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灵甫,可谓是赫赫有名,一是他在抗战时建有战功,二是在解放战争中,作为蒋介石的“王牌”被解放军击毙,是蒋家王朝崩塌的标志性人物之一。其实,张灵甫出名,还因为他在1935年枪杀妻子,轰动一时。
黄克功,是红军中的彪悍战将,少年参加革命,经历了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曾在红三军团任团长,在娄山关战役中立下大功。他在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任队长期间,于1937年10月将女友枪杀,震惊延安。
张灵甫、黄克功两员战将,在同一年代干了同样的事,但因分属不同阵营,结局乃是天壤之别。
张钟麟是什么人(张钟麟杀妻案件)
张灵甫原名叫张钟麟,他的第一任妻子叫邢勤英,是他在陕西长安中学读书时,他的父亲为其定下的亲事。
邢勤英是邻村一位没有读过书的姑娘,张灵甫对这段包办婚姻并不满意,不但“长年以来对邢勤英不相闻问”,甚至也不行周公之礼。
邢勤英与张灵甫的长女(吴海兰所生)和长子
有人会说,不对啊,邢勤英不是生了个儿子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后面再说。
虽然张灵甫与邢勤英的婚姻名存实亡,但邢勤英并未离开张家,她照顾公公婆婆,勤劳贤惠,深受公公张鸿恩的喜爱。
被张灵甫枪杀的,是他的第二任妻子吴海兰。
1933年,时任团长已经30岁的张灵甫驻扎于四川广元时,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川妹子吴海兰。
吴海兰家境比较好,在当地的女子学堂上过学,长得很漂亮。
两人一见倾心,经过短暂的“自由恋爱”便拜堂成亲了。
婚后一年,他们的女儿张云芳出生。幸福的一家人曾令不少人羡慕。
然而,谁也没有想到,1935年冬,结婚不到两年,张灵甫竟然把爱妻枪杀了!
张灵甫为什么要杀妻?说法很多,但归纳起来,基本上就是两种说法。
最早的版本是从张灵甫所在部队里传出来的,说法是“因妻子出轨生恨而杀人”。
张灵甫在外地驻扎,吴海兰曾带女儿回张灵甫的老家居住,但与第一任妻子邢勤英相比,勤快与孝道差很多,家人对其不满。
吴海兰于是把孩子留下,自己一个人回到张灵甫安排的住所,这是张灵甫的堂兄张德甫的家。
一个人闲居,吴海兰作为新女性,看电影,找些朋友玩伴,也是自然的事。
张家的家风比较传统,家人见海兰如此“不守妇德”,有些看不惯。张德甫写信给五弟,说该“管管你媳妇”了。
恰巧有其他军官探亲回来后,见到张灵甫说:看到吴海兰在电影院和一个穿西装的人亲热……
这也许是揶揄的戏谑之语,但前面有堂兄来信的铺垫,让性格暴躁的张灵甫怒火中烧,他以春节探亲之由立刻赶回家。
回到家中后,两人曾发生过口角。除夕之夜,张灵甫命吴海兰到后院菜地割韭菜包饺子,正当妻子弯腰割韭菜时,他掏出手枪,从背后将妻子击毙。
注:有人质疑,西安地区冬天哪来的韭菜?据史料记载,早在秦汉时期,长安靠近温泉的地方就有栽培反季果蔬的,直到现在,西安临潼地区的农民,还有人利用温泉地热种植反季节蔬菜。如果案发地点是在长安东大一带,那地方是有温泉的。
第二个版本,是后来出现的,称张灵甫“因妻子窃取机密而杀人”。
说的是,吴海兰偷拿了军事文件之类的东西,张灵甫质问时,妻子拒不承认,于是冲动下杀人。
这种说法主要出自张灵甫的第四任妻子王玉龄和其他家人之口。
比较起来,后一种说法不太靠谱,应该是为张灵甫“洗白”。
其一,张灵甫回家探亲怎么会把机密文件带在身上?
其二,如果说吴海兰是间谍,张灵甫“大义灭亲”,为什么不把她移交特务机关审问,而是“杀人灭口”?
其三,果真如此,张灵甫事后为什么第一时间不向上级汇报,而宁肯选择入狱?
其四,如果吴海兰真是地下党,为什么共产党直到今天也没有把她列入“烈士”名单?
所以说,“因妻窃取机密”而杀人,不过是后来张灵甫为开脱罪责而编造的借口罢了。
对于张灵甫的家人来说,“因妻出轨生恨杀人”的说法是丑闻,凸显张灵甫人性的恶劣,而“因妻窃取机密而杀人”,这理由冠冕堂皇,可以为张灵甫洗白,家人何乐而不为呢?
