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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文集文史出版社

王国维文集文史出版社嫡长子继承制度是宗法制确定的,源于西周。因为嫡子的生母是皇后或正宫,所以受到刻意的教育和锻炼,这比其他兄弟得到更多机会。古代,王位传承是一场权力重新分配的角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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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皇位嫡长子继承制并非秦汉以后统治阶级的发明,而是从先秦承袭上来的旧制。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嫡长子继承制源于西周时期周公的创制,是周公“制礼作乐”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王国维的观点颇具代表性。他在署名的《殷周制度论》中指出,“中国政治与文化之变革,莫剧于殷、周之际”,其中“周人改制最大者”,就是“立子立嫡之制”。他根据《史记•殷本纪》及地下出土文物的记载断定:“殷以前无嫡庶之制。……商之继统法,以弟及为主而以子继辅之,无弟然后传于。自成汤至于帝辛,三十帝中,以弟继兄者凡十四帝,……其以子继父者,亦非兄之子而多为弟之于。......[参考资料]注释:①参见A•阿尔蒙德等《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②有关这方面的情况,参见刘绍春《中国古代皇帝制度研究综述》,载《中国史研究动态》1992年1期。③⑥《王国维文集》,文吏出版社1997年版。④《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本。⑤吕思勉:《读史札记》(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60页《探筹》条。⑦《史记•殷本纪》⑧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见中华书局《文史》第23辑。⑨参见翟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中华书局1996版,第5—20页。⑩参见满永谦《中西继承制的比较研究》,载《世界史研究》1988年3期。转自下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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