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文史馆陈展工程。
常发改行服〔2017〕215号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市政协文史研究中心文史馆陈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政协文史研究中心:
你单位《关于报批市政协文史研究中心文史馆建设陈展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人民政协的历史和文史资料走出机关、走向社会,方便群众了解人民政协建立发展的历史,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文史馆陈展工程。
二、该项目位于市民广场南侧的常州市文化广场图书馆9楼,项目总建筑面积为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间的基础装修、展柜、电气安装、多媒体、储藏定制设备、档案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添置等。同步实施相应的配套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594.9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规划、环保等各项前期手续,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项目的勘察、设计、建安、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当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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