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浙江省政协文史编辑部(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政协文史编辑部(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浙江省政协办公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仁谐路2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具体要求见浙江省政协文史编辑部(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限要求为2022年7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协作的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9时— 5月27日16时。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内通过浙江省政协门户网站()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选择对应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30日。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的岗位,招聘单位确定考试有关安排,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2022年5月31日— 6月2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占30%、面试占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1.笔试。主要测试政协统战相关知识等内容。笔试时间、地点:初定于2022年6月上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入围面试。笔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2.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表(贴照片),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2.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和媒体公布:
1.浙江省政协门户网站();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事业单位招聘”);
3.《联谊报》;
4.“浙江政协同心苑”微信公众号。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有关通知和工作安排)一般仅在浙江省政协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0571-87050552;
2.浙江省政协机关纪委:0571-87055270。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7050649,0571-87053841。
点击下载>>>
浙江省政协文史编辑部(省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心)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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