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协办公厅关于征集重庆政协文史馆(重庆市政协书画院)文物藏品的公告
重庆政协文史馆是展示重庆政协发展历程的重要窗口,具有文史展示宣传、文物收藏研究、委员交流联谊等多方面功能。为更好地建设重庆政协文史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展陈内容,丰富藏品类型,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向社会各界征集反映重庆市政协发展历程的文物藏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重庆谈判、旧政协协商会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和自1950年1月以来,反映重庆市政协(包括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发展历程和履职实践的相关文物展品。包括:
(一)反映重庆市政协组织发展历程,包括组织体系、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经常性工作、自身建设的物证资料;
(二)反映重庆市政协重要履职成果(建议案、提案、大会发言、简报、视察考察报告、专题调研报告、出访报告、社情民意信息等)的物证资料;
(三)反映参加重庆市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界别的重大事件和重要活动的物证资料;
(四)反映全国政协在重庆视察调研情况的重要物证资料;
(五)历届重庆市政协委员或相关人士撰写的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史料(含手稿),历届政协领导和工作人员收藏的有关实物资料;
(六)全市各级政协组织编辑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和专辑;
(七)反映重庆市政协发展历程,有历史收藏价值的其他资料、实物等。
二、征集类别
文字资料。包括档案、日记、信函、笔记、手稿、报纸期刊、回忆录、文集文献、资料汇编、规章制度、地方志等。
图片音像资料。包括口述资料、图片相片、音频视频、录音录像、地图等。
实物资料。包括各类代表证、出席证、证件、证书、印信、勋章、徽章、奖章、奖牌、奖状、图章,以及海报、传单、标语、捷报、招贴画等宣传品,印信图章、邮票、货币、粮票等各种生产生活用品等。
名人遗存物。重庆市政协(包括重庆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所涵盖的历史名人(领导人、烈士、英模及其他知名人士)的遗存物。
三、征集方式
包括捐赠、收购、复制、借用、代为保管等多种形式。对所征集的实物及文献资料将在重庆政协文史馆永久保存,并在展出时注明提供者的单位和姓名。对捐赠者颁发证书。对提出有偿征集要求的,请专家对拟征实物、图片及文献资料进行鉴定并给予一定经济补偿。
四、征集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五、征集要求
(一)保证藏品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提供人所提供的藏品信息必须是未进入任何单位征集流程的藏品,要求在未收到文史馆征集结果前不应将该批次藏品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三)藏品征集流程应按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确定征集意向的藏品需按照规定完成所有流程后,方可签订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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