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秀才、举人的数量很多,其中绝大多数都没有当过官,这个庞大的知识分子群体,是清代社会中产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些人在当地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经济收入自然也不错,那么一个秀才或是举人的家产大概有多少呢?
三法司相当于现在什么部门(三法司是哪三个机构)
之所以有这样一个问题,其目的就是要搞清楚清代一个中产之家的经济状况。这里有两个乾隆朝抄家的案例,颇能说明问题。
乾隆四十四年十月,江西饶州府德兴县民人祝平章,控告族内同辈祝浃的祖父祝廷诤所著《续三字经》中,有许多违碍文字。祝廷诤原是德兴县生员,但他早于乾隆十五年去世。
祝廷诤在世时曾教幼年的祝浃诵读过《续三字经》,后来祝浃将之默写出来,也为自己的儿子作读书启蒙之用。乾隆四十四年八月,族人祝平章被祝浃控告盗卖公田,于是才有了祝平章的检举。
江西巡抚郝硕接案后,认为祝廷诤《续三字经》中叙元代“发披左,衣冠更,难华夏,遍地僧”之句,寓意诋毁,影射本朝的剃发政策,又不按惯例将当朝国号抬格书写,拟将祝廷诤以大逆罪论处,开棺戮尸,其后辈十六岁以上斩立决,财产抄没入官。对此,乾隆帝的批示是:三法司核拟速奏,钦此!
祝廷诤的案件最后是怎么判的,已经不得而知,就算格外开恩,估计也少不了发遣流放。但祝廷诤的家产被抄在文献中是有详细记载的。第二年八月,江西巡抚奏报祝廷诤家产清单:
“所遗田山地基什物逐一确估,共值银一百八十一两三钱九分,除下田变银十六两扣除祝廷洪原典价银十五两外,实共银一百六十六两三钱九分。”
由于《续三字经》被揭发时,祝廷诤本人已经去世三十年,其间财产已有所消耗,所以当时估价的资产总数,主要为田产价值。如果祝廷诤在世时,家产应该更多一些,至少应该在300两上下。
乾隆四十二年,江西新昌县,民人王泷南向官府控告举人王锡侯删改《康熙字典》,另刻《字贯》,其中有“然而穿贯之难也”之句,显属悖逆。此案呈至江西巡抚衙门,巡抚海成认为王锡侯所辑《字贯》“虽无悖逆之词,但隐寓轩轾之意,实为狂妄不法”,请旨将王锡侯革去举人以便审拟。
《字贯》呈进后,乾隆皇帝见凡例中将“圣祖、世宗庙讳及朕御名字样悉行开列”,大为恼火,严斥巡抚海成办案不力、漫不经心,此等大逆不法“开卷即见,海成岂双眼无珠茫然不见耶?”
乾隆谕令海成亲往王锡侯家中搜查不法书籍字迹,并锁解王锡侯进京交刑部严审治罪。海成受到乾隆训斥后,战栗恐惧,立即率亲属前往王锡侯家,搜检各屋内书籍、字迹。
十天后,海成奏报查获王锡侯所著《字贯》等书535部、各版片4257块,王锡侯家属连坐者共21口,其家产也被估价写入清单进呈,具体为:
住房十间半连砖瓦基地等项共估银三十六两六钱;门首空地一片估银三两二钱;鱼塘一口估银一两二钱;屋后菜地一块估银十二两五钱;竹木床桌椅凳架盘桶箱柜、锡铁磁瓦零星物件等项共估银六两九钱六分一厘;谷一石五斗估银七钱;小猪一口估银三钱二分;鸡五只估银一钱五分。
以上等项加起来总共为61.631两,这个数字和那些贪官污吏家产比起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不过,王锡侯被查获了不少书籍,当时并未给出估价上报,后来估价为192.14两,这样算下来,王锡侯的家产总价值为253.771两。
祝廷诤、王锡侯不是一般的普通百姓,而是属于士绅阶层,在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中,都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从他们的抄家清单中不难发现,数目并不大,都在300两上下。
御史看过很多关于清代一两银子值多少钱,以及诸如类似的问题,并以房价、购买力等进行换算得出结果。实际上这个算法都很不科学,没有抄家估价来的真切。比如王锡侯家产中,田产、谷子、小猪、鸡都有实价,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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