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以中文系为例,不管硕士生还是博士生,无论研究作家或理论家,还是研究作品或理论问题,对研究对象的“述”,是会贯穿论文始终的。
再高明的观点、再重要的问题,如果"述”的水平很差,论文的质量好不到哪儿去;反之,哪怕很平常的观点、很一般的问题,如果"述”的水平很高,论文的质量也差不到哪儿去。
一“述”的作用与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
如果不是指“明圣”而是指“明”本身,那么古今之“述”的含义大致相同。所谓的学习,无论哪个阶段,其实就是要弄明白之前不清楚的东西。如何证明学习者已经具备这种能力呢?能够“述”出来“述”清楚,就是最好的证明。“述”的能力,其实也就是写作能力,更是文科学位论文质量的保障所在。
写作学位论文,第一步就是在对研究对象的剖析、比较中,申明本人的看法、见解或观点。无论顺着说还是反着说,都一定要“述”前人“述”别人并“述”自己的。这个“述”,是贯穿论文写作始终的。
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无论基础的还是高级的,其实就是“述”的能力,确切地说,是笔述能力;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述”清楚“述”明白的程度。
研究生入学考试,为什么不能省略面试环节?就因为老师们要当面检验考生“述”的能力。该能力既是学生水平的入门指标,也是最高指标,直接决定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否顺利、质量有无保障“述”有口述和笔述之分,一般来说,口述能力强的学生,笔述能力大致不差;而笔述能力强的学生,则不敢保证口述能力一定很强。当然,两者均不排除例外。
一篇本科毕业论文万把字,一篇硕士论文三五万字,一篇博士论文十几二十几万字,摘要不过三五百字到两三千字的篇幅,核心观点的表达,也用不了多少字,其余的篇幅,全仗“述”撑起来。如果说学位论文的题目、摘要、详细目录等,类似于一栋大楼的主体框架的话,论文的“述”,就类似于用砖块、水泥、瓷砖、玻璃幕墙等等将主体框架予以填充、完成为一幢巍峨壮观的大楼的过程。
假如学位论文是一份说明书,那目录就好比“论”,而说明文字就是“述”说明书里自然少不了目录,但更不能没有详细而精当的说明文字。
研究生写作学位论文最头疼的两大问题:其一,能够构想出大楼的框架来,但缺少水泥、砖头等普普通通的材料,大楼无法完成;也就是知道“点子”,但无力展开思维,对所有的“点子”,都是刚开了头就无以为继,草草了结完事。其二,砖头水泥一大堆,根本用不完,但就是不知道往哪里用,没有“点子”,憋死人了。
对于后者,要强调“论”的训练,这也正是一直被强调的重点;对于前者,就要强调“述”的训练了,首先必须纠正“重论轻述”的观念。
文科学位论文中的”述”,如果说有分类的话,中文专业的“述”可分为两大类:“述”理论与“述”作品。决定论文成败的重复、抄袭、虚构批驳对象等问题,都是在“述”理论中出现的。而“述”作品,则是目前被有意无意忽略的、且比较明显的“弱项”。
文学本于人心世情,然而人心有深浅、世情有清浊。文学之奥秘,在于对这深浅清浊蕴涵的呈现。作家创作时要追求对“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境界的把握和呈现,研究者在“述”作品时,则既要领会“此中之真意”,更要力求“辨之以直言”,还深奥意蕴为浅白初心。否则,很难当得起“文学研究”这四个字。
文科学位论文的现状,不仅存在对“述”的认识不到位,更存在“述”作品的“短板”。尤其是这块“短板”常常被“融通’“跨界”等招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研究文学的学位论文,除了文学的视角和方法,啥都有。
从学理来讲,既然存在文、史、哲这三门学科,那必定有其各自的内核所在。如果在研究中回避内核区域而求其他,时间长了,会不会导致顾外失内的局面?
