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功(元白)先生多年前即称自己给学生开设的课程为“猪跑学”。其意若曰,有的人虽没有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这是元白先生的自谦之词,指课程内容带有启蒙性质,旨在教给学生关于文史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
同样,也是若干年前的事了,在一次座谈会上,史树青先生曾呼吁在大学本科文史各系开设“应用文选读”一类的课程。其用意也在于向学生们传授一些社会上至今还用得着的普通常识,如书信应怎样写,对联应怎样做,人际之间(包括家庭、亲友、师生)彼此双方应怎样称呼,一般性的应用文稿(如告示、启事、通知等,目前不少人往往把“示”“事”二字都混淆误用)应怎样撰写,其基本格式如何等等。
记得先父玉如公于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前,在南开大学教书时,曾给文、商学院高年级学生开过一门公共必修课“公文程式”。其实他讲课并不限于旧公文程式中“等因”“奉此”那一套,而主要是讲“文史知识”和一般应用文作法(包括拟电报稿、写挽联等)。
我本人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也给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人民大学文科各系(主要给新闻学系)和首都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先后讲过“工具书使用法”,其中也捎带讲一点“文史知识”。据刘梦溪先生回忆,有些常识性术语,如《汉志》指《汉书·艺文志》,《隋志》指《隋书·经籍志》等,都是在听我的课时开始知道的。
而这一类所谓的“常识”课,在目前各大学文史诸系本科的课程中早已不开,甚至连授课的老师对这方面的知识也不甚了了。但人们总以为这是些鸡毛蒜皮的琐细末节,知道与否无关重要。于是社会上才出现了称别人的父亲为“家父”、称自己的父亲为“乃父”这样的硬伤。说起来看似小事,却恰恰暴露出社会群体文化素养的严重欠缺。
有的读者希望《文史知识》月刊多发表一些普及性文章,我看这方面大有可为。故郑重建议,希望能加强力度并长抓不懈地弘扬元白先生所倡导的“猪跑学”。我写此小文,是由于2002年8月号《文史知识》上刊载的丹晨兄一篇题为《用错“家书”》的随笔而引起的。丹晨兄在报上看到一个整版都是宣传“中外经典家书”朗诵会的文章,却把“情书”和朋友间通信也都纳入“家书”类,便向编辑先生提出意见。
不料得到的回答却是:“我们有意扩大了家书的范围。”及丹晨兄耐心向他做解释,编辑先生始而“有点不以为然”,继而才说“转告有关人员,研究研究”。从丹晨的文章中,我更体会到两点:一、编辑先生和“有关人员”对“家书”的概念和范围根本不清楚,连这种“没有什么可以讨论的”(丹晨语)常识,都一无所知,还说什么“我们有意扩大了家书的范围”,足见其文化素养的匮乏;二、当有人善意地指出某人在文章或言谈中出现某处硬伤时,其第一反应乃是“文过饰非”,即找出托辞来护短,而缺乏从善如流的精神和虚怀若谷的态度。
这后一种毛病似乎比出现硬伤本身更加严重,更令人担忧害怕。其实丹晨所谈也还不是“个案”。某名牌大学一位专治文史的教授竟把陈寅恪先生悼念王国维的诗文说成“悼亡”之作,不也是“扩大了范围”,把“悼念亡妻”这一专用名词“扩大”为“悼念亡友”了吗?至于“学术警察”或“文化警察”的说法,那是若干年前某些人读了具有订讹纠错内容的拙文而感到心理不平衡,才把这顶带有反讽意味的“桂冠”加在本人头上的。
2000年北大校庆时,丹晨他们那一个年级的校友返校,邀我出席并嘱我讲话,我随口说起自己这件“荣膺桂冠”的事。散会后有好几位同志都对我说:“先生这个‘警察’一定要坚持当下去。”拜读了丹晨兄的文章,一方面感到“吾道不孤”,一方面正如丹晨所说,面对这种到处出现“硬伤”的文化滑坡现象,确是焦虑与失望兼而有之。
我想,正如对待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章违纪现象一样,单靠少数公安人员来进行纠错是无论如何也忙不过来的,何况真正的警察有职有权,而我们这种耍笔杆子的“警察”是“光说不练”的(只能撰写文字进行批评呼吁,手中并无实权),倘那些笔下出现“硬伤”的先生一味“虚心接受”而“坚决不改”,你纵写出千言万语也还是无济于事。要想真正“力挽狂澜”,还须大家都来重视,集思广益进行“综合治理”,或于事不无小补。此即我之所以呼吁要积极弘扬启老所讲的“猪跑学”之故也。 公元2002年9月沪郊写讫。
——本文刊于《文史知识》2003年第2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