最早的那个版本,来自张灵甫的同僚,而张灵甫本人一开始以为杀个人不过是小菜一碟,没有当回事,顺嘴就说,采信度当然更高。
从张灵甫孤傲自我、暴戾薄情的品行来看,因情生恨,暴力杀人也在情理之中。
强势的张灵甫哪能容忍妻子给他戴绿帽子,即使没有证据,招蜂引蝶也不行,于是吴海兰便冤死在了张灵甫的枪下。
实际上,张灵甫对待身边的女人是一贯的自我和自私。
对第一任妻子邢勤英,他看不上也不离婚,弄得不明不白。就在他杀了吴海兰不久,还和邢勤英“亲热”了一阵子,这样就有了其长子张居礼。
张灵甫对邢勤英是真的回心转意吗?实际上是给她套上一副隐形枷锁:你好好当我张家佣人吧!
1937年初,张灵甫被释放,他着急干的一件事就是迎娶第三任妻子高艳玉。此时,离枪杀第二任妻子才1年,第一任妻子邢勤英给他生下儿子还不到半年。
高艳玉是西安名媛,她的祖上曾经是前清的状元,官拜翰林,她家的大院是当时西安北院门最气派的院楼。
当张灵甫得知高家选女婿,便求他的老师韩兆鄂做媒,表示愿意当“上门女婿”。
高艳玉给他生了三个儿女,两个儿子一个闺女。
后来两个儿子不幸夭折,高艳玉也患了精神疾病,这时,与她一起生活了8年的张灵甫却给了她一纸休书。
他给出的说法是:高小姐既馋又懒,两个儿子的死全赖她:大儿子被烧死,是她踢翻油灯引发的火灾;二儿子病死是她送医不及时。
真相是否如此,外人无法得知。
然而,哪怕是儿子之死是因为高艳玉的缘故,但身为母亲的丧子之痛,也需要丈夫的安慰,而不应该此时让她雪上加霜。
但是在张灵甫看来,自己的官越做越大,而疯疯癫癫的高艳玉已经成为累赘,所以要赶快切割掉。
在张灵甫写休书的时候,他正在狂热地追求长沙师范学校的校花王玉龄,这是他后来的第四任妻子。
王玉龄
他们相遇在1945年,还在读书的王玉龄只有17岁,比张灵甫小了整整25岁。
为了追求王玉龄,张灵甫可谓使尽了浑身解数。俘获一个小女生的芳心,对他来说并不是件难事,本来具有英俊的外表,再不遗余力地展示他文武双全的才华,这就足矣。
王玉龄的母亲罗希韫反对女儿嫁给军人,张灵甫特意搬来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潜做大媒人。
张灵甫与王玉龄在上海金门饭店举行大婚,此事曾轰动一时。
张灵甫与王玉龄
婚后,张灵甫对王玉龄关爱有加,经常陪着逛街,泛舟骑马,可谓是温馨浪漫。
没有多久,王玉龄怀上了孩子,这就是张灵甫没有见到的儿子张道宇。
有人这样说,张灵甫前三任妻子,都是他遇人不淑,你看他对王玉龄多么用情。
要知道,对于刚刚追到手的小娇妻,张灵甫岂能不宠惯?当初,他和吴海兰、高艳玉刚结婚时不也是甜甜蜜蜜的吗?
如果张灵甫不死,他和王玉龄琴瑟和鸣的生活能维持多久,还真不好说。
近些年,美化张灵甫的文章太多,有人说:张灵甫“洁身自好,不染风尘”。
我们且看看1945年抗战还没有结束时,张灵甫干了什么?
1945年3月,张灵甫经第24集团军总司令王耀武的保荐,进入重庆陆军大学学习。原国民党上将董其武将军的回忆录是这样写的:
好一个“洁身自好”的张灵甫,原来是吃喝嫖赌啥都干!
