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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

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唯物史观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李大钊是系统传播唯物史观的第一人。1919年,他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六号上连续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首次提纲挈领地撮述了唯物史观的要点。

唯物史观开辟了历史研究新纪元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人类社会历史的伟大发现。

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最初表述,见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如他后来所说:“我的研究得出这样一个结果: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这种物质的生活关系的总和,黑格尔按照18世纪的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概括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页)。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系统概括,见于他与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述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同时指出唯物史观与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是,“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页)。马克思在早期著作中,对黑格尔概括的“市民社会”,从广义上解释为社会发展各个历史时期的经济制度,即决定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的物质关系总和。

马克思发现唯物史观以后,又回头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先后写出划时代的名著《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资本论》等名著。正如恩格斯指出的:“马克思所写的文章,几乎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特别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这本书是运用这个理论十分出色的例子。《资本论》中的许多提示也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7页)。在实践的过程中,马克思检验和充实了唯物史观。他在1859年写成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强调,生产关系是决定一切社会关系的基本关系,并据此对唯物史观作了更加完整的经典性表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

恩格斯对唯物史观的完善和发展,也有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不仅通过《反杜林论》和《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及《致康·施米特》、《致约·布洛赫》、《致瓦·博尔吉乌斯》等书信,对唯物史观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和重要的补充,而且通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德国农民战争》、《封建制度的解体和民族国家的产生》、《德国的革命与反革命》等史学名著,创造性地运用了唯物史观。

唯物史观揭示的关于生产方式(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经济形态、阶级社会与阶级斗争等基本原理的运用,消除了以往历史研究中的两个致命弱点:只是考察“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和“忽视居民群众的活动”,改变了过去“至多是积累了零星收集来的未加分析的事实,描述了历史过程的个别方面”的研究状态,为历史研究指明了一条“对各种社会经济形态的产生、发展和衰落过程进行全面而周密的研究的途径”(《列宁选集》第2卷,第425页),破天荒第一次把历史研究引上真正的科学轨道,开辟了历史研究新纪元。

唯物史观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

在中国,李大钊是系统传播唯物史观的第一人。1919年,他在《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六号上连续发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首次提纲挈领地撮述了唯物史观的要点。随后,他又先后发表了《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史观》、《马克思的历史哲学与理恺尔的历史哲学》、《唯物史观在现代史学上的价值》、《研究历史的任务》、《史学要论》等阐释唯物史观的名篇。特别是《史学要论》,非常透彻地论述了唯物史观对历史研究的指导作用,并针对中国当时还没有一部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的史学著作,呼吁人们用唯物史观对中国历史进行“改作或重作”。

在李大钊的倡导下,蔡和森、邓初民尝试用唯物史观为指导叙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分别撰写了《社会进化史》和《社会进化史纲》。最先用唯物史观对中国历史进行全新“改作和重作”的是郭沫若。他主张:要人们广泛接受唯物史观,就必须使唯物史观中国化,用中国历史来检验唯物史观的“适应度”。为此,他依据社会经济形态、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等唯物史观基本原理,在1928~1929年撰写了系列关于中国古代社会历史进程和发展阶段的论文。这些论文于1930年汇集成专著《中国古代社会研究》出版,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奠基之作。

几乎与此同时,国内理论界和学术界掀起了一场颇有声势的中国社会史论战。这场论战是由不同政治派别之间关于中国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的论战引起的。论战的主题是:中国社会到底经历了哪些历史阶段?在这场论战中,唯物史观力排众议,所向披靡,独占鳌头,使众多持不同历史观的人不得不刮目相待。如有学者所说:“‘新生命’派、‘新思潮’派、‘动力’派、‘读书杂志’派等各色人物无不奉唯物史观为圭臬。”甚至连先前抵制马克思主义、扬言被“马克思列宁牵着鼻子走算不得好汉”的胡适,这时也承认:“唯物的历史观,指出物质文明与经济组织在人类进化社会史上的重要,在史学上开了一个新纪元,替社会学开无数门径,替政治学开许多出路”(引自王学典:《唯物史观派史学的学术重塑》,《历史研究》2007年第1期)。

