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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社:中国历代对南海诸岛的有效管辖|文史知识

张军社:中国历代对南海诸岛的有效管辖|文史知识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属我国领土,这不仅为古今中外大量文献及相关文物所证明,也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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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对南海

诸岛的有效管辖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属我国领土,这不仅为古今中外大量文献及相关文物所证明,也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

南海是个半闭海,北靠中国大陆,东临菲律宾群岛,西濒越南和马来半岛,南连马来西亚、文莱和印度尼西亚,面积350万平方公里。南海诸岛是中国现行地图所示南海九段线内我国约230个岛、礁、沙、滩的总称,分为西沙、东沙、中沙、南沙四个群岛。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属我国领土,这不仅为古今中外大量文献及相关文物所证明,也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承认。

我国对南海诸岛的发现和命名

在不同历史时期,南海诸岛曾使用不同的名称。

1947年,我国政府正式确定以东、西、中、南沙群岛命名我国南海四大群岛。

至迟于东汉时期,人们就发现了南海诸岛,将南海命名为“涨海”,将南海诸岛命名为“涨海崎头”。时任临海太守的东汉官员杨孚在其所著的《异物志》中就提到:“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徼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意思是南海岛礁水浅而多礁滩,船舶航行到此就像被磁石吸住一样,难以脱身。三国时期吴国万震所著的《南州异物志》等,也介绍了“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的地质特征。

三国时期吴国交州中郎将康泰撰写的《扶南传》,是证明我国发现南海诸岛的第一手资料。该书是康泰奉命出使扶南(柬埔寨)归来后,对其往返途中及在扶南见闻的记载。书中写道:“涨海中,倒珊瑚洲,洲底有盘石,珊瑚生其上也。”说明康泰以其亲眼所见,认识到南海岛礁由珊瑚礁组成。

唐宋以来,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及生产实践的增多,中国人对南海诸岛的认识逐步加深,对南海诸岛的命名也由“涨海崎头”这一泛称,逐渐演变为对东、西、中、南沙群岛的专有命名,并被记录于历代文献中。如针对西沙群岛,唐代贾耽《皇华四达记·广州通海夷道》中称作“象石”,宋代曾公亮《武经总要》中称作“九乳螺州(又作‘洲’)”,吴自牧《梦粱录》中称作“七洲”,明代黄衷《海语》中称作“万里石塘”。晋代裴渊《广州记》中将东沙群岛称作“珊瑚洲”,《宋会要》将中沙群岛称作“石塘”,明代宋濂《元史》将南沙群岛称作“万里石塘”。明代顾玠《海槎馀录》则明确记录了中沙及南沙群岛的方位、里程、航路和地理形势。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明确将西、东、中、南沙群岛分别称作“七州”“南澳气”“千里长沙”及“万里石塘”等。

从宋代开始,各种文献比较明确而集中地以“长沙”“石塘”(又作“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指称南海诸岛。据不完全统计,仅宋元明清四代以此为名记载南海诸岛的民间及官方书籍就达上百种。明代王佐《琼台外纪》记有“(万)州东长沙、石塘,环海之地”,清代屈大均《广东新语》也记有“涨海,万州志东外洋有千里长沙、万里石塘”等。

至迟于清初,中国海南岛渔民就在指导其到西、南沙群岛从事渔业生产的《更路簿》(又名《水路簿》)中,根据方言、特产、岛礁形状及罗盘方位等为西、南沙群岛各岛、礁、滩、洲命名,其中,南沙73个,西沙33个。如称西沙群岛的永兴岛为巴峙,称南沙群岛的太平岛为黄山马峙,称中业岛为铁峙,称北子岛为奈罗上峙,称景宏岛为秤钩等。这是中国首次系统而详细地记录西、南沙群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这些名称一直为外国官方或民间以音译、意译或音意兼译的方式长期采用。16世纪,葡萄牙人将我国渔民所称的巴峙(永兴岛)音译为Paxo,西方人将石塘(西沙群岛)意译为Paracel(帕拉塞尔,意为石礁)。英国出版的《中国海指南》,称鸿庥岛为Namyit,景宏岛为Sincowe,中业岛为Thitu等,这些均是从我国渔民习称的“南乙”“秤钩”“铁峙”等音译过去的。

明清时代的地图则对南海诸岛的具体方位有了标绘。明代茅元仪《武备志》中引用的《郑和航海图》、清代陈伦炯《海国闻见录》中的“四海总图”以及清代陶晋的《大清一统天下全图》中,均标示了西、东、中、南沙四群岛的具体名称及位置。

