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10日,《国共双方会谈纪要》在重庆曾家岩桂园张治中寓所客厅内签订。双方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和周恩来、王若飞在纪要上签字。
《双十协定》即《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1945年8月29日至10月10日,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国民党政府代表在重庆举行谈判,经过43天的谈判,在10月10日签署《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
《会谈纪要》共十二项:(1)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2)关于政治民主化问题(3)关于国民大会问题;(4)关于人民自由问题;(5)关于党派合法问题;(6)关于特务机关问题;(7)关于释放政治犯问题;(8)关于地方自治问题;(9)关于军队国家化问题;(10)关于解放区地方政府问题;(11)关于奸伪问题;(12)关于受降问题。
国内和平协定(国内和平协定内容)
国民党方面表示同意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承认各党派的平等合法地位和人民的某些民主权利,并允诺召开政治协商会议,但拒不承认中共解放区的政权和解放区的军队。纪要中说明:“中共方面提出:政府应公平合理地整编全国军队,确定分期实施计划,并重划军区,确定征补制度,以谋军令之统一。在此计划下,中共愿将其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由现有数目缩编至二十四个帅至少二十个师的数目,并表示可迅速将其所领导而散布在广东、浙江、苏南、皖南、皖中、湖南、湖北、河南八个地区的抗日军队着手复员,并从上述地区逐步撤退应整编的部队至陇海路以北及苏北皖北的解放区集中;政府方面表示:全国整编计划正在进行,此次提出商谈之各项问题,果能全盘解决,则中共所领导的抗日军队缩编为二十个师的数目可以考虑。”
该会谈纪要列入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国民大会、人民自由、党派合法化、特务机关、释放政治犯、地方自治、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奸伪、受降12个问题。这12个问题中仅少数几条达成协议,在军队、解放区政权两个根本问题上没有达成协议。
下午4时,蒋介石赴曾家岩访毛泽东,晤谈10分钟后,相偕乘车赴国府出席鸡尾酒会。当晚毛泽东又应蒋介石之邀,赴山洞官邸畅谈,并即下榻于蒋介石官郏10月11日,毛泽东在重庆住了45天后,上午9时45分在张治中和王若飞陪同下飞返延安,周恩来留在重庆继续谈判。当日下午1时毛泽东等飞抵延安,在机场受到2万多人的欢迎。毛泽东在机场作简短讲话,说明这次谈判己得到初步结果,虽然前面还有困难,但困难是可以克服的,中国的前途是无限光明的。当晚,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会议上,报告重庆谈判情况,会议同意国共会谈纪要。
10月11日下午,毛泽东返抵延安,受到两万多人的热情迎接。
《双十协定》公布不久,就被蒋介石公开撕毁。尽管如此,《双十协定》的签订也是有意义的。它教育了广大人民(特别是中间势力),有力地推动了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运动,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得到了国内外舆论的广泛同情和支持,并让国民党当局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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