二“述”的问题导致论文失败
正因为“述”的地位、作用如此重要,所以,在“述”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常常是导致文科学位论文失败的主因。目前来看,这些问题主要包括重复,抄袭与虚构批驳对象。
1.“述”与重复
现在的学位论文,答辩之前有“查重”,答辩之后有“抽检”,这些为确保论文质量而出台的刚性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产生了巨大的外在约束力:“查重”不合格,当事人就不能参加答辩;“抽检”不合格,不仅当事人的指导老师颜面扫地,连所在学校都脸上无光。
文科学位论文不同于一般学术论文,不能抛开已有研究发表自己的看法,必须全程无条件、绝对地以前人的研究为基础,也就是一直都离不开对已有研究成果的“述,。这正是外行人无法插手学位论文的学理所在。
学位论文写作过程中对所涉对象的“述”,要想做到既不背离原意、又避免大段大段的引用,从学理角度看,难度很大。甚至有作家认为“述”思想是不可能做到的,比如托尔斯泰:
假如我要把自己想通过小说来表达的思想全部再讲述一遍,那么我就必须将小说重写一次。如果批评家现在理解了我的思想,并用散文表达出我想要说的一切,那么,我祝贺他们。
托翁的观点,显然有点绝对化了。但学位论文一动笔就必须“述”作品或“述”理论,的的确确绝非易事。那些经“查重”“抽检”发现不合格的论文,问题多半就出在“述”这一关。
学位论文答辩前的“查重”,全称是“文本复制检测,。检测内容主要包括''文字复制比’“过度引用”和“疑似剽窃”等,在检测结果的报告单里,复制部分的字数可精确到个位数。
中山大学中文系近年对”查重”有明确规定:文字复制比为0%,表示无问题;文字复制比在0%—4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一千字的,为轻度重合;文字复制比在40%—5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五千字的,为中度重合;文字复制比在50%—100%之间,或者重合部分超过一万字的,为重度重合。对于重度重合的论文,需要导师签署书面文件,确认重合的文字都是规范的引用,包括自弓I,不存在抄袭、剽窃等,否则该论文不能参加正式答辩。
文科学位论文的写作能力与写作水平,其实就是“述”的能力和水平。能力不足者、水平有限者在论文中的''述”,具有两大特点:一是经常偏离对象的原意,乃至虚构批驳对象。这样的写作,无异于沙滩上建高楼。二是在所“述”对象面前,既“述”不出来,又绕不过去,只好大段大段引用,从而导致“文字复制比”过高。要是对引用的文字全部或部分不予注明,更势必跌入万劫不复的抄袭、剽窃之深渊。尽管文字复制比与抄袭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但一篇文章中引用的篇幅(复制部分)过多,对论文的独创性是大有影响的。
“述”的能力,既是理论功底问题,更是写作实践问题,在写作中两者缺一不可,后者的分量实际上更重些。道理很简单,学位论文的写作自始至终都离不开“述”。常常遇到一些学生,其强项在知识储备、理论功底,其弱项正在论文写作:平时各个方面都很优秀,到了论文写作这一关就卡住了。学生是否具备写作的真本领,最终是要通过实践来检验的。
2.“述”与抄袭
目前,在“查重’’抽检”制度的约束下,抄袭、剽窃等是不大可能公开存在于学位论文中的。在“查重”方面,倒是还有些许''漏洞”:现在的文献检索对象,主要是公开发行的期刊,尚未包括所有出版物;如果有学位论文花费极大篇幅引用古籍出版物,是不会被判定为重度重合的。
抄袭、剽窃,主要是指在学位论文中不加注明地使用别人的研究成果。至于不涉及''意义”问题的“述”,比如某人的生卒年月与简历、某理论由何人所创等等,无论张三李四都可以用相同的文字来表述,与学术不端无关。
在文科学位论文中,抄袭通常表现为对研究对象的''改写”并不注明出处。
