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秘关宁军·军制篇之二十六——明朝军马管理·上》是我“探秘关宁军”系列的第三十二篇文章。
关宁军(关宁军有多少人)
嘉靖年间的兵部尚书毛伯温在《修举马政疏》中有言:“国家安内攘外,必赖乎兵;扬威远略,必资乎马……备御之策,全赖马力”。
嘉靖时期的陕西巡抚、巡按也指出“军政莫急于马”,时人有言:“若营伍之间有军矣而无骑战……与无军同。”《明通鉴》亦有言:边方战斗“全在精骑摧锋”。
备御之策,全赖马力
在《卢象升疏牍·经理屯田种马疏》中,记载了卢象昇对军马品种的评价:明马“中土所产不及边方,达方所产不及夷地”,意思是说中原的马不如北边,而蒙古马又不如东北马。
卢象昇:“夫马,中土所产不及边方,达方所产不及夷地。”
行情最好的时候,陕西茶马司每年可从西番易马数千匹,主要用于发给陕西三边军镇做军马,或者发给苑马寺做育马。
差发而来的西北马品种优良,其中最优质的马驹会被留作育马培养
景泰元年正月,总兵石亨奏准,以上马偿银八两,中马六两的价格,从京师内外官校、军民家中收购良马,分给京营骑操;弘治时期,史书中也有“势要之家往往以老病之马卖于边关,冒支官价”的记载。
由朝廷出资买马的“市马”制度,让腐败的明朝官宦有了权钱寻租的可乘之机
战马死亡的数量,则成了明廷处罚将领的依据,将领们承受不住,便加大了对手下军户的压榨,由此,军户养马的“暴政”开始肆虐。
明朝的军/民户养马代役/赋,是压在底层人民头上的重担,令明朝百姓苦不堪言
意思是指:养马本身就是一种赋税,被摊派养马的军户可适当减免其它杂税,但又因养马成本很高,一个人的税额可能不足以供养一匹马,所以要以一个正军搭配数个余丁的方式,包养到户。一般是1正4余养1匹母马,1正2余养1匹公马,家里穷的就多贴几个余丁,家里富的就少贴或者不贴(不贴的人要正常交其它税)。
一个军户家中,以“一名正军+若干余丁”为基本单位,摊派供养一匹马,谓之“计丁贴补”
种马和卫所骑操马,南北直隶分属南、北太仆寺统辖,每卫出指挥一员,所千、百户一员专管孳牧,非大规模军事行动(调发)不得差遣,其中牝马不许骑操。
牝马是最骄贵的育马,生育马驹主要靠“她”们,故不得用于骑操
“顺天府东北州县人民与边关军士杂处,军士马死,惧告官责罚,多私买民间寄养马毛色相类者偿之,号为冷补。”
寄养马属太仆寺战备马,如果任由寄养户将马卖掉,公家会有损失,因此太仆寺规定:“今后民马宜令照旧印左,至给付官军则加印于其右,其京营及边关官军见在马匹皆如例印右。”如此一来,官军是否私买民马充作军马,一验马臀便知。
军马烙右臀,民马烙左臀
关于“开纳”和“开中”,我分别在《探秘关宁军·军制篇5——无可救药的世兵制,明朝为啥不肯改?》一文和《探秘关宁军·军制篇12明朝地主:资本主义萌芽?俺地里能种么?》一文中详细介绍过,这里不再重复,只提一下数额:
开中——嘉靖元年正月,宁夏巡抚报告称,灵州盐课司大、小盐池“原额新旧盐课共五万九千三百三十七引,先年延、宁二镇更番召商中马,计值掣盐,公私两便。顷乃困抑,商人俱赴布政司纳银候引……不佐边方之急”。他请求“令甘肃、延绥、宁夏三镇得自领盐课,率三载一更,盐商开中,或马或银,径于本镇收贮,行该司给引掣放”。
作者/首发时间:虎头彻/202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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