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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注——隐公四年(1)之高燃事件诸侯分党,联合伐郑

春秋左传注——隐公四年(1)之高燃事件诸侯分党,联合伐郑【原文】:【经】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九月

【原文】:

【经】四年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娄。戊申,卫州吁弑其君完。夏,公及宋公遇于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传】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主,敝邑以赋与陈、蔡从,则卫国之愿也。」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睦于卫,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公问于众仲曰:「卫州吁其成乎?」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以乱,犹治丝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无众,安忍无亲

文史春秋_《春秋》文_春秋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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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年春王正月

冬至在去年十二月十六日乙卯,此年实建丑。二月则建寅之月。

2、莒人伐杞。

杞,国名,姒姓。杞本旧国,汤封之,梁亡绳《史记志疑》卷二曾言之,证以卜辞中有杞侯,(《殷墟书契后编》下三七五), 良信。周武王克殷纣,求禹之后,得东楼公,封之于杞,是为重封,故亦称夏(见《逸周书王会解》),犹宋之称殷、称商。

国都初于今河南杞县,春秋前既已东迁。清光绪间,山东新泰县出土杞伯器多种,许瀚以为新泰即杞都所在,详见吴式芬《捃(jun)古録金文》卷二。其后又迁淳于,即今山东安丘县东北三十里杞城。据顾栋高《大事表》,杞武公二十九年入春秋。春秋后三十六年,即杞简公元年,楚惠王灭之。《史记》有《杞世家》,传世有杞伯鼎、杞伯豆等。一九六六年,山东滕县木石公社南室大隧发现杞伯每比所作邾曹鼎,定为西周厉王时物。

3、取牟娄

无传,据《清一统志》,牟、娄为两邑,牟城在今山东寿光县东北二十里,娄乡城在诸城县西南四十里。杜预《注》以牟娄为一邑,即诸城县西之娄乡。昭公五年《经》及《传》“莒牟夷以牟娄及防兹来奔”,如此牟娄实一地。杜预说可信。宣公十五年经之“无娄”,《公羊》虽作“牟娄”,实另一地。 外诸侯取邑,全部《春秋》唯此年及六年两见。或以后疆场之争,此取彼夺,数见不鲜,故皆略之乎。

4、戌申即,卫州吁弑其君完。

二月无戌申日,戌申当时三月十六日。此条不蒙上文,故杜预《注》云:“有日而无月。”

州吁为公子,此不言公子州吁者,《正义》本杜氏《释列》云:“推寻经文,自庄公以上,诸弑君者皆不书氏;闵公以下皆书氏。”弑音试,以下殺上曰弑。完,卫桓公之名,此《春秋》书弑君之始。

“州吁”,《榖梁》作“祝吁”,州与祝古音声纽与元音俱同,惟有平入之异,故得通假。

5、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公,鲁隐公。宋公,宋殇公。《榖梁》八年《传》云:“不期而会曰遇。”《曲礼下》:“诸侯未及期而相见曰遇。”杜预此《注》云:“遇者,草次(草次即造次,犹言会卒)之期,二国各简其礼,若道路相逢而遇也。” 清,地名,据杜预《注》是卫邑,当在今山东省东阿县南曰二十里之地。

6、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春秋说汇纂》云:“此诸侯会伐之始,亦东诸侯分党之始。”据《传》卫州吁告宋之言“若伐郑,以除君害,君为王,敝邑以赋与陈、蔡从”云云,则是役以宋为主,故首列宋公。宋与陈皆国君自将,故陈侯次之。蔡卫则是大夫帅师,故称人。《诗经邶风击鼓序》云:“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则卫州吁未尝自将,可以知矣。

蔡,国名,武王弟蔡叔度之后。此时都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附近有故蔡国城。 故城长一〇四九〇米,略呈南北长方形。平侯迁新蔡,今河南新蔡县。

昭侯迁州来,谓之下蔡,今安徽省凤台县。一九五五年五月曾载安徽寿县发掘蔡侯墓,并出土有蔡侯鐘、蔡侯盤及吴王光鑑等遗物。

此地离凤台县极近,故蔡侯葬此。《史记》有《蔡世家》。宣公二十八年如春秋。春秋后二十一年,蔡侯齐四年灭于楚。

然据程恩泽《战国策地名考》及苏时学《爻山笔话》,战国时又复建国于晋和湖北巴东县,建始县一带,更至楚宣王八年时,而蔡始亡。

7、秋,翬帅师会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

翬(hui),鲁大夫子翬,字羽父。其不称公子者,史原有徒有之例,此与前二年:“无骇帅师入极”、庄公三年“溺会齐师伐卫”例同。说见毛奇龄《春秋传》。《汇纂》曰:“此大夫会伐之始。”

8、九月,卫人杀州吁于濮-----地名

濮音卜,陈国地名,即昭公九年传之“夷濮”,说详孙人和《陈濮水考》(《文史第二辑》),其地当在今安徽毫县东南。

9、冬,十有二月,卫人立晋

晋,宣公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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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年春,卫州吁弑弑桓公而立。、

此句本紧接上年末传文,为后人所割裂。《史记卫世家》云:“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弑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

2、公与宋公为会,将寻宿之盟。

宿盟在隐公元年。

3、未及期,卫人来告乱,夏,宋及宋公遇于清。宋殇公之即位也,公子冯出奔郑。郑人欲纳之。及卫州吁弑弑立,将修先君之怨于郑。

郑与卫世家有战争,此先君当包括庄公、桓公以上各君。修,治也。治怨犹报复怨仇。

4、而求宠于诸侯,以和其民。使告于宋曰:“君若伐郑,以除君害”

君害,指公子冯,欲与宋殇公争君位者。

5、君为上,敝邑以赋于陈、蔡从。

敝邑以赋与陈、蔡从为一句。赋,兵赋,即“悉索敝赋”之赋,盖总指战争之人力物力而言。从,旧读去声。

6、则卫国之原之。宋人许之。于是陈、蔡方慕于卫

于是,于此时也

7、故宋公、陈侯、蔡人、卫人伐郑,围其东门,五日而还。

《卫世家》、《郑世家》俱採《左传》,《诗经击鼓》可能因此役而作。

我很好奇,这五日发生了什么,是谁帮郑国解围

8、公问于众仲曰:

众仲,鲁大夫。《潛(qian)夫论志氏姓篇》云:“鲁之公族有众氏。”

9、对曰: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

乱谓用兵伐郑。

10、以乱,犹治丝而焚之也。

焚,音汾,纷乱之意。

11、夫州吁,阻兵而安忍。

夫音扶,提挈之词。阻,仗恃也。《汉书朱建传》“不欲阻险”,不欲恃险也。 安忍谓安于残忍。

12、阻兵,无众;安忍,无亲。

恃力则众不附。素行残忍,则无亲附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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