我们再回到“古城杀妻”案件。
张灵甫杀妻后,一直逍遥在军营之中。吴海兰的娘家哥哥吴正有到地方法院和军事法院状告张灵甫,可这事并没人理会。
无奈的吴正有突然想起妹妹生前曾参加过妇女协会,他于是把吴海兰被杀诉状抄写了一份,递给了西安妇女协会。就是这一举动,使得这个案子的上诉之路绝处逢生。
与此同时,报纸上也刊登了“张灵甫古城杀妻案”的报道,顿时舆论滔天,社会人士纷纷要求严惩杀人凶手。
西安妇女协会把张灵甫杀妻的事汇报给了协会名誉会长、张学良夫人于凤至。张学良虽然在西北主持军务,但张灵甫归属中央军,他无法插手。
于凤至与蒋介石的夫人宋美龄往来密切,于是她便把材料交给了宋美龄。
正鼓吹“新生活运动”的宋美龄一看,枪杀妇女这不是顶烟上吗?她找到蒋介石要求处理。蒋介石也觉得这事社会舆论太大,严重影响中央军形象,他马上下令将张灵甫送到南京军事法庭查办。
案子初审结果是要判处张灵甫死刑的,后来又改判为10年徒刑。结果,到了1937年年初,张灵甫关押了不到一年便被释放,并被安排到74军51师王耀武手下任上校职位。
杀人偿命总是国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对于这件事也有多种说法:有人说,是蒋介石徇私枉法,偷偷放跑了心腹爱将;有人说,是老上级胡宗南、王耀武在蒋介石面前替张灵甫说情;也有人说,因抗战需要,南京政府下令,监狱里“除了政治犯”,一律特赦出狱,战场立功。
首先要排除“抗战特赦”说,因为“七七事变”还没有发生,张灵甫就被特赦了。
钟子麟在其所著的《蒋介石王牌悍将张灵甫传》中,对于张灵甫赦罪释放做了这样分析:张灵甫听从监狱长的劝告,自己进行了申诉,在申诉书中,辩称妻子窃取他的军事文件有通共之嫌,故怒而杀之。审理者认为是冲动之下“大义灭亲”之举,属情有可原,因此放他一马。
有人为蒋介石开脱:那时的张灵甫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团长,在蒋介石的心目中没有什么分量,不值得他亲自为张灵甫网开一面,不存在包庇一说。
果真如此吗?实际上,此事从头至尾都有蒋介石操刀的痕迹。
1935年,中央红军到达陕北以后,西安便成为国民党“剿匪”的前敌总指挥部。打红军谁最卖命?当然是国民党中央军了。
张灵甫从1933年起,一直在和红军交战,先是围剿红四方面军,后来又追击长征北上的红一方面军。他打红军还立过功,受到胡宗南的嘉奖。
“古城杀妻”案发生后,蒋介石很清楚,在西安这个与共产党苏区直接对峙的战略要地,社会舆论事关国民党和“国军”政治形象,他必须出手“惩凶”。
蒋介石又是特别的“护犊子”,对黄埔出来的学生一向偏宠,张灵甫是黄埔四期,在和红军交战时又表现亮眼,他怎能不熟悉?怎能不庇护?
所以,首先要把张灵甫从事发地摘出来,搞到南京去。先放出舆论要严加惩办。然而,奇怪的是,张灵甫到南京军事法庭竟然没有人押送,完全是“自由行”,一路上,张灵甫是游山玩水,顺便还卖点字画,好不惬意。
名义上,是张灵甫自行投案,但委员长的命令是“送审”,如果事先没有交待,胡宗南有多大胆子敢让一名罪犯随便“趴趴走”?如果没有底数,张灵甫可能会判死刑,他会轻松地自愿上门送死?这里的门道就不言而喻了。
张灵甫在狱中也是受到特别宽待:活动自由,生活用品一应俱全,每日忙于读书练字。写字依然可以卖钱,因此,在南京街头招牌中随处可见其墨宝,足可见证其宽松悠闲。
1937年年初,为什么会把张灵甫提前释放?
这是因为1936年12月,发生了历史大事件——西安事变。
西安事变和张灵甫有什么关系?因为蒋介石知道,在西北,无论是东北军还是西北军都是靠不住的,必须依赖自己的嫡系部队,所以要把门生放马归山。
蒋介石心里清楚:放了张灵甫一马,今后这个人必将感恩不尽,一定会死心塌地为他卖命。
这样一来,这个时间点就好理解了。
试想一下:张灵甫当初是蒋介石命令押进来的,如果没有他的指令,谁敢提前释放?
张灵甫被特赦后悄悄地改了名字,把字与名对调,由“张钟麟”变成了“张灵甫”,这样免得人们与“古城杀妻”那个人挂钩。
1937年10月5日夜晚,在延安延水河畔,发生一起枪杀女友案。
死者是陕北公学女学生刘茜,年仅16岁。杀人者,乃是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6大队大队长黄克功。
刘茜原名叫董秋月,出生在山西一个官僚家庭。
“七七事变”后,正在太原友仁中学读书的董秋月,满怀革命热情投奔延安。她把名字改为“刘茜”,“茜”草是一种红色染料,以此来表达革命追求。
1937年8月初,到达延安的刘茜进入了抗日军政大学,被分配在15大队,大队长便是黄克功。
26岁的黄克功帅气英武,长征履历又令青年学生崇拜;刘茜既活泼又聪慧,年轻漂亮;两个人都被对方吸引,于是恋爱了。
可是,这段热恋很短暂。随着相处,两人在婚恋、交友上的分歧很快显现出来。
16岁的文化青年刘茜,憧憬的是浪漫的精神之恋;而黄克功急于建立实实在在的婚姻家庭。
刘茜给黄克功写信说:“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的想结婚,这件事,这里许多人都知道了,真讨厌啊!”
