元年(1851年)的《粤雅堂丛书》为较早的翻刻本。嘉业堂所刊的《章氏遗书》,据王谷塍(宗炎)的定本,较为完备、内篇比通行本多了《礼教》、《所见》、《博杂》、《同居》、《感赋》、《杂说》六篇。翻刻本较多,有人写《文史通义版本考》(燕大《史学年报》第三卷第一期,一九三九年十二月)。《宝墨斋丛书》、《丛书集成初编》、《四部备要》都收入《文史通义》。一九八五年,北京中华书局出版了叶瑛的校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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