唯物史观传入中国后,经过30年代初社会史论战的洗礼,日益与中国历史研究实际相结合而落地生根,到40年代末形成了一个以唯物史观为指导研究中国历史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群体,产生了一批各领风骚的里程碑式史学著作。如吕振羽的《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殷周时代的中国社会》、《简明中国通史》,范文澜的《中国通史简编》、《中国近代史》上册,翦伯赞的《历史哲学教程》、《中国史纲》第一、二册,侯外庐的《中国古典社会史论》(后来重版时改为《中国古代社会史》)、《中国近世思想学说史》、《中国古代思想学说史》,华岗的《中国历史的翻案》,胡绳的《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等,进一步显示出唯物史观的生机和活力,开创了中国史学的新里程和新境界。

回顾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的进程,可以打这样一个比方:如果把《史学要论》和《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问世,视为长江大河源头处的涓涓细流,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广大干部和知识分子经过学习“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反对各种唯心论和机械唯物论”(毛泽东语)后,史学突飞猛进之势,则如长江挟风涛出三峡、黄河汇百川入渤海的浩荡洪流。唯物史观在中国史学界已经具有主导地位和绝对优势。几乎所有从事历史研究的人,几乎所有传统史学的分支学科,都程度不同地接受了唯物史观并作为研究指南。至于新兴的一些史学分支学科,如中国近现代史、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就更是不言而喻了。限于篇幅,详情不容赘述。林甘泉的《二十世纪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1996年第2期)、戴逸的《世纪之交中国历史学的回顾和展望》(《历史研究》1998年第6期)对此有全面、系统的评述,可供读者参阅。

唯物史观永远引导历史研究接近客观真理

列宁指出:“沿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愈来愈接近客观真理(但绝不会穷尽它);而沿着任何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列宁选集》第2卷,第103~104页)。历史研究与唯物史观的关系正是如此。

无庸讳言,近一个世纪以来,中国史学家运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也出现过偏颇和失误。主要表现为公式化、简单化、教条主义和非历史主义等倾向。认真检讨起来,这些偏颇和失误的原因在于对唯物史观理解不准确、不深刻,与中国历史实际结合不紧密、不到位,而不能归咎于唯物史观。因为迄今为止,还未发现任何一种历史观能同唯物史观分庭抗礼,更谈不上取而代之。正如列宁批驳俄国自由主义民粹派代表人物米海洛夫斯基的唯心史观所说:“在我们还没有看见另一种科学地解释某种社会形态(正是社会形态,而不是什么国家或民族甚至阶级等等的生活方式)的活动和发展的尝试以前,没有看见另一种像唯物主义那样能把‘有关事实’整理得井然有序,能对某一社会形态作出严格的科学解释并给以生动描绘的尝试以前,唯物主义历史观始终是社会科学的同义词”(《列宁选集》第1卷,第10页)。所以,历史研究者要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学习和运用唯物史观的能力,争取常学常新,常用常新。

反之,倘若历史研究背离唯物史观,用其他历史观为指导,就要走上歧途。近年出版的“针对中华民族的祖先追源,并且重点推测《圣经》和中国夏、商、周三代之间的关系”的两本“猜想”“三星堆文化”的书,就是一例典型。

这两本书,为了论证“‘三星堆’文明绝非内生,它属于外来文明,其来源是‘西方’”,“三星堆古国是古代中东地区闪米特人建立的政权,三星堆文明实质上更是闪米特文化的遗泽”,竟然把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典籍抛到九霄云外,祭起《圣经》这部“以色列人的家谱”。作者武断推测出:犹太族先祖亚伯拉罕的后妃夏甲建立了“夏后朝”,亚伯拉罕的孙子以扫(又名以东、红色)与其妻简狄建立了“殷商朝”,亚伯拉罕另一个孙子雅各(又名以色列)十二子中的“但”建立了“周朝”。从而把中华民族的历史渊源一笔勾销,轻而易举地记到别人祖宗的账上。