总之,如果从东汉杨孚《异物志》(约于公元76—88年成书)记载南海诸岛算起,中国发现南海诸岛的历史已有一千九百馀年,比越南声称的其发现西沙群岛的15世纪至少早一千四百年,比菲律宾声称的其发现南沙群岛的1947年早一千九百馀年;如果从东汉以“涨海崎头”命名南海诸岛算起,中国命名南海诸岛的历史已有一千九百馀年。即使从宋代以“九乳螺州”命名西沙群岛、以“石塘”命名南沙群岛算起,中国正式命名西、南沙群岛的历史也已一千馀年。

我国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和经营

至迟于三国两晋时期,我国人民已着手开发经营南海诸岛了。

晋代张勃撰写的《吴录》记载:“交州涨海中有珊瑚,以铁网取之”,“涨海中,玳瑁似龟而大,魏使以马求易珠玑、翡翠、玳瑁;孙权曰此皆孤所不用,而得马,若何而不听。”说的是南海盛产珊瑚、玳瑁,中国渔民用网捕捞珊瑚;当魏使提出用马匹换取吴国玳瑁等物产时,孙权欣然同意。裴渊《广州记》中也记载了“珊瑚洲,在县南五百里,昔有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以此记录了我国渔民在东莞县以南的东沙群岛附近捕鱼、开采珊瑚的情况。同时期的南海物产记载还有晋代郭璞在《尔雅》注文中提到的蠃(螺)以及晋代徐衷《南方草物状》中提到的白蚌珠等。

唐宋元时期文献中已有中国人在南海诸岛定居的记录。如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载:“木饮州,珠崖一州,其地无泉,民不作井,皆仰树汁为用。”指的是西、南沙等群岛上,因无水或少水,当地居民以椰果汁液解渴的情形。

明清时期,我国渔民已遍及南海诸岛,除捕捞业外,还在岛上种植树木、开垦荒地。《更路簿》作为海南渔民往返西、南沙群岛从事渔业生产的航行指南,清晰记载了从海南岛到西、南沙群岛的航向、航程及各岛礁的名称,证明我国海南渔民祖祖辈辈都在西、南沙群岛一带航行和从事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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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史实也为西方著述所记录,如1898年法国出版的《插图本新拉鲁斯百科辞典》记载:“帕拉塞尔群岛属于中国的一组岛礁,在海南岛东南方。中国渔民来该处寻找燕窝和龟壳。”1906年英国海军部编写的《中国海指南》,就描述了当时中国渔民在西、南沙群岛活动的情景,记述西沙群岛的赵述岛时说“岛上常有中国渔人”;记述东岛时说,岛上“有一井,乃琼州渔人所掘”;记述南沙群岛郑和群礁时说:“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龟甲为生,各岛都有其足迹,也有久居岛礁上的。”日本《新南群岛概况》则写道:中业岛有中国渔民“栽种之甘薯”,称“昔时有中华民国渔民居住于此岛,并种植椰子、木瓜、蕃薯和蔬菜等”。

大量从西、南沙群岛考古挖掘出土的文物也充分证明,历代中国人在西、南沙群岛上生活、生产。在西沙群岛上,1920年挖掘出从南朝到明代的古钱、1974年挖出唐宋元明清时期的瓷器、铜钱等。发掘的文物表明,我国海南岛渔民在西沙群岛上从事捕捉鱼类、海龟,捡海参、贝壳、海螺及割牡蛎等活动,也在岛上挖水井汲水、种植椰树、晒鱼干、拾柴薪、盖草棚和珊瑚石小庙等。在南沙群岛上,发现海南岛琼海县渔民约于1894年在太平、西月、中业、双子及南威等岛上挖水井、建小庙、种椰树;居住在南威岛上的文昌县渔民还修建了储存海味、干货和粮食的地窖。在南沙主权争端发生之前,南海诸岛仍保存有清代海南渔民的房屋、水井、椰子树等,一些为开发西、南沙群岛而死的中国渔民,还安葬在这些岛屿上。

上述文献记载及出土文物充分显示,中国至迟于三国两晋时期就开始开发经营南海诸岛,至迟于唐宋时期就有渔民开始在南海诸岛居住并从事捕捞、种植活动,这比越南提出的开发所谓“黄沙群岛”“长沙群岛”的17世纪至少早了1400年。

我国对南海诸岛主权的行使和维护

我国政府至迟于唐代开始,就已经对西、南沙等群岛进行持续的主权管辖。20世纪30年代以后,我国政府与人民又针对外国侵犯行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显示出我国政府与人民对南海诸岛的主权意识以及为巩固主权而做出的实际努力。

