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有考生都须参加专升本报名(含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毕业生、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未参加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免试资格。
二、政策照顾
(一)免试范围
专升本免试范围分两类执行。
1.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入学。
(1)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退役军人毕业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按照专业对口的原则升入本科院校相关专业学习。
(2)免试文化课入学。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我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有关高校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评价,开展录取工作。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参加专升本免试招生,需按规定报名并填报相关高校和专业志愿,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就读的高职(专科)专业大体对应。
2.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符合《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3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学生可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免试程序按黔教函〔2024〕3号文件规定办理。
(二)不在贵州省应征入伍但具有我省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但必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专升本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其文化课分数不低于全省同科类最低文化课合格分数线的80%,专业课分数不低于所报考学校的专业课合格分数线的80%。
三、考试科类
考试分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文史类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英语和专业课;理工类考试科目为高等数学、英语和专业课。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总分为450分。报考体育、艺术专业的考生在文史和理工两大科类中选择一个科类参加考试。
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退役军人毕业生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不参加文化课考试,但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专升本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满分150分;符合免试条件的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学生可以不参加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
四、文化考试
(一)文化考试科目为大学语文、高等数学和英语
(二)文化考试科目参考资料
1.大学语文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学语文》(第四版、孙昕光主编、书号9787040504392);
2.高等数学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数学教材为参考,考试范围为“一元函数微积分”;
3.英语为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编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第五版、第二册、孔庆炎 刘鸿章主编、书号9787040527773),不考听力。
(三)文化考试、评卷工作
1.文化考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日程安排:
2.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于3月31日将试卷、答题卡统一送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评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卷。
(四)文化合格分数线划线
1.省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文化考试成绩和全省专升本招生计划数,按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划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数线,文化合格分数线将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
2.考生登录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入伍地不在我省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达到所报科类文化合格分数线的80%)才能填报志愿和参加专业考试。
五、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符合填报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毕业生、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于4月11日00:00至13日18:00通过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填报志愿。
(二)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的1个专业志愿。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填报两个批次的志愿,但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必须是同一所学校,且所填报的专业相同或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的两个专业(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为准)。若考生两个批次志愿所填报的学校不是同一所学校,或虽为同一所学校但所填报的两个专业的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考生只能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即普通类专升本志愿)的专业课考试,所填报的第一批次志愿无效。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普通类专升本志愿,该类计划不单独安排,按实际报考情况安排招生计划。
(四)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只能填报贵阳康养职业大学、贵阳学院、遵义师范学院、铜仁学院、安顺学院、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六盘水师范学院、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凯里学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十所本科高校。
(五)考生要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全省本科高校招收专升本的本科专业、专升本本科专业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各本科高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须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请仔细阅读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报,以避免造成所填报的志愿无效。
六、专业考试
(一)专业考试(含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由各本科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命题、考试、评卷、成绩发布等工作。
(二)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按规定参加所填报本科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满分150分。
(三)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及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于4月17日至19日持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毕业院校证明)、准考证、《退出现役证书》等材料到所填报的本科院校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各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所填报本科专业的报考要求,如果考生毕业专业不符合招生院校的报考要求,不得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效。
(五)专业考试时间:2024年4月21日。
(六)各招生院校根据招生专业对考生专业的基本要求和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2倍的比例按专业或科类中的一种方式划定合格分数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七)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不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未参加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的视为放弃考试和录取资格。
七、资料报送
(一)各有关高职(专科)报名点院校于3月15日前,将《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附件3)、《专升本享受文化课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附件4)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4〕3号)附件1中的《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免试推荐审查表(退役军人)》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高职(专科)毕业证、《退出现役证书》等复印件报送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二)各有关招生院校于5月6日前将《划线说明》《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材料报送省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八、录取工作
(一)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和省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
(二)贫困专项计划安排在第一批次录取,普通类(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入学的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学生安排在第三批次录取。
(三)省招生考试院按合计总分(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合计总分相同,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课考试成绩再相同,按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时,各招生院校要实行专业成绩互认,专业课成绩上线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进行网上补报志愿,补报的专业志愿应符合招生院校对毕业专业的要求。
免试文化课入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成绩排序、投档和录取。
(四)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二批次普通类专升本院校,可降低专业合格分数线补报志愿。
(五)专升本免试生(高职〔专科〕竞赛获奖免试学生)录取工作,省招生考试院依据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审定的免试合格名单和考生志愿按规定进行录取。
(六)对于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七)已被录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 贵州省教育厅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贵州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1〕2号)规定执行。
(八)为保证招生质量,在录取过程中,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对院校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九)录取工作于5月31日前完成,考生登录2024年贵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查询录取情况。
九、其他
(一)录取到本科高校的专升本学生入学后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校全日制学习两年(本科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三年),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不得采取非普通全日制学习形式就读。本科高校原则上对专升本学生单独编班教学,因录取人数少等原因无法单独编班的安排插班教学。
(二)专升本学生享受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招收的同一专业普通本科生待遇,其学费、住宿费等执行相同标准。
(三)专升本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规定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十、加强统筹,严肃纪律
(一)各有关院校要成立由校(院)长任组长,招生、教务、学生管理、纪检监察部门共同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本校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考试命题、制卷、考试、录取、体检等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对参加此项工作的人员要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和业务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专升本考试招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各招生院校要科学制定招生章程,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公开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要全面准确解读专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要加大对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广大考生知悉相关政策和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附件:
1.专升本毕业院校名称及代码表
2.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毕业生报名汇总表
3.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
4.专升本享受文化课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80%政策照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
5.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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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载:1.专升本毕业院校名称及代码表.docx
点击下载:2.专升本免试文化课和专业课退役军人毕业生报名汇总表.docx
点击下载:3.专升本免试文化课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docx
点击下载:4.专升本享受文化课和专业课合格分数线80_政策照顾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汇总表.docx
点击下载:5.专升本专业考试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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