中华民族起源于中国本土,这是中国有文字记载以来的不刊之论。远的不说,就从二十四史之首《史记》的《五帝本记》、《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等篇目算起,至今也有两千多年。近代以来,国人通过历史文献、田野考古、古脊椎动物和古人类化石等翔实资料进行综合研究,进一步证明了中华远古历史的基本脉络:由“猿人”、“古人”和“新人”三个阶段构成的原始群时期,经以河南仰韶文化和浙江河姆渡文化为代表的母系氏族公社时期,以山东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为代表的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到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唐尧、虞舜、夏启、商汤时期,再到奴隶社会发展鼎盛的殷商、西周时期。这一脉络又雄辩地证明:“中国虽然并不是完全同外界隔离,但是中国文明还是在中国土地上土生土长的”(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80页)。就连主张中国文明起源“外因决定论”的西方学者,也有人承认:“中国的历史是伟大的,它根植于遥远的古代。在千百万年中,中国一再表现出非凡的稳定性和对古代传统的忠诚。在这个古代,在中国的远古时代,确实有不少稀世的、独特的、只有中国才有的东西,因而似乎可以明显地证明对古代中国文明百分之百的土著性表示任何怀疑都是不对的”(〔俄〕列·谢·瓦西里耶夫:《中国文明的起源问题》中译本,文物出版社1989年版,第366~367页)。

“猜想”“三星堆文化”的两本书,全然不顾中国文明“土生土长”、“具有百分之百的土著性”的事实,执意用《圣经》来翻新早已破产的“中国文明西来说”。对于这个举动,人们不禁要问:弃人文而求神祇,是想用中国历史说明外国迷信呢,还是想用外国迷信说明中国历史?

86年前,李大钊在《史观》中指出:“古昔的历史观,大抵宗于神道,归于天命,而带有宗教的气味”。“一部整个的中国史,迄兹以前,遂全为是等史观所支配,以潜入于人心,深固而不可除。时至今日,循环的、退落的、精神的、‘唯心的’历史,犹有复活反动的倾势”(《李大钊史学论集》,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69、72页)。这些精辟论断,至今读来仍然令人振聋发聩!

依据李大钊的判断,回头审视“猜想”“三星堆文化”的两本书,其所以谬误百出,经不起实践检验,原来根源在于“带有宗教的气味”的唯心史观的回潮。唯心史观和与之形影相随的形而上学方法论,极易使研究者走向历史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又极易导致民族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思想,使研究者沦为“中国文明西来说”俘虏和奴隶。历史就是这么作弄人,“本来要到这个房间,结果却走进了另一个房间”(列宁语)。虽然这是“猜想”“三星堆文化”的两本书始料不及的,但它却从反面印证了用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唯物史观发现和发展的历史证明:唯物史观是“唯一科学的历史观”(列宁语)。唯物史观之所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使形形色色的历史观黯然失色,是因为它的发现者马克思及其传人充分掌握了以往的科学提供的全部知识,并取其精华、与时俱进,又经过实践的一再检验,所以它是放之四海而皆准、任何理论都颠扑不破的真理。诚如列宁指出的:“凡是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他都有批判地重新加以探讨,任何一点也没有忽略过去。凡是人类思想所建树的一切,他都放在工人运动中检验过,重新加以探讨,加以批判,从而得出了那些被资产阶级狭隘性所限制或被资产阶级偏见束缚住的人所不能得出的结论”(《列宁选集》第4卷,第284~285页)。因此,历史研究者要坚定不移地以唯物史观指导历史研究,在实践中按照唯物史观指引的方向日益接近客观真理,为繁荣和发展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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