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福建江夏学院
【关于收费】
(一)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生·学年;
(二)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
(三)住宿费标准:学生公寓住宿费按970元/生·学年(6人间)或1300元/生·学年(4人间)收取;
02.厦门华厦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
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
【关于收费】
1.学费标准
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30000元/人民币。
2.住宿费标准
(1)半月楼:4人间,1500元/生·学年 ;
(2)学生公寓一期(嘉禾苑学生公寓):6人间,1500元/生·学年;
(3)培训中心一期(励志楼):6人间,2000元/生·学年;
03.莆田学院
【关于专业限制】
以下两种情况需特别注意:
一是报考我校护理学专业的专升本考生必须是护理学专业毕业生。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根据《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9号)等文件规定,应当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是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
【关于收费】
学费: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和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1)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专业每学年5040元/生;(2)艺术类专业每学年8640元/生;(3)医学类专业每学年6240元/生。
住宿费:我校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专升本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宿舍有4人间,6人间,6+2人间,8人间,10人间,12人间。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550元至1100元收取(闽发改价格函〔2023〕259号文件、闽发改价格函〔2023〕364号文件)。
04.厦门理工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
软件工程
【关于收费】
(一)软件工程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970元/生·学年。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05.福州理工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1.学费
(1)土木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投资学、金融数学、经济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审计学、商务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健康服务与管理、生物信息学、广告学等专业,每生31000元/学年;
(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生物技术、通信工程、网络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软件工程、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媒体技术、财务管理、电子信息工程等专业,每生34000元/学年;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视觉传达设计、康复治疗学、护理学等专业,每生36000元/学年;
2.住宿费
学校2024级新生统一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收费标准分为四档:
2300元/生·学年、2600元/生·学年、2700元/生·学年、3000元/生·学年;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宿舍为准。
06.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关于就读校区】
学校2024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如无特殊情况,电子与机械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的新生在石竹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五马山校区就读。
【关于收费】
宿舍以6人/间为主,少量3房8人的公寓为辅,基本配备空调、热水器、组合家具、独立阳台、独立卫生间、独立淋浴间等条件。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
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按《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核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4800元/生•学年;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系省级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2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400元/生•学年。
07.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审计学、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关于收费】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800元人民币: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智能制造工程、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审计学、财务管理、土木工程、工程造价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7800元人民币:
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2、住宿费:6人间1900元/人·年,4人间2100元/人·年(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08.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1.学费
(1)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学前教育、金融工程、法学、国际商务、英语等专业:19000元/生.学年;
(2)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专业:20000元/生.学年;
(3)动画专业:22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宿舍由学院按照专业统一安排,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为准,收费分为两档:
(1)1300元/生.学年(4人间);
(2)1020元/生.学年(6人间)。
3.代办费
教材费将由学生根据实际领用的教材数量与教材供应商据实结算。新生入学复查体检费等其他代办费,实行代收代支、按实结算、多还少补的缴费方式。
09.泉州师范学院
【关于就读校区】
专升本专业新生就学地点在南安校区
【关于收费】
学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 [2004] 费 16 号、闽价费[2013]176 号等文件规定,学校专升本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1)一般本科专业每学年 5040 元
(2) 软件工程专业: 每学年 16000 元。以上学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2.住宿费: 南安校区每学年 650 元,以上住宿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10.福建理工大学
【关于就读校区】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三环路999号(鼓山校区)。
【关于收费】
学费标准:普通本科专业为5040元/人•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为5460元/人•学年。
住宿费标准: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人每学年650元至1300元收取,4-8人/间。
11.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关于收费】
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各本科专业学费为24800元/人·学年。
住宿费:六人间1600元/人·学年、四人间2400元/人·学年。
代办费(书籍资料费等):详见《新生入学指南》通知,采取预收按学期结算,毕业前结清。
12.仰恩大学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1)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3000元人民币:
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广告学、新闻学、英语、汉语言文学、商务英语、法学、经济学、金融学、工业工程
(2)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25000元人民币: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住宿费:每学年1300元人民币(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住宿为4-5人间。