1.纳入版图,设立政区

南宋赵汝适《诸蕃志》记载:“海南,汉朱崖、儋耳也……唐贞观元年,析为崖、儋、振三州,隶岭南道。五年,分崖之琼山置郡……。贞元五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至吉阳,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外有洲,曰乌里;曰苏密;曰吉浪。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床(塘)。……四郡凡十一县,悉隶广南西路……”此段文字说明,我国从唐代开始就将南海诸岛划归海南行政管辖。南宋《琼管志》也提到“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属“琼管”。明代《元史·地理志》及清代魏源《增广海国图志》之《元代疆域图叙》则记载了元代疆域已包括南沙群岛,说明至迟于元代开始,我国政府已将南海诸岛完整纳入中国版图。

明清两代,我国政府明确把南海诸岛列入广东省琼州府万州(今海南岛万宁、陵水县镜)管辖,并翔实记录在地方志中,如明代唐胄《正德琼台志》、清代金光祖《广东通志》与贾棠《琼州府志》等。清代郝玉麟《广东通志》记载:“万州三曲水环泮宫,六连山障,州治千里长沙、万里石塘,烟波隐见。”这里的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即指包括西、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

清代,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行政管辖还表现在将南海四个群岛详细标绘在大清国的行政区域地图上,如1767年《大清万年一统天下全图》、1810年《大清万年一统地理全图》、1817年《大清一统天下全图》和1890年《清直省分图》之《天下总舆图》等。《大清天下中华各省府州县厅地理全图》还用双线方格图例表示“万里石塘”(指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属于广东省的“府”级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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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年,广东省政府宣布将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岛崖县管辖。1921年,广东省南方军政府重申这一政令。1947年4月14日,内政部主持召开了有国防部、外交部、海军总司令部参加的关于西、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的会议。会议确定:“南海领土范围最南应至曾母滩。”12月1日,国民政府内政部对外公布了重新审定的南海诸岛名称,同时再次宣布将东、西、中、南沙四个群岛划归广东省政府管辖。1948年2月,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图》,其附图《南海诸岛位置图》中以11条断续国界符号,将西起北仑河口、南至曾母暗沙、东至台湾东北的海域划入我国版图,并在这片海域标注“中华民国”。至此,我国南海海上断续国界线正式形成,成为标志我国享有南海诸岛主权以及相关海洋权益的范围界限。海上断续国界线公布后的许多年,没有国家对它的存在及法律地位提出异议。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9年3月,海南特别行政区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设立“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加强对西南中三沙群岛的行政管理工作。1969年3月,又将该办事处改称为“广东省西沙、中沙、南沙群岛革命委员会”,下设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等机构。1979年后,又把行政单位改称为“广东省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直属广东省领导。1988年海南省成立后,又将该工作委员会改为“海南省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归属海南省管辖。

2.派遣水师,巡海防卫

由于古代交通及南海诸岛自然条件的限制,派遣水师巡视海岛成为古代中国政府行使主权的重要方式。至迟自北宋始,我国即派水师巡视南海及其诸岛,在此捕捉盗贼,维持治安。由北宋仁宗亲作“御序”、专门记载宋朝军事制度和国防大事的《武经总要》,清楚地记载了我国水师巡视西沙群岛的历史事实:“命王师出戍……七日至九乳螺洲(即西沙群岛)。”上述这段史实在《读史方舆纪要》《防海辑要》《洋防辑要》等许多著作中,均有记载。

宋代之后,有更多的史书记载了我国水师巡视南海诸岛的史实。明代黄佐《广东通志》记载:“海寇,有三路,设巡海备倭,官军以守之……至乌潴、独潴、七洲三洋……若番贼海寇则入十字门打劫,故防之。”清代乾隆《泉州府志》记载:“吴升,……擢广东副将,调琼州,自琼崖,历铜鼓,经七洲洋、四更沙,周遭三千里,躬自巡视,地方宁谧。”上述两段文字描述了广东省水师巡防“七洲洋”(即西沙群岛附近海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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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9年4月,两广总督张人骏派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率领海军官兵一百七十馀人,分乘两艘舰艇,巡视西沙群岛,查勘、命名了14座岛屿,每座岛屿均勒碑竖旗,重申我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成为证明西沙群岛主权属我的关键证据。

