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崇禹:省政协委员、省新阶副会长、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
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定中华文化立场,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中共福建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要“打造福建文化标识体系。”
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其第五条规定“地名的命名、更名、使用、文化保护应当…反映当地地理、历史和文化特征,尊重当地群众意愿…”,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地名管理应当…,有利于传承发展中华优秀文化”,第二十三条规定“…应当从我国地名的历史和实际出发,加强地名文化公益宣传,组织研究、传承地名文化”,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地名依法命名后,因行政区划变更、城乡建设、自然变化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活动”。
地名是具有独特价值的人类文化创造成果和重要的文化遗产,系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含有极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地名管理已经成为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工作。福建历史文化积淀厚重,且是全国唯一以“福”冠名的省份,八闽大地的许多地名命名很有特色。但上世纪九十年代后的一些地名命名,却相对缺乏地方文史基因,更趋实用主义,如某些公路以连接的两点各取一字为名,有些居民区或建筑楼盘地名渗入了浓烈的企业广告色彩,一定程度上存在“随意、平庸、雷同”等情况。
目前,我省许多城市正面临着新城区建设和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建设,相关行政区划、道路、学校、居民区、楼寓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文化保护特别是弘扬“福”文化,提升福建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任务繁重。因地名具有相对稳定性,故其命名应当高度谨慎,各方多斟酌,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并适当强化命名的福建特有地理、文史特征,推动文化自信和文化强省建设,讲好福建故事。
建议:
1.适当扩增已有“行政区划工作专家库”及“地名工作专家库”成员,成员结构上重点聘请省内、全国乃至海外华人华侨中的福建文史权威专家学者,参加对拟新命名、更名、销名和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保护名录的地名之咨询评估论证工作,参与对省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体现八闽历史文脉和“福”文化特征的地名之普查、统计、制定保护名录等工作,发挥他们的地名文化研究和公益传播作用;
2.规范优化我省地名管理流程,涉及历史悠久、文化内涵深厚的重要地名之命名、更名、销名的,应当先提交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论证报告,并征求相关社会公众意见包括履行必要的听证程序等,慎重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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