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特权现象源于制度的安排,集中体现在职务消费无度、形成特定利益集团牟利以及“潜规则”盛行等。特权现象的产生,其思想根源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基础是中国民情和制度缺陷。治理特权现象,要寻根求源、有的放矢,从制度上建立不可为、不能为的机制,从教育上形成良好的权力观、政绩观和发展观,而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国家监督职能,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铲除特权存在的土壤。
关键字:特权现象 主要表现 历史成因 治理对策
特权现象,即是某些干部将源于制度安排的权力私有化,在政治上、经济上为自己或者相关利益者谋取私利。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物质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虽然从法律到政策,采取很多措施规制权力,但是特权现象始终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甚至在一些领域形成强大的利益集团,极大地阻碍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一、特权现象的主要表现
特权表现在很多方面,究其本质,不外乎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利用特权者的有利地位,谋取个人、家庭或者利益相关者的私利。
(一)以权谋私,职务消费无度
其一,超标准配备公车。公务人员配备公车,主要是方便工作,但在有些干部眼里,公车成了身份的象征,“坐好车”、“坐豪车”成了“面子”的一部分,心里无时无刻不在相互攀比。很多超标车都打着“借用”的幌子,或有权力寻租甚至特殊利益输送之嫌,有“掩耳盗铃”之感。殊不知,豪车成就了部分人的“面子”,却丧失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其二,公车私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严禁公车私用。近年通过媒体暴露的公车私用案例层出不穷,更有“跨国执法”而滑天下之大稽者。现实中,个别干部几乎将单位车辆看成是自家的私有财产,无论公事私事一律公车伺候。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至少6万元,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公车私用必然大增加公务成本。其三,公款应酬。一是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得不到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常被突破。部分干部在接待中看亲疏、看关系,动辄住豪华酒店、喝高档酒、抽高档烟,进高档娱乐场所。二是公款送礼,逢年过节,部门之间、领导之间相互送礼,形式多样、目的明确,礼品之贵重自不待言。国人尚礼,礼尚往来本人之常情,但利用公款送太离谱的贵重礼品,多少有为单位、部门甚至个人谋取私利之嫌。
(二)假公济私,形成利益集团
中国社会是一个“关系社会”,关系代表着实力、机会甚至财富,尤其是拥有特权的官员,更是努力将手中的特权与各种关系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特权与利益的媾和无处不在,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买卖、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以及形形色色的面子工程,充斥着权力寻租、抱团牟利和拉帮结派。2008年“瓮安事件”的背后,就是当地部分部门、单位或领导在矿产资源开发、移民安置、建筑拆迁、国企改制中侵犯群众利益等诸多问题的长期积累沉淀,其实质就是权力上的“抱团”而造成的后果。2010年陕西眉县大规模经济适用住房“城市美景” 610套中,有409套分给了县委、县政府下属各部门人员。特权与利益的“抱团”而形成牢固的利益集团,其实质就是公职人员假公济私。
(三)损公肥私, 潜规则盛行
“潜规则”是权力的滋生物,而建立在权力基础上的特权更是“潜规则”的优质土壤。一是在干部任用决策中,有的人善于逢迎,在领导面前做表面工作,看领导的脸色行事,被认为“会来事”,而那种两面三刀、处世圆滑、故作老成之辈被看作“成熟”,得到提拔重用。这就必然使得部分干部在处理同志关系中眼睛只往上看、不认组织认领导,挖空心思迎合领导的胃口,身为人民公仆,不是为群众服务,而是为领导服务,群众总是挂在嘴上、抛在脑后,不可谓不悲。近年各地不时出现的干部带病提拔、火箭提拔屡屡爆出丑闻,网传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甚至骗过朱镕基总理,实在是胆大妄为!二是权力之下的商业潜规则,主要表现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立项审批、规划设计、施工许可、招标投标、资金拨付、工程监理和验收、建材及设备采购等重要环节,巧立名目,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劳务费、佣金等名义,以“馈赠”、“回扣”等形式给付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往往一个项目的完工标志着一批干部的倒下,便是最好的例证。
二、特权现象的成因
特权现象不是中国独有,也不是当世特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就我们国家来说,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文化、民情以及制度的原因。
(一)历史思维
中国历史上,远古之商君就称“尔万方有众,明听予一人诰”,商王用“予一人”表明自己乃上天之子,万众之君。封建社会延绵两千余年,历代皇帝无不以“寡人”、“朕”自居。“傅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从来国人就崇拜权力,古时分封曰诸侯,主政一方称“封疆大吏”,现在干部群众谈及在某地担任主要领导的干部也经常形容为“封疆大吏”,干部职工私下称单位主要领导为“老板”等等,探其内心便是对特权的尊崇和向往。在当前制度设置下,一旦干部拥有了特权,在自己管辖的范围内也几乎是“大小事皆决于上”,其权威不容挑战,这种思维倾向根植于中国悠久的历史传统之中。
(二)传统文化
中国传统文化一直以儒家为正统,强调上下有别、尊卑有序,即权利等差、义务本位。上级和尊长强调的更多的是行使权利,而下级和卑幼就更多的是履行义务,权利、义务不平等被视为是天经地义之事。所谓君权、父权、族权莫不如此。传统文化代代相承、一脉相传,自觉不自觉地在现实中得到体现,某人一旦特权在手,必然有“君临天下”之感,其所能支配范围内莫不用足权利,而对其他人而言,对他就主要是义务了。所以,一些“会来事”、“成熟”的干部往往得到优先提拔,盖因其满足了特权拥有者权力支配之欲望。而在可能的情况下,配个超标车也就心安理得,公车私用、公款应酬也就顺理成章了,因为这些都是权利范围内的应有之义。
(三)中国民情
