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路火灾
2010年11月15日,胶州路火灾,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伤(其中1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1.58亿元。
胶州路火灾(胶州路火灾赔偿)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所在的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于2010年9月24日开始实施节能综合改造项目施工,胶州路火灾,建设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总承包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设计单位为上海静安置业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上海市静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搭设脚手架、外墙喷涂聚氨酯硬泡体保温材料、更换外窗等。
上海市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接该工程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子公司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佳艺公司又将工程拆分成建筑保温、窗户改建、脚手架搭建、拆除窗户、外墙整修和门厅粉刷、线管整理等,分包给7家施工单位。其中上海亮迪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张利分包外墙保温工程,上海迪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借资质给个体人员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分包脚手架搭建工程。支上邦和沈建丰合伙借用迪姆公司资质承接脚手架搭建工程后,又进行了内部分工,其中支上邦负责胶州路728号公寓大楼的脚手架搭建,同时支上邦与沈建丰又将胶州路教师公寓小区三栋大楼脚手架搭建的电焊作业分包给个体人员沈建新。
胶州路火灾赔偿
电焊、气焊等动用明火作业火灾风险大,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产生电弧或明火,伴有大量的火星飞溅和高温熔渣滴落,遇有可燃物时,极易引发火灾。
上海静安11·15特大火灾事故
违规动火引燃可燃物
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一幢28层公寓楼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共造成58人死亡、70人受伤。
事故直接原因:无证电焊工违章操作点燃了尼龙网、竹片板等可燃物,导致外立面墙壁的脚手架起火。起火点位于10-12层之间,火势蔓延迅速,整栋楼迅速被大火包围。
天津市君谊大厦“12·1”重大火灾事故
烟蒂等遗留火源引燃可燃物
2017年12月1日,天津市河西区君谊大厦1号楼泰禾“金尊府”项目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516.6万元。
胶州路火灾大楼现状
高楼保温层致火势迅速蔓延事件多发,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胶州路一高层公寓发生火灾,短短四分钟,大火迅速蔓延整座大楼,这场火灾导致58人遇难,70多人受伤,经济损失达数亿元。火灾发生时,这座公寓外立面上大量易燃的保温材料,正是造成火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2014年4月21日11点,大连市沙河口区,亿达杰特高层住宅楼起火,胶州路火灾,火势迅速蔓延,大面积燃烧。有现场目击者称,起火点在公寓5、6层的空调外挂机附近,火势沿着公寓外墙保温材料迅速蔓延,现场浓烟滚滚,楼体南侧3层至34层外墙基本被烧毁。
2017年6月14日,伦敦格伦菲尔高层公寓起火,导致70多人死亡。消防专家发现,火灾起因是大楼4层一户人家的冰箱塑料部分起火,火势经由大楼外层和保温层迅速蔓延,在半小时内从4层烧到顶层,大火连续燃烧十几个小时才全部熄灭。火灾受害者和遇难者家属的代理律师表示,正是大楼外层和保温层使用的易燃材料,胶州路火灾,把一场本来可以控制的火灾变成了“致命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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