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程序性知识”(procedural knowledge)一词是伴随着现代认知心理学和信息加工理论的发展而被提出来的,指“其存在只能借助某种活动形式间接推测出来的知识”,即学生“知如何”做“事”的知识。这里的“事”范围广泛,从完成固定程序的练习到解决新颖的问题。具体到历史学科,“历史程序性知识”是指关于“历史这一门知识是如何而来”的知识。中学历史教学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引导学生学习程序性知识。历史程序性知识的教学范畴主要包括三大方面:第一,向学生介绍历史学家所用的方法。对于既定的历史事实教导学生多问几个“我们如何而知”的问题;对于用来佐证史实的史料引导学生客观合理的进行评价,并要求学生借助史料“神入”历史,建构史实;对于有争论的历史结论,给学生提供丰富的史料,引导学生根据“证据”结合自己的认识,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第二,使学生学习一些历史学中的逻辑思维以及一些关键性的历史概念,如“证据探究”、“历史的时序”、“因果关系”、“神入”历史等等,有助于学生在历史学习的过程中形成历史思维。第三,学生掌握历史学家所用方法以及历史核心概念的最终目的,是要初步形成探究性学习的能力。因此,历史探究性学习能力的养成也是历史程序性知识教学的重要内容。具化为教学活动,则主要是通过以下两种路径组织教学的:其一,注重引导学生凭借史料、运用史料作为证据去认识过去。在历史教材或教师的课件中,都应当引用大量的第一手或第二手史料,让学生独立地去理解与诠释;其二,历史叙述中的各种核心概念,是历史程序性知识的教学重点,因此教师应当有意识地设计相关教学活动,让学生按照史学思维和史学方法尝试“重建过去”。总之,本文以认知心理学对知识的分类标准为依据,从历史教学的角度,运用教育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历史教育学等相关理论,借鉴中国台湾地区以及英美等国的研究成果对历史程序性知识教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历史程序性知识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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