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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协文史馆资料征集公告

陕西省政协文史馆资料征集公告为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展现陕西省政协发展历程、履职成就,推进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建设,经陕西省政协办公厅同意

宝鸡市政协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陕西省政协文史馆是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直属事业单位,是集政协资料的收藏、保管、展示、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文史馆。

为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展现陕西省政协发展历程、履职成就,推进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建设,经陕西省政协办公厅同意,现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延安时期民主政权建设和统一战线,自1950年8月以来陕西省政协(包括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的相关文献资料、珍贵照片图片、音视频、实物、文物等文史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文献类资料。涉及陕西省政协发展历程的重要文件、文字材料、讲话、题词、留言、签名、书信、布告、图表、资料汇编、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报纸、刊物、档案、手稿、日记、笔记、民谣、诗词歌赋和未刊文稿;陕西省政协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的故事和口述材料。

2.图片、音视频。反映陕西省政协成立以来的发展成就及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及音视频材料。

3.实物、文物。征集延安时期及陕西省政协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重要文物、实物。

二、征集要求

1.保证实物、文物来源的合法性,提供人对藏品的合法性承诺负法律和经济责任;

2.所征集之资料必须客观真实,遵循“亲历、亲见、亲闻”的“三亲”原则,要求资料内容真实、具体;

3.捐赠人所提供的史料、文物,必须是未被任何单位征集过的史料、文物;

4.提供的图片、实物资料、影像资料,请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包括时间地点、事件、主要参加人的姓名、时任职务等。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

2.捐赠、有偿、寄存等方式。

3.对所征集的实物及文献资料一经确定,将在陕西省政协文史馆永久保存,在展出时注明提供者的单位或姓名,并为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捐赠(或收藏)证书。

4.有意提供实物、图片或文献资料者,可与陕西省政协文史馆联系,也可持实物、图片或文献资料直接到陕西省政协文史馆办理相关手续。对提出有偿征集要求的,将请专家对拟征实物、图片及文献资料进行鉴定,并以适当方式予以补偿。

联系人:柯梦媛

029-63903503

传真:029-63903816

邮箱:sxszxwsg@126.com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二环南路东段388号陕西省政协文史馆549室

邮编:710061

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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