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书信、印章、书画……
这些都是记载一座城市历史记忆的档案资料
最近,福鼎市档案馆开始征集档案了
是时候亮出你家中的这些“宝贝”了
一
征集范围
(一)反映福鼎地方历史的各个时期形成的照片、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印章、家谱、契约、票证、奖章、奖牌等。
(二)反映福鼎情况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品等。
(三)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福鼎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笔记、书信、日记和撰写的有关福鼎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四)各级领导人来福鼎视察的照片、题词及由此形成的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五)福鼎籍或曾经在福鼎工作过的专家教授和文艺、科技、文史、新闻工作者的专著、论文著作、文章等各类作品。
(六)我市各行业、各单位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牌匾、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七)反映福鼎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八)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
征集方法
(一)无偿捐赠。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捐赠原件或复制件。凡捐赠进市档案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本馆永久保存。
(二)有偿征集。市档案馆向档案资料持有者征购档案,拟征购的档案经市档案局组织专家鉴定,其价格由市档案馆与档案资料持有者双方协商确定。
三
说明事项
(一)凡向本馆捐赠、提供复制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服务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福鼎市档案馆对捐赠档案资料者颁发收藏证书。
(二)提供的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
(三)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福鼎市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我馆联系,本馆上门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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