研究生在理解原初文献的时候,往往大致上能够掌握基本意思,但尚不能达到抓住精髓、撮其大要的地步。这时,如果能够从容涵泳,沉潜往复,也即能够坐得住冷板凳,肯定不会出问题;如果要赶时间、早出成果,如果功利化当头,那就难免选择“走捷径”:对原初文献进行“改写”,作为自己对研究对象的“述”,并且全部或部分不加注明。这种“述”,就可以称之为抄袭(Plagiarism)。这种抄袭,如果导师粗心,仅靠论文答辩前的“查重”是很难查出来的,只有在答辩之后的“抽检”中,才能被细心的专家发现。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出版了一本书,名叫《研究是一门艺术》,对''抄袭”的界定和避免,说得特别清楚,对文科研究生极具参考价值:
当你对某原始资料的改写过于接近,以至于任何人对照原文后都认为如果不参考原来文字你就写不出这些字句来时,就算抄袭。
这里对于“抄袭”的界定,简明扼要,极易辨识。更重要的在于,作者对于如何避免“抄袭”所提出的建议,不仅非常实用,而且可操作性极强:
以下是个可以避免不小心抄袭的简单方法:只有以自己的理解重新过滤原始资料的文字后,才加以改写。当你开始写作时,别再去看原文,应该将注意力专注于电脑屏幕或稿纸上。
3.“述”与虚构批驳对象
除了重复与抄袭,更严重的问题是:在“述”的过程中,明显背离原初文献的本意,虚构批驳对象或立论基础,结果就是差之毫厘谬以千里。这里列举一个常见而典型的事例:柏拉图驱逐诗歌。文史哲的学位论文,只要与西方美学、文论有关的,多半要追根溯源至古希腊,涉及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大师。而提到柏拉图时,通常都不会略过他的“驱逐诗歌”理论,并一无例外地要进行批驳。甚至一些教科书在介绍柏拉图的文艺观点时,也都少不了这种定性的“述”。
柏拉图真的要把诗歌从他的理想国里驱逐出去吗?只要回到柏拉图的《理想国》和《文艺对话集》,认真阅读下来,就会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柏拉图确实明白无误地说过,在他的理想国里,要禁止某些诗歌:
“除掉颂神的和赞美好人的诗歌以外,不准一切诗歌闯入国境。”这也是柏拉图“驱逐诗歌”的原始出处。显然,柏拉图的意思被掐头去尾或被简化了,结果就是创造出一个虚构的批驳对象。因为,柏拉图的本意只是要“驱逐非理性的诗歌”。
理性是柏拉图理想国的基础。模仿性的诗歌,很难恰如其分地模仿人的理性状态,相比而言,人的感情模仿起来就容易多了。比如,演员扮演高贵者,其难度要远远大于扮演小混混,也即人的欲望远比理性更容易模仿。正因为如此,柏拉图的理想国要“禁止一切摹仿性的诗进来”,以令公民免于''和心灵的低贱部分打交道”,因为那样会“培养发育人性中低劣的部分”。显然,柏拉图的理想国里是允许诗歌存在的,没有才奇怪呢,他只是想''驱逐非理性的诗歌”而已。那些以柏拉图“驱逐诗歌”为批驳对象或立论基础的学位论文,由于“述”偏了研究对象,其价值何在,也就无须多言了。
在学位论文的写作中,违背、偏离原意的“述”或''转述”,是虚构批驳对象的主要根源。要是以此为出发点,则论文的起步处就是错的。这样的论文,如不改弦易辙,下再大的功夫,也写不好的,所谓南辕北辙是也。
能否准确“述”出原初文献的精髓,还牵扯到一个极易令人感到困惑的理论问题:现代阐释学认为,回到作者的原意是不可能全部完成的任务。对此,要注意三个层面的把握。首先“驱逐非理性诗歌”是柏拉图的原意,这是不必怀疑的;其次,亚里斯多德的“诗比历史更高”,与''驱逐非理性诗歌”共同构成了古希腊时期的“诗与哲学”之争的核心内容,即理性与情感谁更高?谁更接近真理?再次“诗与哲学”之争延伸到现代,就是指艺术中到底有无理性?能否展现真理?从谢林的浪漫主义开始,中经叔本华、尼采、萨特、海德格尔等人,直至后现代主义,其实都是在论说情感中的真理、艺术中的理性。把握住了这三个层面,对原初文献的本意及其引申义的“述”,基本上都不会“脱轨”的。
古希腊“轴心期”的意义及魅力,正在于那个时代大师们提出的问题事关人类文明进程的核心要义,因此具有长久的生命力:“此时代中创造出了基本范畴,我们至今在其中思考”。经典的意义同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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