1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关于就读校区】
2024级专升本部分专业安排在福州大学泉港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驿峰西路)培养,涉及专业填报志愿时见招生计划备注。
【关于收费】
标准如下:
1、学费
文科类专业(包含专升本文史哲法类、经管类专业)200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包含专升本理工类1、理工类2专业)23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25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
2024级新生根据学院统筹安排住宿,所有宿舍均配备空调,以4人间为主;收费标准分为两档:①1350元/学年(公寓);②1150元/学年(准公寓)。具体以学生实际入住类型为准。
3、以上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最后下达的文件为准。
14.闽南理工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器人工程、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资产评估、商务英语、翻译、服装设计与工程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6880元/人·年;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物联网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审计学、工程造价、电子商务、经济学、金融工程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7880元/人·年;
3.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等专业学费收费标准29880元/人·年。
4.住宿费收费标准:6人间1950元/人·年,4人间2350元/人·年。
15.武夷学院
【关于收费】
学费标准参见闽价费 [2014]183 号等相关文件,普通类本科专业: 重点学科专业每学年 5200 元,医学类专业每学年 6000 元,其他一般专业每学年 4800 元。如学费标准遇国家政策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按照实际入住宿舍条件每人800~1400 元/学年的标准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6.闽江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
原软件工程或不招生(学费中未体现该专业学费标准)
【关于收费】
1.学费:普通本科专业5040元/生·学年,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根据闽价费〔2013〕176号文件);
2.住宿费:按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按每生每学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根据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榕发改价格〔2022〕74号文件)。
17.福建商学院
【关于收费】
(一)本科普通类专业收费标准:48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84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4〕183号。
(二)住宿费收费标准:
1.9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1200元/生•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1〕448号,闽发改服价函〔2021〕363号;闽价费〔2007〕363号;
2.85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5〕204号;
3.800元/生•学年(六人间)和760元/生•学年(六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2005〕费258号;
4.500元/生•学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07〕75号;
5.安装空调的宿舍每人加收70元/学年(六人间)或100元/学年(四人间),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2〕299号。
18.龙岩学院
【关于收费】
(一)学费
1.重点学科专业5200元/学年;
2.艺术类普通专业8400元/学年;
3.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年级4800元/学年,第三、四年级16000元/学年;
4.其他一般专业4800元/学年。
(二)住宿费
1.普通宿舍:4人间600元/学年;
2.学生公寓:8人间650元/学年、6人间970元/学年、4人间1300元/学年。
第十四条 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19.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关于就读校区】
第一年在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培养,第二年在福建农林大学安溪校区或福州校区培养,入学报到地点以学院录取通知书为准。
【关于收费】
学院2024级专升本各专业学费标准按闽发改价格函〔2023〕283号文件执行
20.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专升本招生专业学费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核定的收费标准(闽发改价格函〔2022〕355号)执行。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国际商务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1000元人民币;
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软件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3000元人民币。
每人每学年住宿费1380元人民币(独立卫生间)、1150元人民币(非独立卫生间),四人间。
21.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一)学费标准
(1)审计学、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市场营销、经济统计学、投资学、法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物流管理、英语、日语、翻译、资产评估、土木工程、供应链管理、电子商务、西班牙语、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艺术教育、数字经济、网络与新媒体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29880元/人·年;
(2)广播电视编导、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智能建造、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人工智能以上各专业学费均为32280元/人·年。
备注:2024级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为准。
(二)住宿费标准
1.舒适型二人间(电梯公寓楼),700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电冰箱、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2.舒适型四人间(电梯公寓楼),298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3.普通四人间,2460元/人·年,配备空调、热水器、洗衣机、独立卫生间、浴室等。
备注:2024级具体住宿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为准。
22.厦门工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和收费】
各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1.机械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30000元;
2.物联网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35000元;
3.土木工程专业每人每学年34000元;
4.财务管理专业每人每学年41000元。
厦门工学院住宿费标准为:学生公寓6人/间,按每人每学年4000元收取(闽发改服价〔2019〕394 号文)。
23.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关于招生专业】
【关于收费】
各专业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英语、汉语言文学、法学、金融学、财政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0000元;交通运输、机械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30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25000元(闽发改价格价函〔2023〕283号)。
(二)住宿费:学院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按每人每学年1092元至1380元(公寓)收取(闽价费[2018]213号文)。
24.三明学院
【关于收费】
收费标准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归档调整我省未具备研究生培养资格的公办本科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2014〕18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清退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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