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观点非常对,哈佛大学的William Pannapacker博士曾经总结过在美国什么样的人才适合进行文史研究,他的答案是以下四类:
1、你有钱,不需要依靠他人,不需要赚钱养活自己或者抚养他人。
2、你来自学界人脉丰富的小圈子家庭,将来能够为你找到一个职位。
3、你能依靠配偶提供家庭生活所需要的收入和福利。
4、你在为已经获得的工作攻读所需的学位,比如高中老师,或者单位出钱让你读书。
他说"这些人才是能够安全地攻读文科博士学位的人。任何其他人这么做都面临极大的个人风险,他们无法衡量这种选择的全部后果,因为他们不了解大学的招聘体系或者不愿意聆听试图告诉他们真相的人。"
相比欧洲,美国一向以竞争残酷和社会保障不健全著称。但是众所周知,美国的基本福利保障还是比中国完善太多了。大学优质教育资源更是远远比中国优越。美国都如此,更不要说中国。
当然,"不应该"不代表"不可以",也不是说家境不好就一定不能学习文史专业。只是一定要慎重,慎重,再慎重。必须要清楚自己可能为此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对我而言,如果不做学术,我想不出生命还有任何其它的意义。这是我反复权衡考虑很久后做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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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一直在关注这个问题,简单就我所知回答大家的一些疑问。
评论区有好几个人问到北美的法律专业。这个事情是这样的。因为律师在北美是一个非常非常吃香的职业,成为一个律师要经过极其严苛的训练。所以和一些特殊的医学类专业一样,北美本科没有法律专业,因为只有具备本科学历的人才被默认为有基本能力去研读法律。就像初中生不可以申请大学本科专业一样。所以会有一些人选择在本科读文史类专业作为跳板。怎么说呢,我觉得这些人并不能算在那个特技语文老师所说的【从事文史专业】的范围内,就像我引用的William Pannapacker的话也是针对文科研究生而言,因为北美的本科其实是一个非常随性的阶段,很多人选择在这个时候接受通识教育,转专业和跨专业考研非常多。所以我们说的【从事文史专业】,主要是针对研究生或者决心考文科研究生的人而言。而对于本科生来说,无论什么专业,只要自己能力够强,机会还是非常多的。
另外有一个答主说,这个社会让学文史的人没有饭吃,是这个社会有问题。我不同意这个观点,在我看来,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非常明显。就是社会对文史专业的需求有限,但是对于这个专业有兴趣的人却太多,因此造成竞争格外激烈,只有少部分优秀的人可以从事体面的工作。有时候我甚至都在想,我从小到大这样喜欢的一件事情居然是高中里的一部分课程,是大学里的一个专业,很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我已经满怀感激了,怎么还能要求更多呢。无论在中国还是北美,文史专业的人找工作都难,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也不能指责国家拨的经费不够。我个人觉得国家肯把纳税人的钱用在文史研究上,无论多少都已经很好了(像日本已经决定不给公立大学的文史专业拨款,至少中国和北美还没到这个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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