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仲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天津“法律历史文化观光带”的建议,经会同市司法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主要开展的工作
天津法律文化底蕴深厚,历史遗存丰富。经初步梳理,我市现存天津习艺所旧址等多处与法律历史文化遗产相关的文物古迹。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文化和旅游局持续推进包括法律历史文化遗产在内的各类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一是摸清家底,掌握我市不可移动文物基本信息。开展完成我市文物建筑保护开放利用调研工作,全面了解全市国保、市保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情况,为后期的活化利用奠定基础。二是加强保护,持续改善文物保存状况。积极申请财政资金,开展梁启超旧居、北洋大学堂旧址、天津文庙、天津西站主楼等多项文物保护维修工程,有力地提升了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存状况。三是完善制度,推动文物活起来。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印发《天津市关于让文物活起来实施方案(2022—2025年)》,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利用,不断拓展文物建筑开放利用力度途径,分门别类、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地推进文物建筑开放利用。鼓励和引导管理使用单位(人)在不影响文物建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文物建筑的全面开放或分时段、分空间开放,不断培育其开放利用的内生动力。
在做好保护利用的同时,市司法局积极履行市普法办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检查、考核工作职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各区、各部门完善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加强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建设,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自2019年至今,市普法办连续开展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共产生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阵地优秀品牌44个。其中,天津法院陈列馆、天津律师文史馆、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是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天津法院陈列馆、天津律师文史馆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些基地和阵地主题鲜明、形式丰富、互动性强,分布在全市各区以及相关单位,不但本辖区、本部门内的干部群众可以学习参观,而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免费对社会或特定群体开放,辐射面较宽。2020年,市普法办印发《天津市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对全市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市文化和旅游局将持续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加强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做好价值挖掘和内涵阐释,让更多的法律类历史文化遗产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更好的利用起来,发挥其教育普法的功能。在条件成熟时,形成“法律历史文化观光带”后,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积极做好业务指导工作,将这些开放点位纳入天津精品旅游线路,并广泛宣传,为中外游客提供更多观光游览选择。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在法治文化建设方面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发挥市普法办工作职能,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各区、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资源优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发挥现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作用,推动各区、各部门根据实际,做好基地阵地的更新管理以及对公众开放,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引导干部群众进行参观学习交流,让人民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和法治的力量。三是加强沟通研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建设天津法律历史文化观光带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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