普通民众所羡慕的工作有哪些?海关、工商、税务、公安等等,羡慕这些工作的原因无非是“有权”,当然,普通群众一般不敢往“特权”上去想。另一方面,群众对特权者公车私用、公款吃喝、中饱私囊、滥用“潜规则”深恶痛绝。上推几千年,古代奴隶起义推翻了奴隶主目的是自己当奴隶主,农民起义推翻地主的目的也是自己当地主。几千年来所有的起义者起初都喊着均贫富、分田地的口号,可是一旦自己力量壮大进入体制内,就迫不及待享受“特权”带来的好处了。历数千年,这种民情从来就没有改变过。群众痛恨特权,可是他们还是羡慕那些工作,希望自己也能获得这些工作的机会,他们心中对“特权”的渴望从来就没有停止过。记得央视记者采访一位90后建筑工人的梦想的时候,这位仁兄张口就答“想当国家领导人”,一时走红,其实此乃国人之真本性,而无意之中从这位90后建筑工人的口中说出来了而已。
(四)制度原因
当前特权现象之普遍存在,还有制度原因。一是有关的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尽管我国的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以及行政条例对权力的监督作了许多制度上的安排,但是总体来说,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机制还是不够完善,尤其是吸纳公众有序参与、加强社会舆论监督的制度还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遭遇网络舆情时尚显被动。二是制度的执行够到位。在特权普思想遍存在的条件下,人治大于法治、自身监督流于形式、外部监督处于弱势地位,各项制度的执行遮遮掩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责也是避重就轻或者相互推诿,很多制度的执行流于走过场,某种程度上反而助长了特权行为。
三、特权现象的治理对策
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由于历史思维、文化传统、民情以及制度等多方面的原因,正如其形成一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对特权现象的整治也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一)强化制度建设
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治理特权现象,加强制度建设是首要任务。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公职人员管理制度,让公职人员进得来、出得去,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确保公职人员离开体制后通过自身努力能够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二是健全政绩考核制度,建立完善量化考核机制,针对不同的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使公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对等;对党政和部门“一把手”实行任后跟踪考核制度,避免政绩“短期化”,杜绝造成大量人力物力浪费的同时也可能滋生腐败的“面子工程”。三是完善惩戒制度,对公职人员违反党纪法规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对群众无论何种方式的举报,凡举报必查,一旦查实,严加惩处,绝不法外开恩,不让部分人存在侥幸心理。四是要进一步加强“一把手”交流任职制度,一方面严格实行异地交流,另一方面认真落实任期交流,防止权力寻租以及利益集团的形成。五是要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广泛吸纳媒体、公众参与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形成对特权的立体监督网络。
(二)强化教育引导
特权现象有深厚的思想根源。治理特权现象,加强教育引导是根本出发点。通过教育引导,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国家的公权力来自于人民,公职人员手中的权力是公权,而不是私权,更不是特权。须知,人民才是公权力的主体,公职人员只是充当一个“守夜人”的角色,公权力不能滥用,更不能用来损害人民群众的权益,要真正做到忠诚履职、执政为民。二是树立健康的政绩观。公职人员要以积极、健康的心态正确看待政绩,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自己的政绩,坚决遏制那些好大喜功、劳民伤财的所谓“政绩工程”。三是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公职人员为官一任,应造福一方。科学发展,既要立足当前,又要谋划长远,在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要注重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不能只顾眼前利益忽视长远发展。更不能利用群众看待问题的局限性,做出有悖自然规律的决策,靠一时取悦群众而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
(三)强化权力监督
我们国家的监督体系大抵有五个层面,一是国家权力机关层面上的国家监督,二是党内监督,三是司法监督,四是民主监督(党外监督),五是社会监督。这其中,最有力的监督是国家监督,最有效的监督是社会监督。关于社会监督,目前主要以网络等新兴媒体为主要阵地,近几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制约特权的有效手段之一,加强引导即可。治理特权现象,强化权力监督是关键。公权是人民赋予的,对公权力的监督要依靠人民的力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代表机关,承载着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职能。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国家法律得到正确的贯彻实施,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层面,树立起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大工作,努力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在公权力的行使中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公开透明、依法办事成为常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敬畏权力的良好氛围。
(作者:陈 松 铜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科科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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