3.委派官员,测量天文

1279年,元世祖忽必烈为制订新历法,命时任同知太史院事的天文学家郭守敬主持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四海测验”。《元史》记载,郭守敬将南部测点选在了“南海北极出地15度”,从元制换算为现在的360度制,相当于北纬14度47分,由于当时科学技术所限,郭守敬测量的大部分测点都有1度左右的误差。北纬14度47分加上1度,位置正在西沙群岛。元朝政府在西沙群岛上建立天文据点,证明我国的中央政权对南海诸岛实行有效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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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监管开发,修建设施

1909年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巡查西沙群岛后,向清政府提出了开发西沙群岛的八条建议。1910年,清政府决定“招来华商承办岛务……以重领土,而保利权”。1916年至1927年间,国民政府和广东地方政府曾多次审批华商开采西沙群岛鸟粪、水产的申请,对进行经营开发的商家征收税赋,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商人实施处罚乃至取消经营许可。之后,广东省政府又陆续办理了广东琼崖西沙群岛实业有限公司、广东中山大学、协济公司、国产公司和中华国产肥田公司等开采西沙群岛鸟粪和磷矿的申请事宜。1933年,广东省建设厅筹建西沙群岛鸟粪肥料制造场并制定实施建设西沙群岛的计划。1936年,我国政府在西沙群岛建成气象台、无线电台与灯塔,建立与岛外各地的联络,并保障航经此处的船舶的航行安全。

5.行使调查测量专属管辖权

1883年,德国船舶在西、南沙群岛附近海域开展调查测量活动,清政府获知后,即刻向德国政府提出抗议,德国政府不得不停止调查测量活动。1928年6月,为了解西沙群岛确切情况,广东省政府组成调查团,搭乘“海瑞”号军舰对西沙群岛进行了全面调查。之后,我国政府又多次派员、派舰巡视调查西沙群岛。

6.规范地名

1909年4月,广东水师提督李准在巡视西沙群岛时,命名了14座岛屿。

1932年,国民政府内政部召集参谋本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蒙藏委员会成立“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审查了全国各地出版的水陆地图。该委员会于1934年12月21日召开第25次会议,审定南海岛、礁、滩、沙中英文对照名称共计132个,并颁布“关于我国南海诸岛各岛屿中英地名对照表”,这是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的第一次标准化命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935年3月22日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召开的第29次会议做出决定,此后绘制政区疆域图必须画出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时称南沙群岛)、南沙群岛(时称团沙群岛)。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绘了南海诸岛四个群岛中各岛、礁、滩、沙的具体位置,并将我国海上疆界最南端标绘在北纬4度曾母暗沙处。这是民国政府第一次公开出版的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类地图。之后在该委员会的指导和审查下,各类地图对南海诸岛特别是南沙群,均标绘了我国南海四大群岛,标绘日益严谨。

1947年12月1日,国民政府内政部重新审定东、西、中、南四沙群岛及其所属各岛、礁、沙、滩名称,正式公布了《南海诸岛新旧名称对照表》,共167个岛屿名称,其中东沙群岛3个、西沙群岛33个、中沙群岛29个、南沙群岛102个;将原南沙群岛改称中沙群岛,团沙群岛改称南沙群岛,使南海诸岛名称更加规范。

为实现全国地名标准化,中国地名委员会对南海诸岛的地名进行了普查,并于1983年4月24日公布了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共计287个。

7.立法确认

1958年9月4日,我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海宽度为十二海里。这项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领土,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1992年2月25日,我国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和毗连区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陆地领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及其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一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岛屿”,“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996年5月15日,我国政府公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的声明》,宣布“西沙群岛领海基线为下列各相邻基点之间的直线连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再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其馀领海基线”。

8.交涉抗议

20世纪30年代以前,没有国家对我国享有南海诸岛主权提出异议,更没有国家对南海诸岛提出主权要求,中国巩固了对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20世纪30年代以后,一些国家开始主张权利,有的甚至实施武力侵占。面对外国针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及侵略行径,我国政府和人民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与努力,宣誓、维护与巩固了对南海诸岛的主权。

1931年底,法国趁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入侵中国之机,向我国驻巴黎公使馆提出照会,声称安南帝国(今越南)对西沙群岛拥有“先有权”,法国应继承这一权利,遭到我国政府的严正驳斥。时任我国外交部视察专员的朱兆莘于1932年11月30日致函法国驻广州领事,严正指出:“西沙群岛隶属中国版图,实无疑议。”

