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盐源县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征集《盐源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编写资料的函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垂管系统驻县各单位,州直驻县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兴县”发展战略,收集整理、记述传承盐源优秀历史文化,经县政协主席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开展《盐源文史资料选辑》第十二辑编写工作,并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编写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函请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文史资料工作的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文化兴县”发展战略,深刻把握政协文史资料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要求,锁定存史、资政、团结、育人功能,坚持亲历、亲见、亲闻“三亲”原则,突出记述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广泛收集、整理、记述、传承盐源历史文化,并在保持《盐源文史资料选辑》文史本底的基础上切实提升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
二、资料征集范围
(一)编写主题。五所、四司、三马头逸闻轶事。
(二)征集范围。
1.文字。正文部分以记叙文、说明文为主,主要撰写五所、四司、三马头管理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民族关系等方面情况,以及涉及土司本人及其亲族、属民、佃户、奴仆等的亲历、亲见、亲闻事迹等。题记部分以叙事散文为主,用简短文字简要概括各所土司篇章所涉及内容。
2.书法。各篇章题目确定后,由县政协组织书法家书写篇章题目。
3.美术。底图部分浮于题记或正文文字下方,起点缀作用。插图部分用于全书文字空白处。底图、插图主题原则上应表现文字内容,无需添加说明,若使用油画一般应采用传统写实风格,不提倡现代印象抽象主义风格。
4.图片。五所、四司、三马头各所土司本人、亲族以及相关建筑、陵墓、器物等方面的照片、图片。
5.口述。熟知五所、四司、三马头掌故但不具备写作能力的可通过口述方式参与,由县政协组织人员记录整理。
6.其他。其他任何能反映五所、四司、三马头逸闻轶事的表现形式均可参与。
三、资料征集原则
(一)坚持方向正确。所有征集资料需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能起到传承中华文化、弘扬传统美德,增进共识、凝聚力量的作用。
(二)维护民族团结。所有征集资料要严格遵循国家民族政策,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能起到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
(三)恪守事实真相。所有征集资料要忠于历史事实,客观记述人物事件,做到不溢美、不贬损,有功讲功、有过讲过,存在明显漏洞、矛盾的应严格考证鉴别、去伪存真,剔除不实之说,展现历史真相。
四、其他事项
(一)稿费支付。所有征集资料由县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学习委员会组织把关审核选用,采用资料根据《盐源文史资料选辑稿酬支付办法》支付稿酬。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表扬奖励。县政协将对参与积极性高、被采用资料多的单位和个人在每年“两会”上予以公开表扬,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予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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