刘茜耍小脾气时,黄克功根本不懂文化青年的心思,他采取的是送钱送物给刘茜,以为这就是对刘茜好。
黄克功越这样,刘茜越生气,她心里想,我要是看重钱财,家里有都是,何必跑出来。
黄克功与刘茜的照片
1937年9月,刘茜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不久,黄克功被调到抗大任第6大队队长。这样一来,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
刘茜性格活泼,与其他男性有较多的接触,这使黄克功心怀妒意,他多次责备并要求立即结婚。
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由好感变成了反感。她以多种委婉的方式提出分手,这让黄克功非常恼火。由于刘茜拒绝的言辞比较含混,这也让黄克功感到似乎还有朦胧的希望。
10月5日晚,黄克功把刘茜约到了延河边散步谈心。他开始摊牌逼婚,刘茜坚决不答应。
在激烈的争吵中,黄克功最终失去理智,开枪杀人,犯下了弥天大罪。
这起枪杀案不仅震惊了整个陕甘宁边区,而且很快传遍全国。
由于黄克功是共产党的重要干部,共产党人究竟怎样处理这个案子?一时间举世瞩目。
“杀人偿命!”这不是很简单吗?
在那个战争年代,要考量的因素很复杂,事情还真没那么简单。
从情感纠结来说,黄克功少年参加革命,哥哥已经牺牲在战场,他自己也是身临百战,是战火中的幸存者。在长征路上,黄克功给贺子珍抬过担架,过草地时救过审判长雷经天的命。哪个人忍心将他处以极刑。
抗日战争爆发,大敌当前,正是用人之际,黄克功历经井冈山和长征的考验,是公认的一员虎将。就在案发前,115师来电,林彪点名要调黄克功上前线。因此当时很多人主张“让他上战场戴罪立功”,他本人也是这么恳求。
毛主席在窑洞里,烟抽了一支又一支,最后决定:“此案不由中央军委处理,交给陕甘宁边区高级法院公开审理。”
当时陕甘宁边区高级法院成立刚刚三个月,法律尚未健全,这个案件,如果援引两个法律条文,就可以免黄克功一死。
一个是苏维埃时期的《红军刑法草案》,里边对“故杀同志”的行为有这样的特别规定:“曾受苏维埃奖章或在革命战争中负伤或社会成分为工农贫,而犯本刑法者,得酌量其犯罪情况而减轻之。”
对于这一条,审判长雷经天予以否定:当年红军弱小,为了发展,这项法律草案是不得已而为之,这项规定没有体现法律的人人平等;此外,国共已经结成抗日统一阵线,这个条文明显不合时宜。
还有一个法律,那就是国民政府颁布的,里边规定:“战时最高领导依法拥有特赦权”。也就是说,毛泽东作为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拥有“战时特赦权”。
而且这项法律条文已有先例作样板,那就是蒋介石特赦了犯有同样罪行的张钟麟(张灵甫)。
为此,雷经天特意给毛主席写了封信。
为了发扬民主,保证审判的公平与公正,法庭除了审判长雷经天外,还有4位陪审员,分别来自陕北公学及抗大等单位和群众代表。
1937年10月11日,一场阳光下的审判,在陕北公学的操场举行。
经过严密和充分的司法程序,最后审判长雷经天宣布:“处黄克功以死刑并立即执行!”
即将押赴刑场时,有人飞马送来毛主席一封信,黄克功禁不住激动:毛主席要特赦我!
雷经天当场宣读来信: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这时的黄克功如大梦初醒一般……
黄克功的生命在他26岁这年划上了休止符,而张灵甫又多活了10年。
但人民的眼中看到了什么?当时国统区著名民主人士李公朴对延安审判的评价很具有代表性:“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雷经天有句话令人震撼:“今天我们不判黄克功死刑,未来就会判我们死刑!”
果然,12年后,对任人唯亲颇有心得的蒋介石逃去了台湾,而毛主席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布:“中国人民站起来了!”
当初审判时,有人说:“十个刘茜也比不上一个黄克功!”但毛主席想的是,一百个黄克功也不可动摇共产党的使命,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共产党人就是“把屁股在老百姓这一面,坐的端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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