1933年7月19日法国发表公告,公开侵吞南沙群岛中的九个主要岛屿,7月25日派兵武力侵占,当即遭到岛上从事生产活动的我国渔民的强烈反抗。渔民们砍倒法国旗杆、撕毁法国旗帜,显示出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坚定决心。我国国内社会各界人士对法国的侵略行径提出强烈抗议,我国政府也在第一时间与法国进行了严正交涉。法国不得不再次发表声明,声称占领南沙九岛的目的是为了设置浮标,保障航行,无意把这里作为海军基地。

针对法国于1938年侵占西沙群岛以及日本于1939年侵占西、南沙群岛事件,我国政府及人民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有效捍卫了我国对西、南沙群岛的主权。如法国侵占西沙群岛之际,我国驻法国公使馆再度向法国外交部提出抗议,重申中国对西沙群岛拥有主权。

9.收复失地

1907年,日本政府纵容日本商人西泽吉次侵占东沙群岛。我国政府和人民经过斗争和努力,于1909年收回东沙群岛。1939年,日本侵占南海诸岛,并将南沙群岛划归其侵占的台湾高雄管辖。1945年日本投降后,我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于1946年9月发布收复西、南沙群岛的训令。其后,广东省政府任命萧次尹为接收西沙群岛专员,麦蕴瑜为接收南沙群岛专员。海军总司令部任命林遵上校为指挥官、姚汝钰上校为副指挥官,率太平、永兴、中建、中业四舰分别开赴西沙、南沙群岛,于11月至12月间先后在西沙群岛的永兴岛和南沙群岛的太平岛上举行接收仪式,重竖主权碑,派兵驻守,向全世界宣告我国恢复行使对西、南沙群岛的主权。之后,我国政府再次将西、南沙群岛划归广东省管辖。

当时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接收南海诸岛主权未有任何异议,之后的几十年里,也未有国家对我国拥有西、南沙群岛主权提出异议,说明我国拥有南海诸岛主权的事实是被国际社会承认的。

10.宣示主权

针对外国对南海诸岛主权的侵犯,我国政府曾多次发表严正声明,重申我国对南海诸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1951年8月15日,我国发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草案及旧金山会议声明》,指出:“西沙、南沙群岛和东沙、中沙群岛一样,向为中国领土。”1956年5月29日,当菲律宾对南沙群岛主权提出要求时,我国外交部发表《关于南沙群岛主权的声明》,指出:“中国对于南沙群岛的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1959年2月27日、1974年1月11日、1974年2月4日,我国外交部先后就南越西贡当局侵犯我国西、南沙群岛发表声明,重申我国拥有南海诸岛主权的一贯立场。1959年5月至1971年12月,美国军用飞机和军舰侵犯我国西沙群岛的领空和领海二百馀次,我国外交部每次均提出严重警告。

1974年,我国代表出席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经济委员会时,拒绝了第七次联合国亚远制图会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南海水文委员会、将我国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纳入委员会水文计划的决议,重申中国对南沙群岛拥有主权的立场。1980年1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表《中国对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的主权无可争辩》文章,以大量确凿的史实记载、官方文献、地图和文物,明确而有力地论证西沙、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并对越南外交部公布的《越南对于黄沙和长沙两群岛的主权白皮书》进行了严厉驳斥。2009年5月7日,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提交照会,指出:“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对相关海域及其海床和底土享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中国政府的这一一贯立场为国际社会所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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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武力保卫

针对外国的武力侵犯行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适时使用武力,反击侵略,捍卫主权。1974年1月19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部队和民兵联合行动,击退侵犯西沙群岛的南越当局武装力量。1988年3月14日,我国海军击退了侵犯南沙赤瓜礁的越南海军,保卫了南沙群岛。

综上所述,我国至迟于东汉时期发现、命名南海诸岛,至迟于三国两晋时期就对南海诸岛进行开发经营,至迟于唐代就开始对南海诸岛进行持续有效管辖,充分证明我国早已取得并持续拥有对南海诸岛的主权。直至20世纪30年代,我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从未受到挑战。30年代之后,我国政府对外国侵犯南海诸岛主权的行为进行了不间断的抗议和维权活动,阻断了其他国家对南海诸岛主权的获取。同时,大量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会议、外国文献、外国地图,充分表明国际社会对我国拥有南海诸岛主权的承认。包括相关声索国在内的国际社会对我国拥有南海诸岛主权的长期承认,既使这些国家受到国际法“禁止反言”原则的约束,也使相关声索国对南沙所占岛礁采取的所谓固化“主权”的行为成为国际法上无效的行为。诸多事实证明,我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无可置疑。

(作者单位: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

一一本文选自《文史知识》2015年第9期“本期话题”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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