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会专題座谈会的会务工作。
(2)组织实施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决定。
(3)负责市政协委员调查、视察、考察、参观、座谈研讨等日常活动的秘书、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
(4)加强人民政协理论政策的综合研究和反映社情民意及信息工作,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工作。
(5)负责市政协工作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6)负责收集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部门反映政协委员会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并了解落实情况。
(7)负责联系市政协委员、在汉的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委员。负责与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区政协互相联系,协调工作。
(8)负责市政协开展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9)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与机构调整。
(10)负责市委、市政府交付的重大事项的联系和办理工作。
(11)各专委会负责专委会的简报、调查报告、会议纪要等起草工作;负责汇集、研究、整理、反映专委会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并了解落实情况;负责征集、编辑、出版、发行《武汉文史资料》、《政协论坛》;联系市直部门和单位,互相配合,协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由机关及下属2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办公厅总编制人数 132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01人,事业编制16人。
离退休人员86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84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未来五年武汉发展的战略目标: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中国中部地区经济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努力成为具有国际美誉度宜居城市,基本建成国家中心城市总体框架,为实现大武汉的全面复兴奠定坚实基础。
2017年是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届市政协创新发展的开局之年,市政协重点工作有五个方面内容。
1、在学习研究制度建设方面。组织举办新任政协委员履职培训班,组织安排政协委员参加集中轮训学习,举办学习十九大精神专题报告讲座,邀请知名专家学者作辅导报告和专题讲座。围绕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面向社会组织重点课题招标和开展相关调研,建立政协专家智库,开展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与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共同研究制订2017年度协商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
2、在协商议政方面。二季度市政协常委会议围绕“加快长江新城规划建设,打造世界一流的城市亮点区块”开展协商。三季度市政协常委会议围绕“加快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提升武汉对外开放水平”开展协商。围绕“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防汛抗灾综合能力”议题,通过常委专题协商会开展协商。就全市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组织市长与政协委员专题协商座谈会。围绕百万大学生留汉工程实施、智慧健康养老、归元文化商务区建设、青少年网络安全教育和犯罪预防等议题,开展界别协商。加强建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协商,抓好建议案、重点提案办理工作督办及民主测评
3、在民主监督方面。积极服务全市招商引资“一号工程”,针对引资项目落地难等突出问题开展监督议政,提出对策建议。跟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针对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民间投资门槛过高等突出问题组织监督评议。按照市委统一部署,组织政协委员监督评议机关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围绕东湖城市生态绿心建设、长江主轴文明景观带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组织开展监督视察。围绕财政年度预算执行和重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4、在团结联谊方面。调查掌握在汉少数民族经商发展情况,推动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与问题。组织港澳委员学习考察、座谈交流和港澳社团来汉参访活动。围绕长江新城建设,召开系列专家座谈会。组织举办好各界人士中秋联谊会和新年茶话会。加强市区政协组织间的协作与配合,就统筹城乡发展、“四水共治”等议题开展联合调研视察。
5、在履职能力建设方面。加强政协委员队伍建设,加强政协界别和专委会建设。加强政协机关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服务委员的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政协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和后勤保障水平,创建一流政协机关。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24.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6.92万元,其他收入20万元;上年结转237.89万元。
(二)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2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4.62万元,项目支出2860.19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2.6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4.5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976.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59.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37.89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304.81万元,其中:当年预算7066.92万元;上年结转237.89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464.62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307.35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976.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福利等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0.7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公积金等支出。
2.公用经费1157.27万元,均为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2840.19万元,其中:
1.部门项目2390.19万元。主要安排为:
(1)市政协委员年度评优、委员慰问走访培训及市政协领导工作经费等339.4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委员年度评优、委员慰问走访培训及市政协领导工作。
(2)保障机关运行服务、食堂及购买劳动经费451.1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服务、食堂及购买劳动。
(3)市政协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全市迎春茶话会、中秋联谊会等会议经费423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常委、主席、秘书长召开会议和举办全市迎春茶话会、中秋联谊会等。
(4)市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考察、党派调研考察经费26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委员视察、调研、考察、党派调研考察。
(5)市政协各专委会、《武汉文史资料》、《和谐》、书画室、31个界别以及界别专题协商会等经费593.7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协各专委会、《武汉文史资料》、《和谐》、书画室、31个界别以及界别专题协商会。
(6)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经费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纪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组工作。
(7)上年结转---公务用车购置费123.2万元,用于市政协委员视察用车更新。
(8) 上年结转---机关办公大楼维护、事业人员车贴等114.69万元,用于机关办公大楼维护,以及事业人员车贴等。
2.公共项目450万元。主要安排为:
(1)政协全会项目45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武汉市委员会十三届一次会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市政协机关本级及下属两个二级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72.7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8 万元,下降6.0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32.36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4.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7.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123.2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3.2万元,主要原因:原计划2016年更新两台委员视察用车,因故未完成。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车改后公务用车大幅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26.2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武汉市委员会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及下属2家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15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7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494.2万元。包括:货物类123.2万元,工程类80万元,服务类2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部门项目、公共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40.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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